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泉,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骚扰、绑架,非法劳教三年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被派出所以诉江为借口绑架到拘留所,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时年六十岁。 王玉泉 |
王玉泉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绑架,非法关押在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脑震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据自己被迫害的经历向国家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几天后收到最高检的签收回执。 王玉泉在控告书中写到: 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因大法遭到迫害,师父遭到诽谤,去北京为大法为师父说句公道话结果遭到非法绑架、关押在锦州戒毒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头部 |
二零零零年我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锦州市看守所,被劫持一百天后又被关押到锦州市教养院。那里的警察为了强迫我放弃信仰,对我进行酷刑折磨。恶警张佳斌和穆锦生外加两名犯人一共四人一齐动手对我进行迫害。他们用一张桌子把我挤在室内的一个墙角,双手戴上手铐,头上戴上安全帽,放大高音喇叭,强制听他们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只要稍不如意,他们就用床板子敲打安全帽,安全帽里的绳子被他们打断。这样他们一打安全帽,就等于直接打我的头。我被他们打出了脑震荡,不时的出现呕吐现象,把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这样连续折磨迫害,我分不清白天黑夜,头脑意识有时不清,双腿浮肿,走路需两人架着,看我要不行了,邪恶之徒才停手。 停了一阶段时间之后,看到我身体稍有恢复,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恶警王×武(中间的一个字记不清了)手持大约八厘米宽、八十厘米长的木板子,专打我的一边嘴巴,打了大约几十下,我的一边脸被打的肿起老高老高。还有一个罗姓警察,此人没动手。他们看这样做还没达到目的,就又变换了一副嘴脸,在大队长李松涛指使下我被他们扒光衣服,用带血的脏布把我的嘴、鼻子、眼睛全部捂住,脸朝上,不让喘气,不让看清迫害者的面目。一恶警手拿电棍全身到处电,当时的感觉就要窒息而死。我被他们架回去之后就昏迷过去了。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
一天他们几个人把我架到了刚被送进来的人呆的地方,然后又上来一帮人,开始七手八脚的打我,不管什么地方都打,我被打倒在地,打完后,我被他们拖到板铺上,来了一名医生给我检查身体。我当时的感觉是身体没有一块好地方,哪儿都疼。第二天早晨叠被子的时候,我不能动了,我的肋骨被打断了。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给医治还强迫我坐小板凳。一天从早晨开始,一直坐到晚上,这种迫害持续好长时间。他们看这样仍然达不到转化我的目的,就又老调重弹,还给我戴上安全帽、手铐,用张桌子把我挤到墙角,强制听他们的污言秽语,稍不如意,还是敲打安全帽,这样他们看我还在坚持,又把我关到了和其他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大家天天坐小板凳。恶警张佳军叫嚣:“王玉泉,你不转化,三年坐小板凳,也把你坐残废了。” 二零零三年九月,结束了三年迫害,由于长期反复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的情况下仍然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回到家后,不能干重活,还时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大约三点半左右王玉泉正要下楼突然女儿河派出所几名警察将王玉泉强行抬到楼下塞进警车绑架到派出所(以诉江为借口)——又送到锦州拘留所。到拘留所后三天不能进食,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儿河派出所去接王玉泉,女儿河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后未办完手续就不管了,走人了。后来是王玉泉的亲戚把他接回家。 经过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口吐鲜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玉泉吐血不止,且时断时续的昏迷,家人把他送到医院经检查发现他的肺已经没了。一月三十一日晚八时三十三分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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