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是个体混凝土公司的老板,二零零一年我丈夫在他那儿打工。因为我丈夫修炼法轮功,当时当地警察迫害我丈夫,经常去公司骚扰,给公司老板施加压力。一年后,他就把我丈夫辞退了。 被劳教迫害了一年半,丈夫回家后去了另外一家私营公司打工。有一天我的那个高中同学开车来邀请我丈夫去他的一个分公司当经理,并且给我们高出当时工资几倍的待遇。他说他很累,说他招的业务经理有的用他的客户做自己的个人生意。他说是“只有你们做事不用我操心,我会轻松很多。” 我说:“我们现在更坚定炼法轮功。”他说:我不怕坏人骚扰了,你们炼法轮功我也要招你们。后来我说:“我们不能答应你,因为后来这些年不管公安那些坏人怎么骚扰,我丈夫现在的公司老板不但没有辞我丈夫,而且还在顶着压力抵制。所以我们不能为了钱违背良知,在他需要我们时离开他的公司。” 听说他后来招了我高中另一位炼法轮功的同学去他公司。他有一次在有几十个公安人员的场所吃饭时,公开说:“谁说法轮功不好?我就是要炼法轮功的人,他们都是好人。”并且他还在其它公开场所说:法轮功就是好。我的职工中就有炼法轮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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