【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六日】因果报应,是宇宙间不变的真理,无论人相信与否都要受其制约,“善因善报,恶因恶报”。有人一听说因果之事,便会相信,从而自觉遵守道德。但也有些人,不信也不愿听,总以为自己做的什么事别人看不见,没有了心灵的约束,肆意胡为而给自己造下无端罪业,因违背了天理、良知而导致恶报,古籍中记载了许多这方面的事例以警示后人,以下举几个例子。 一、诬陷恶报 宋代的林希在元祐初年曾任中书舍人。中书舍人在当时是个要职,在这个位置上,不仅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更重要的是为皇帝起草诏令。但林希任职不久因“行谊浮伪”,也就是说品行不佳,便被贬出京城外任了。 章惇为相时,想陷害元祐年间的直谏之士,因找不到合适的人担任中书舍人而发愁,此时有人向他推荐了林希。适逢已任成都知府的林希来京领命,于是章惇召见了他,封官许愿、“且许以为执政”。自以为久不得志的林希,就跟着章惇,为打击直言人士舞文弄墨,卖力效劳。 当时被诬枉、贬斥的司马光等人的诏令,都是他起草的,行文措辞“极其丑诋”,竭尽毁谤之能事,时人无不愤叹。林希与苏轼兄弟曾有交往,他给苏轼写过这样一副对联:“父子以文章冠世,迈渊、云、司马之才;兄弟以方正决科,冠晁、董、公孙之对”。然而曾被他推崇的“三苏”,此时在其笔下,变成了“父子兄弟挟机权变诈,警愚惑众”。 章惇让林希等人居要职,朋比奸邪,将敢于直言的吕大防、刘挚、苏辙、范纯仁等流放到岭南,且株连甚众,并欲将被流放之人全部杀死,想使其家破人亡,当时天下人都知道这些人是被冤枉的。宋哲宗说:“朕遵循祖宗遗制,不曾杀戮大臣,释放他们不要治罪。”章惇等人不得不作罢。 林希对自己行为之卑劣并不是意识不到。有一次,他拟好了一篇诋毁他人的诏令草稿后,掷笔于地说:“已经败坏了自己的名誉和节操!”他明知道自己诬陷、贬斥这些人会“坏了名节”,但他过于贪恋高官厚禄,在“名节”与“权位”之间,他选择了“权位”,使名节亏损,因而为后世所不齿。等到章惇失势罢职,林希一再被贬谪,后来得病,竟然十个指头烂掉,舌头溃烂死去。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