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马军,又名马筠,回族,现年六十八岁,原兰州市金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一九九五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中共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后,马军前后四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二年,长期被关洗脑班达两年零六个月。 以下是马军叙述自己遭迫害的经历: 患胃癌被迫病退 修大法重获新生 我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患有严重颈椎骨质增生,压迫神经,最后发展到手臂不能活动,生活不能自理,连字也写不了,右肩、胳膊疼痛难忍,尤其夜间痛得我整夜不能入睡。再加上患有严重胃病(胃中有一拳头大的疙瘩,被医院活检诊断为胃癌。另一家医院还没断定病名,我已经不想再检查下去了,心想都这样了还检查啥,由它去吧。 那时我吃不下饭,胃痛起来要命,还有胃胀气,经常打嗝且其音如吼,搞得我筋疲力尽。生存的本能使我继续求医问药,但均见效甚微,病魔迫使正值中年的我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一九九二年,我只好办了病退。 就在我对人生消极悲观之时,一九九五年八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我身上的疾病都不翼而飞。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生。 无辜被绑架、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大约二点,八、九个警察砸门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将我绑架到兰州市伏龙坪龙宝山庄,二女一男警察寸步不离看守我,在这里我被非法关押二十一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依法上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反映自己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在国务院信访办被兰州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人员押回。当晚乘飞机回兰州,又被城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劫持到兰州桃树坪拘留所非法拘留九天,被勒索五百元。驻京办人员和我的飞机票都被强行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被非法判刑三年 囚禁两年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清晨,我在电信局炼功点炼功,并挂“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城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他们搜走我家门钥匙,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我家,具体拿走什么,不得而知,警察把我绑架到桃树坪拘留所关押了二十四小时后,又转押到兰州城关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期间,我六次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为此女队主管队长秦晓惠打我耳光扇脸,打的我鼻子流血,她指使犯人给我野蛮灌食,七、八个人一哄而上,捏鼻子的,撬嘴的,坐在我腿上压胳膊的,旁边的犯人,用勺把子或牙刷把子撬牙齿,灌食者坐在我的胸部往嘴里灌食,几次我差点被呛死,处于昏迷状态,三次我被送到劳改医院抢救。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兰州城关区法院对我反复开庭,不通知我的家人,也不让我讲话,就对我非法判刑三年。我的上诉也被无理驳回。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我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入狱当晚我炼功,被值夜班犯罪人恶告,二监区警察监区长安琼、教导员李亚琴、中队长朱媛媛,指使犯人将我双手分开,铐在床架上。每晚都问我炼不炼,我回答“炼”,就被铐了四十多天,铐得胳膊伸屈不得,疼痛难忍。 二零零二年夏天,我因不戴胸牌,被狱警铐在一掌宽的矮凳子上十几天。 二零零三年一月,在我冤刑期满的前几天,城关公安分局警察张玉霞等人来监狱问我:“还炼不炼?”我回答:炼。他们说:你出监,换个地方继续关押。 冤刑后遭洗脑班关押两年半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出狱,兄妹们接我回家,在监狱门口却被贡元巷派出所、城关公安分局警察强行塞到他们的车上,绑架到城关区洗脑班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因炼功,时常遭保安毒打。我写书面材料告诉他们对我的关押是犯法行为,城关区洗脑班主任董建民说:你白告。为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我寻机跑出,快到山下时,被人恶告,保安将我抓回,一路上拳打脚踢,打倒在地,又揪住头发把我拉起来继续打,一直打到住地。回来后又遭所谓的帮教干部的毒打,他用皮鞋狠踢我的胸部,脸,挥动拳头在我头上身上使劲打,打得我浑身是伤,脸严重变形,陪员看我这样子,吓得不敢进房间。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城关区洗脑班解体,我又被转到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关押。为强制我“转化”,在洗脑班头目韵玉成、剡永生、祁瑞军等人授意下,我被四次关禁闭吊铐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他们将我投入禁闭室吊铐,将我的双臂拉到身后,再后拽到头部高高吊在铁门上,铐子将我的手磨出了水泡,磨破后流血,手腕上多处伤疤,24小时这样铐着,只有吃饭,上厕所才开铐,打盹时双腿一跪,就拉伤胳膊,脚肿得鞋穿不上,只能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这样吊铐了我十几天。 酷刑演示:吊铐 |
二零零四年四月,又将我投入禁闭室,手臂高举吊在铁门上,一打盹就拉伤胳膊,吊铐八天,我的腿发黑紫到大腿根部,他们怕我死掉,就放下来扔在水泥地上,等腿好一点,又继续吊铐,就这样关了我一个多月的禁闭。解铐后,我脚痛的根本不能站立,走路。卫生员天天来量血压,从他们的表情手势,我得知血压很高了。 二零零四年七月中旬,那年正好是高温天气,外面烈日炎炎,五分钟就能把人烤昏,而阴冷的禁闭室里,看守我们的人都穿着棉衣,我穿着单衣,不许我加衣服。长期吊铐,一直解不下大便,精神恍惚,出现神志不清。这次将我手臂后背,铐在铁门上,大约十几天,其余时间都睡在水泥地上。这次关了两个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上旬,第四次将我投入禁闭室,双臂后背铐在铁门上,四天后将我放下来,没几天,又吊铐到五月中旬,长期吊铐,吃不下饭,腹部胀的很难受,双臂失去知觉,连饭盒也拿不住,一年多才好转。二零零五年五月下旬我才出了禁闭室。六月才被洗脑班释放。 再遭绑架、酷刑 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为了制止对仍在非法关押洗脑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善意的把洗脑班头目祁瑞军叫到我家给他讲善恶有报的天理,他不但不听,还叫来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警察绑架我。警察非法抄我的家,抢走了两千元现金,当晚就大吃挥霍了。他们还抢走了我的播放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各一台,还有手机、硬盘及耗材。在市公安局非法关押的二十四小时期间,女警察用脚狠踢我的腿,不断紧铐子,辱骂声不断,刑讯逼供。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我被警察绑架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有次警察们的上级来看守所检查工作,走到我所在监室时全体都站立欢迎,我坐着未起。遭十四队队长田庆平报复,其指使号室长故意刁难我,不给打饭,不让上厕所,田庆平一个眼神,犯人就把我的柜子里放的食品,方便面等全倒厕所里,把我的经文、师父的讲法强行搜走。为此,我绝食抗议,田庆平又让犯人给我野蛮灌食,撬开嘴把一个瓶子塞到我嘴里,使劲转动瓶子,牙都转掉了一颗。田庆平又让医生给我插胃管,筷子粗的皮管从鼻子里插进塞到胃里,管子在胃中折叠,再抽出来,再插,反复几次,后来管子出来时满是血,灌的是浓盐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结成了白盐渍。田庆平还让犯人拉着身心疲惫的我跑步,并拳脚相加狠毒的打我,我的腰、胸部严重受伤,腰直不起来,胸部骨折,躺不下,起不来,还不能侧身,浑身是伤。 后来我被非法判刑十年,本来二零零六年底要把我转到女监,因我被迫害得全身重伤,看守所只好等到我伤好,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将我加戴手铐脚镣转到甘肃女子监狱。 甘肃女子监狱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甘肃女子监狱“六一零”科科长朱鸿叫犯人强行将我衣裤扒光,逼穿囚服,把我的外衣全部搜走,由二个包夹监视,不许说话走动。后把我转入监队,由袁雪英等三个犯人包夹,监控我的言行,强迫在大太阳下军训、背监规、逼看诬蔑大法的碟片,我不配合,并写申诉真相材料。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监狱管理科科长王燕、教育科科长朱先中,以我点名不蹲为由,将我关禁闭,把我双手铐在床板的弹簧上,十几天后,又加码,将我铐在一掌宽的棱角分明的小凳上,只有吃饭,上厕所开铐,二十四小时铐着。我的臀部磨出了血泡、老茧,腰痛得无法站立,直到七月初才让我出禁闭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我被转入四监区,由三个犯人包夹监控,我在从车间到监舍的路上,给犯人讲真相,监区长文雅琴,教导员张燕萍知道后,不让我去车间,把我隔离在监道严密监视我的言行。 二零零七年除夕那天,监狱头头搞团拜,为给监狱长摆功,文雅琴让包夹把我从来不按规定打的被子,折成了豆腐块。我不愿意拍监狱长的马屁,就用手抹去了折成的楞子,犯人安莉报告了文雅琴,文让安抱走了我的铺盖。告诉我要被子就要保证以后按规定打好被子,我拒绝。在寒冷的冬天,我在空床板上睡了12天。 二零零八年三月,狱警文雅琴为逼我“转化”,调一名吸毒贩毒惯犯李小红和一名经济犯包夹我,并授意在没人时或监控盲区狠毒打我。李小红时不时的打我,她手卡住我的脖子,拽着头发,使劲往墙上撞,用针扎我的嘴、手、脸部,在我的胸部,腰部垫上一本厚书用拳狠打,用脚踩,用棒子打,她告诉别人这样打只有内伤看不出外伤。打得我坐不下,起不来,腰弯着胸痛的喘不上气。有次,我上厕所,刚蹲下,就被李小红一把拽下来,拉到宿舍里拳打脚踢,揪着我的头发狠命往暖气管上撞,拧我的大腿,打的我连续吐血,连内衣也被撕破了,满脸是血,躺在地上起不来,还不时的辱骂,就这样折磨了我三个月。接见时,大哥和妹妹看到我腰直不起来,行走艰难,向监狱提出抗议,要求带我到外医院检查,并给监狱和劳改局写了控告书。在家人的干涉下,情况稍有好转。二零零八年底文雅琴的丈夫得了白血病,治病花了不少钱,不长时间死亡,人们说这是文迫害大法弟子遭的恶报。 二零零九年三月,在管理科科长王燕和监区教导员董尚恒的授意下,将我关在常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不到七平米的黑屋里,早饭后锁门,中午十二点开门,吃饭、上厕所只开几分钟就锁门,晚上六点半开门,限制我的活动和上厕所。二茬包夹受不了被关黑房子的寂寞,痛苦,也都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关节变形,大便解不下,湿疹,神经紊乱,心脏病等症,包夹纷纷要求调离了,我在这里关了一年三个月,但身心健康。 二零一二年十月,我被转到“六一零”科,那里是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机构,第一天,我过警戒线没喊报告,科长朱鸿、副科长孙立伟指使包夹犯人一哄而上,把我压倒在地上,拳打脚踢,拧胳膊,按脚的,狠踩我的腿,揪头发的,一阵乱打,我的脚、胳膊多处成青紫色,脚肿得穿不上鞋,行走需要人搀扶。第三天,朱鸿、孙立伟授意二名回族贩毒犯,以我是回族违背伊斯兰教为由,对我扇耳光,拳打脚踢,毒打半个多小时,使我伤痕累累。 朱鸿派打人最凶的贩毒犯梅菊包夹我,并传授迫害我的伎俩。有朱鸿暗中支持,梅菊时时对我拳脚相加,扇耳光、拔头发、随意罚站、罚蹲,稍一动就是一顿毒打,打得我满头疙瘩,痛得不敢洗头,脚肿的鞋穿不上,浑身发紫发黑;她飞腿踢我的胸部,我倒地后,她用脚狠踩踏我的腿,手用力扳我的手指,我的右手中指被她扳得弯曲,活动受限,至今中指明显残疾,左腿被打的青紫,肿得有一拳多高,两年多也没消下去,肿包处有积水。梅菊逼我骂师父,我不骂,两昼夜不让我上厕所,屎尿弄到裤子上是常事,还不让洗。犯人们时常把痰吐在我的脸上,骂人的话不堪入耳,目的就是逼我放弃修炼大法。 经济迫害 我第一次被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时,单位落井下石,将我非法开除公职,并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非法停发我两年四个月的工资。 二零一五年三月,我去市社保局办理养老金手续,市、区社保局副局长蒋剑斌等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发给我养老金。如今快七十岁的我没法退休,只因我修心向善做好人就剥夺我享受养老金的权利,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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