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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被非法劳教 吉林市会计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二次被劳教迫害,吉林省吉林市会计师王颖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发起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王颖女士说,被控告人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间正义,我特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职权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在其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残酷的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控告人也身受其害。十六年来,王颖女士被非法抄家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洗脑两次,多次上门骚扰及电话骚扰,给控告人的身心及亲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被控告人江泽民涉嫌犯下如下罪行: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搜查罪、迫害罪、强迫劳动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因此,请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王颖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生活在东北,因为气候寒冷我很小就患上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医生曾经对我父亲说:这孩子的腿病再发展下去很可能残废,我当时读小学四年级,听到这个结论后陷在深深的痛苦中不能自拔,悲观、厌世,没有前途、没有未来的日子怎么过?这漫长的一生何时是尽头?初一时,我的左眼开始流泪、怕风、怕光,房间里的日光灯也不行,去医院看,医生只会通泪腺,说是泪腺堵塞,可是通过之后根本不起作用,没办法只好常年戴墨镜,家里经常不敢开灯。到了青春期,每月一次的生理期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严重的痛经折磨的我死去活来,几乎每个月都请假,病魔整整纠缠我十八年。

一九九六年二月末,我有幸成为一名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修炼法轮功仅仅几个月,困扰我多年的疾病竟然奇迹般的消失了。师父为我净化了身体,给了我健康,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久违的笑容又浮现在我的脸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和高深的法理让我折服,从此以后“真、善、忍”的理念贯穿在我的生活和工作当中,我知道了怎样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去北京说句公道话被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全国所有的宣传媒体开足了马力播报诬陷、诽谤师父及大法的谎言、谣言,毒害了中国广大的民众。我是大法的受益者,我知道法轮功于国于民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政府和民众,经过慎重的考虑,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决定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依法进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希望政府认真调查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给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一个合法炼功的环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我来到天安门广场与数以万计的同修一起和平请愿,警车很多,无数的便衣不停的往警车上抓人,我与十几个同修被绑架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大家齐声背着《论语》,相互微笑,用眼神打着招呼。深夜,我与四、五个同修又被送到北京大栅栏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不允许我们吃饭,也不许我们自己买饭。二十六日深夜我被送到北京宣武区看守所非法刑拘二十四天,因为我不想别人受牵连,没有报家庭地址,他们给我编了号“1224B6”。我穿的棉皮鞋被剪成了圆口拖鞋,羽绒服的拉链被摘掉,一米左右的地方七个人立着睡。为了获得我的地址,七号和八号预审不停的殴打我,还说如果坚持不说,就把我送到大西北去,让我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吉林市驻京办事处接走非法关押五天,一月二十三日是大年三十,吉林市驻京办事处门经理回家过年把我和另外三位同修带回了吉林市,在火车站与公安交接,一手交人一手交钱,每人约一千多元(具体数字记不清了)。长春路街道去人把我带到派出所,当时的气温是零下38度,我的鞋被剪坏不能穿了,所以我要求回家换双鞋(家在派出所对面)、换件衣服、洗个澡,均被拒绝。当天下午,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警察白山与一朝鲜族副所长把我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七天。我的背包及包里的東西至今未归还。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由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政保科长范业刚把我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关押迫害。

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六大队,白天面对墙壁罚站,晚上不许睡觉,有时每天只休息一个半小时,每天都是软硬兼施的灌输誹謗大法的言论。寝室和库房要定期搜查,如果搜查出“违禁品”,要受到严重的处罚。劳教所有很多土地,水田有两百垧,菜地更多。我们被强迫作奴工劳动,削土豆栽子,种土豆,栽水稻、种花、除草、间白菜苗、萝卜苗、抓包心菜里虫子等。栽水稻是很累的农活,每天天不亮起床,天黑才收工,腰弯下去就别想直起来,管教还嫌慢,连声催促:快点,快点,你们就是不花钱的插秧机。

连续十天超极限的体力劳动,我累的吃不下饭,腹泻,脚被虫子咬破了,浑身疼痛,彻夜难眠,还染上了疥疮。我们出工穿的是统一服装,涤确凉的黄色上衣,蓝色裤子,三十多度的高温,疥疮的伤口被汗水一泡象撒了盐一样,个中滋味我无以言表,你懂的。抓虫子时因我是城市人害怕毛毛虫,不敢用手抓,特意找了两个小棍,被杨丽秋大队长逼着把小棍扔了,还不准我戴手套,必须用手抓。不出工时要长时间坐小板凳,坐的浑身疼痛,骨头象散了架一样。

因我坚持信仰,拒绝转化,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又被转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一小队继续迫害。一小队的管教叫苏桂英,指导员李颖,大队长闫立峰。指导员李颖的父母家在北京,她每年休探亲假回北京都要去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学习迫害经验,回来首先在一大队使用,然后再向全所推广。到黑嘴子的第一天,就有两个包夹跟着我,给我洗脑,说的都是诋毁大法的言论,她们两个小时一换班,直至凌晨三点半才允许我休息一个小时。还没等睡着,四点半又被叫起来继续洗脑。一小队管教苏桂英下班之前对负责洗脑转化我的人说: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转化她就行,出了事儿,我给你们撑腰。每天都是这样。

大约一个月后,管教吩咐:让她去车间干活,每个人都有产值的,不干活产值怎么完成?开始让我去车间强迫干奴工劳动,早四点半起床,晚上十一点左右收工,最晚时后半夜一点半收工,除了三次吃饭时间(每次二十分钟)和早晚两次洗漱时间(每次十分钟)外,其余时间都是干奴工活。尽管收工很晚,身心疲惫,收工后也不能马上休息,还要由护廊看着进行所谓的“学习”直到规定的时间才能上床休息。

那时的劳教所没有洗澡的地方,常年不能洗浴,车间和寝室在一个屋里,四周放床铺,中间放干活的案子,作蝴蝶的原料是鸡、鸭毛,细小的绒毛满屋飞,装饰用的辅料都是有毒的东西,沾到衣服上拍不掉,连被褥里面都是。另外劳教所规定:半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每周作小结,每月作月总结,这些事情都要占用休息时间,每天的休息时间真是少的可怜。一大队的电视机、甩干机、影碟机和被罩、枕套、床铺帘、拖鞋等等都是从我们账上扣钱买的,即使这样,当我离开劳教所时还要扣十元钱的费用。

由于身心受到双重迫害带来的强大压力及恶劣、肮脏的环境,导致我内分泌紊乱,身体浮肿,浑身无力,将近一年没来例假,因为拒绝转化,我被非法加期一百二十五天,直到过完加期,我才离开这个人间地狱。

被绑架到洗脑班折磨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晚六点多,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和船营公安分局的三名警察在船营区610办公室主任王宏家的指使下,利用长春路街道姜某、社区主任贺某骗开房门,一名警察拿出一张空白的搜查证和一张空白的拘传证,在桌上填写,另两名警察一左一右站在我身边。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更没有罪,他们编造的东西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我抢过这所谓的搜查证和拘传证撕碎扔在了地上,两名警察使用暴力把我摁倒在地,狠狠的踩我的头。另一警察开始抄家,然后连拖带拽的把我抬上了警车,绑架到吉林春光乳业集团招待所洗脑班迫害。在车上,六个穿着皮鞋的脚分别踩在我的左臂、小腹、腿、脚等处,当时正处生理期,几天后出现尿血,腹腔疼痛,身体多处呈青紫色,皮下瘀血,左臂麻木,没有知觉,右脚面凸起很高,疼痛难忍,医生看过说是脚筋出槽了。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在洗脑班,我一直绝食抵制迫害。二十五日,吉林市船营区610人员徐佩贤、牛红波把我送到船营区医院要给我打针被我严词拒绝,又把我送回洗脑班。二十七日,船营区610办公室主任王宏家指使包括医生在内的七个人把我摁在床上强行给我注射了两次不明药物,上午一次,下午加大了药量,注射当中我开始全身抽搐不止,四肢僵硬,慢慢的思维停止了。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叫了一声师父,渐渐恢复了意识,身体也逐渐恢复正常。是慈悲伟大的师父救了我的命,看护着我、保护着我走过了这次魔难。三十一日,王宏家给长春路街道打电话让他们把我送回了家。

北京奥运前被入室绑架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奥运火炬在吉林省吉林市传递,吉林市610办公室开始提前抓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早六点多,我母亲出门散步,一开门闯进来五、六个男人,穿着便装,没有出示证件就开始抄家,并强制我的家人把上锁的箱子、柜子都打开,翻的乱七八糟,然后把我绑架到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铐在了铁椅子上审问,我始终没有讲一个字,于是两名警察钟伟、姜晓东自问自答的编造了一份口供让我签字,我拒绝了,随后,他们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把我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一天。信仰无罪,强加给我的罪名我不承认,所以,我在看守所不签字,不穿号服,不做奴工。

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奥运会开幕的前一天,长春路派出所警察钟伟、姜晓东把我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学习班”非法劳教一年。“学习班”是一大队的洗脑班,管教叫魏丹是从黑嘴子女子监狱调过来的。她安排了两个包夹日夜给我洗脑,其中一个见我态度坚决,不接受她的歪理邪说,不肯出卖良心,便拿出一份事先写好的保证书让我签字,我拒绝了。随后,我递交了请求行政复议的申请书,由付岩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邮寄到吉林省劳动教养委员会,签收人是复议科的杨科长。

半个月后,魏丹看两个包夹对我的洗脑没有效果,就让我去车间强迫我干奴工活,还说:“等你的复议失败了,我再找你谈你的思想问题。”我说:“我的思想没有问题,如果复议失败,我就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奥运会结束后的一天,一大队指导员李颖拿着一份名单,按名单叫人,我也在其中。她把我们带到卫生所,里面有好多医生,要给我们抽血化验。当时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已经在国际社会上曝光,我怀疑抽血化验与此事有关,便问:为什么要抽血呢?李颖说是为了预防艾滋病,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行抽了血,这个借口背后掩盖的真相是什么呢?

二零零九年二月份我听说复议结果来了,就找当时的“学习班”管教周占红询问,此时魏丹已升任五大队副大队长,周占红敷衍说:我帮你问问闫大队(闫立峰),然后再无下文。我先后询问了几次都是这个态度,一直到七月份我的劳教期限即将到期,我找到大队长闫立峰询问,她才承认复议结果在年前就来了,一直被她扣留在手里没有给我,这时已经过去半年,早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诉讼期限。她害怕自己当被告,私自扣留了属于我的法律文书,使我失去了诉讼的机会,直接侵害了我的合法权利。

劳教所的高压迫害对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我将保留追究劳教所法律责任的权利。劳教期满时,劳教所管理科打电话通知了吉林市610办公室。吉林市船营区610的杨炳文、张青山、一位船营区政府工作人员、一位长春路街道工作人员、社区主任贺某一行五人开着一辆警车把我接出劳教所送回家。

持续的骚扰等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吉林市610办公室在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乡晓光村养老院三楼办洗脑班,黑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当时我家拆迁不在原址居住,船营区610找不到我,就责令长春路街道:王颖必须找到,否则,由街道出钱。当天下午,通过监控我姐姐的手机获得我的居住地址。我在租住地楼下被船营区610人员徐佩贤(音)、牛红波(音)伙同长春路街道书记、长春路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到沙河子乡晓光村养老院洗脑班迫害十天。

十六年来,一到所谓的敏感日不是上门骚扰就是电话骚扰,给我与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与压力。参与者有船营区法院院长(女)、610人员、警察、街道及社区人员。

直接参与迫害过我的责任人达几十人,包括吉林市长春路派出所警察、船营公安分局警察、船营国保大队警察、长春路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省市区各级610人员、吉林市看守所、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北京大栅栏派出所、北京宣武区看守所、吉林市驻京办事处等等。

此次控告只针对首恶江泽民一人,没有涉及到上述人员,在此我奉劝他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他们弃恶从善,停止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尽快赎罪,赎回自己与家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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