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我因经济问题及公司的权力斗争被拘留在看守所,想到因此连累了丈夫和儿子的前程,在那种环境下感觉真是生不如死。幸好在那里看到了《转法轮》手抄本。刚开始出于好奇,一气呵成看完了九讲,明白了法轮功是一个教人做好人的功法。 那时陆陆续续的很多大法弟子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她们善良、平和,教我炼功动作、背功法口诀,交流心得体会。通过每天不断的学法炼功,我的心境不断的得到净化,对我的案件反而看得很开,觉得顺其自然吧!《转法轮》里有句话:“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这句话深深的烙在脑里,觉得说的非常的对。 大法弟子的善使整个监仓出现了一种祥和的气氛,连那些刑事犯都受到感染,甚至邻仓有个死刑犯都向我们这个仓要《转法轮》看。法轮功确实能够使人心向善。 在看守所短短五个月时间里,我抄了两遍《转法轮》。考虑到我的案件情况可能要去劳改场,我就将师父的《论语》与《洪吟》背下来。 在劳改场里,我经历过讥笑、辱骂、欺负,看到劳改场很多卑鄙的东西,我把自己当作炼功人,尽力的守住心性,不断提高心性,无论如何辛苦,每晚睡前把《论语》背一遍才入睡,并理智的向身边的人洪法。后来邪党宣传“天安门自焚案”的画报贴出来了,对师父讲的法断章取义,极大的煽动了常人的仇恨。身边人劝我不要炼了。当时我学法不久,更不知道自焚案是骗局,但我相信师父,相信真修弟子是不会那样的。我对她们说:“我看过《转法轮》,那是一本教人如何做好人的书,真正修炼法轮功绝不会那样的。”之后监狱要全体犯人写批判文章,并且人人过关。我想无论如何都不能写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于是我就写了在狱中如何修身养性之类的文章,警察看了反而很满意。现在看来只要你信师信法,尊敬师父,旧势力是不敢动你的。 三年后出狱,打电话给在狱中认识的一老年大法弟子。神奇的是那老年同修其实已经搬到外地住了,那天回旧居半小时就要走的,却在此时接了我的电话,都是师父安排的。我请了《转法轮》和其它大法书籍,从此与大法接上缘…… 我开始如饥似渴的大量学法,感觉每一天自己在飞速的提高,每天都有新的收获。读大法书的时候,经常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通过学法,我知道了迫害出现的真正原因,也明白了现在大法弟子的修炼不只是个人修炼,而是身负救度众生的使命。 经历了人生太多的坎坷,我认为我已经很麻木了。但看师尊的书,泪水常常止不住的流,修炼多么神圣,多么美好啊!机缘又是多么难得啊!我能得了法,又是多么幸运啊!千言万语都道不尽对师尊的感恩, 师尊的光焰无际,师尊的神圣高洁,师尊的雄伟壮丽,师尊能溶化一切、包容一切的无量慈悲,我一定要追随师尊而去,永远永远! 出狱后社会已经進入信息时代了。家人怕我无聊购了一套电脑设备,我在家学会了电脑的基本操作、学会打字、使用EXCEL软件等。之后受聘于一家建筑公司做财务。在工作中,我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贪不占,不背后说人闲话,注意修口,对不同阶层的人一视同仁,与人为善。 有一次我盘点现金时多了一万元出来,找来找去都不知是什么原因,后经分析可能是老板多给了一万元而不知(因为我们做项目工程,现金出入比较大)。对此我没动过一丝据为己有的念头,如数交还给老板娘。老板娘很高兴说要奖励我,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教我不能有贪念,并给她看《转法轮》,让她知道法轮功是好的!老板也越来越信任我,没多久就让我做了财务主管。老板说:这个位必须由我坐,其他人信不过。 我管理财务部门的方法是:言传身教的善化管理和定期轮岗制。用我从大法修出来的善和智慧管理着财务部门。首先从我做起,对公司所有财产物资不动贪念,关系户送来的东西也全部上交作统一安排。我做大法真相资料用的耗材公司都有,我要拿来用很方便也没人知道的。但我不占这个便宜,自己花钱购打印机,硒鼓,墨水,打印纸等,财务室人员定期轮岗,这样就不至于因有人请假或辞职而影响公司的财务运作。事实证明这样的管理方法是非常好的。她们都知道我修炼法轮功,平时我有机会就和她们讲真相,给破网软件。部门除有一个辞职外全部都“三退”了,整个部门出现了一个祥和的气氛。 我学会了用财务软件做帐。有些工程项目材料比较多,有上千种材料。我用EXCEL设计了一个小软件核算这些材料给下属使用,这个小软件又快又准,减轻了我们部门和我的工作负担。后来有个同事另谋高就也用了这个实用的小软件。我设计这个小软件也没花太多时间,我这个年纪了连自己都觉的不可思议,这都是因为修大法开启的智慧。 老板生意越做越红火,短短几年时间就中了十多个项目工程的标,其中有几个工程过亿的,有些工程还要发包出去给别的施工单位做。而我负责做所有资金的拨款计划,包括支付发包的工程款和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这样一来分包方的、材料供应商的、甚至连老板的朋友都千方百计来收买我了,给钱的,给物的,我守住心性一概不收。现在做好人都难,有时实在没办法收了我也不入自己的口袋,我把钱用于做真相资料,仍按计划按比例按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曾经因经济犯罪而入狱的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