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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稻专家被迫害离世 家人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于良斌,男,1939年11月3日出生,是黑龙江省农科院绥化分院水稻研究员,修炼法轮大法,不但癌症不药而愈,而且开慧开智,在水稻新品种培植、培育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然而,二零零六年,于良斌遭中共三年冤狱,之后被扣发工资,穷困潦倒,在610监控、骚扰中,于2015年被迫害含冤去世。


水稻专家于良斌

一、修大法 癌细胞消失

于良斌自幼身体就非常虚弱,加之“文革”期间被迫害,以及后来经常下乡蹲点,研究水稻种植良方,1984年,胃部两处穿孔做大手术,而此时,于良斌已是百病缠身的人,头发变白,每年的医药费万元以上。

1996年,57岁的于良斌老人胃疼的十分厉害,经常冒汗,吃东西很困难。后来,胃出血,到哈医大检查,诊断是胃癌。老人的心情十分沉重、绝望。就在准备动手术的前几天,偶遇法轮大法。经过理性的全方位衡量,于良斌放弃了做手术,选择了法轮大法的修炼。

几个月后,奇迹出现了,癌细胞消失了,身体完全康复,头发渐渐变黑。从此,于良斌和医院、药物永别了,为单位节省了巨额医疗费。修炼大法后的于良斌变得更有爱心,更乐于助人。下雪了,人们行走不便,于良斌就默默的清扫家属区的积雪,多年坚持着……

于良斌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高境界的好人,不为名利所动。谢绝外单位高薪聘请,留在原单位继续奉献。

二、于良斌为黑龙江省水稻育种和栽培做出了巨大贡献

1、主持培育水稻新品种

于良斌亲手开创了绥化分院的水稻科研工作,在他的主持下,在寒地首创育成了耐冷、抗盐碱的水稻新品种,绥粳1号,并首创育成了水稻、香稻新品种,绥粳4号,填补了黑龙江省及北方稻区无香稻的空白,并育成了单品种年种植面积超过400万亩(达437万亩)的绥粳3号水稻品种,至今省内各育种单位也没育出一个单品种年种植面积超过400万亩的水稻品种。绥粳3号、绥粳4号、绥粳7号三个品种均获省政府大奖,水稻已成绥化分院开发创收的三大支柱之一。

2、研究出多种栽培、育秧方法

于良斌研究出水稻营养育秧、抛秧栽培、水稻早育稀植超高产栽培法、“寒地水稻单本植超高产栽培法”,每公顷节约种子60公斤,增产2000公斤,增收2400元(1999年9月15日黑龙江电视台午间新闻播出)。

3、撰写、出版了水稻栽培专著

于良斌撰写、出版了水稻栽培三本专著:《水稻营养块育秧、抛秧栽培》、《水稻旱育稀植超高产栽培技术》(面向黑龙江),又应农业部之约面向全国出版了《水稻旱育稀植超高产栽培技术》。原计划还要出版一本《水稻高产、优质育种》的专著,因数据都在电脑中,而电脑被绥化北林区“610”抢走,办公桌也被撬开、搬走,数据丢失,无法出版,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4、受聘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

1996年,由于于良斌贡献巨大,于良斌被聘为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及中青年杰出科学家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农林组)。

2005年~2006年,于良斌又主持设计、指挥建成了35公顷土地面积的黑龙江省绥化国家高科技园区。这是一座高科技生态园区,规模巨大,是从事农业、环保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竣工后,20多个市县前来参观,人们赞不绝口,惊叹于设计者的高超智慧。

于良斌育成的品种及研究出的栽培技术至今还在发挥着社会效益,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额财富,为绥化分院开发创收做出巨大贡献。

要说明的是:于良斌一生取得多项重大科研成果,最突出的贡献,都是在于良斌修炼大法后,在晚年取得的。

修炼大法,不仅使于良斌癌症病很快康复,而且在大法中生慧开智,完成了许多在别人看来很难完成的课题。修炼大法后,他对水稻研究更加兢兢业业,成为一名睿智的水稻专家,造福于一方百姓,造福于社会。

于良斌感谢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大法师父,在磨难面前,于良斌坚修大法,矢志不渝,发自内心地弘扬大法,想让更多的人明白法轮功真相,受益于大法,免遭淘汰,他以他的切身经历揭露着迫害的事实,还原事实真相,感动着许多人。

工作中,于良斌不顾年近70的高龄,骑着摩托车下乡,不畏鞍马劳顿,为基层解决水稻技术难题;义务咨询,耐心解答……

法轮大法使修炼的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正像前人大老干部调查得出的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在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然而,福泽全人类的高德大法法轮大法,唯独在中国遭到了十六年的诽谤、栽赃、迫害,于良斌这样的对国、对民都有杰出贡献的专家也遭到绥化市北林区“610”(“六一零”是中共江泽民一伙在一九九九年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操纵公检法,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三、于良斌被迫害含冤去世 家人控告元凶

2006年10月19日下午,绥化市北林区“610”主任王淑波、恶警李剑飞、夏立军等带七个恶警绑架了正在单位上班、当时已六十八岁的于良斌老人。

不法人员闯入了于良斌的家,当时,两个恶警把于良斌七十来岁的老伴推倒在沙发上,死死按住不让动弹,逼问:“一个月收入多少?”又无耻地说:“这是共产党给的。”于良斌的老伴答道:“这是我们劳动所得。”

那边恶警四处乱翻,抢走了电脑等贵重物品:南韩進口笔记本电脑和日本進口的彩色打印复印机等,包括鹿皮精致皮包(内有1400元钱)等都被抢走,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随后于良斌被绑架。

于良斌的老伴受到了严重惊吓,之后见了生人心就哆嗦,同时因牵挂老伴的安危,整天在恐惧与担心中煎熬着,一次在神思恍惚中摔倒,把脸碰坏了、牙磕掉了。

恶警除了抢走家中设备、资金外,在对于良斌非法拘禁的7个多月中,于良斌的亲朋来看他,每次“610”等都勒索千元以上的物品,加之对法官人员的打点,共花5万多元,还有于良斌每年的工资6万多元,合计损失30多万元人民币。

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冤判于良斌有期徒刑3年,于良斌委托律师为其上诉。律师看了于良斌的卷宗材料,认为没有违法,给于良斌写了无罪上诉书。可绥化市中级法院根本不看,也不开庭,维持原判。

2007年6月27日,于良斌被劫持到呼兰监狱。在呼兰监狱,警察不让睡觉,并指使五个恶犯对于良斌罚站十多天,每天只允许睡二、三个小时。后期二十四小时不让睡,在那里,近七旬的水稻专家,曾遭四个恶犯轮番毒打,被逼罚站十多天,恶徒叫嚣着:“叫你生不如死!”

2008年,于良斌被转到大庆监狱继续迫害,牙齿被大庆监狱恶警李卫南打掉。环境恶劣,使他得了褥疮,身体溃烂。而狱警不让家属探视。

于良斌老人出狱后,迫害仍在继续。恶人在经济上迫害他,取消了他的公职,不发给他工资。这位为中国水稻事业勤奋一生的老人,竟被中共恶徒断了吃饭的权利。

长期的迫害,导致于良斌老人患脑血栓症,之后的几年,他已卧床不起,靠老伴照顾,家中穷困潦倒。就是这样,北林区“610”还不放过他,还去骚扰,在大门口设监控,监视他的行动,直至2015年被迫害含冤去世。

此前的2008年10月,于良斌本人曾给省高检写了申诉书,重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不成立。当今社会已進入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每个上网的人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都可以把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文章、图片上传下载、保存、互相交流、散发都是合法的,没有造成社会任何危害。2009年,于良斌再次写诉状,堂堂正正地为法轮功鸣冤,要求还大法师父清白。

2015年,于良斌离世后,8月11日,家属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要求依法逮捕江泽民,法办江泽民,恢复信仰自由,恢复于良斌的名誉,补偿于良斌生前的所有工资及各种待遇,退还对于良斌的各种非法罚款及抢劫的财物,弥补对于良斌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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