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贪占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购物时,面对那点“蝇头小利”时自己的心理反应。我当常人时这颗心就一直存在,修大法了却还是没当回事儿。直到有一天,这个“贪占”念在我的大脑中反应很强烈,我一惊,才察觉此心还不小。 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出去买买蔬菜、水果及日常用品。有时为了凑整钱,老板总会给“抹零去梢”,虽然只是块八毛钱,给抹了就挺高兴,嘴上不停地说谢谢,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老板不抠门、大方,会做生意,不错,下次还上他这买东西;有时买东西,本来够秤了,有的老板还主动再添点(自己知道不应该要可也不拒绝),有时自己也顺手添点,这样好像心里才平衡;有时买东西,挑来挑去,本来买不多少,恨不得把人家的东西翻个底朝天。 有的老板卖东西,一是一,十是十,从来不抹零,一毛两毛钱都要。我碰到这样的老板,虽然把钱掏了,心里却在嘀咕:真抠门,一两毛钱还要,下次不来了。现在想想,这哪是修炼人哪? 静下心来向内找才发现:如果没有老板的“抠门”,还意识不到自己这颗严重的贪占心。作为大法弟子怎么能占常人的便宜呢?看似块八毛钱的事,如果长年累月积攒到一起,数目也不小啊。师父说:“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1]师父的法讲的很明白了,而我还贪便宜,还不断的滋养和扩大这颗心。直到有一天,不占便宜心里就难受、翻腾。这时自己如果还不向内找,这才危险呢! 发现了此心,就应去除它,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如果和我有类似的同修,希望我们以后不再贪占便宜,宁可自己吃亏也绝不贪占,时时保持大法弟子的心态,处处展现大法弟子的风貌。 个人的一点的粗浅认识,如有不足,请慈悲指正。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