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宣威市赵飞琼于二零一五年年底被昆明警察绑架,目前被关押在宣威看守所。赵飞琼曾于二零零四年和二零零九年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赵飞琼从昆明返回宣威在昆明火车站安检时,因为携带一元面额的真相纸币被警察要求开包检查。赵飞琼抵制警察的无理要求,于是被强行带到了昆明铁路公安局,当晚关进铁路看守所。 次日,她被押回到宣威家中抄家,警察又把她带回还关押进铁路看守所。第三天十二月十日下午,赵飞琼被铁路警察交给宣威国保警察,关到了宣威看守所。 警察多次讯问随身和家中搜查的法轮功相关书籍物品的来源,赵飞琼拒绝回答。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赵飞琼在宣威找到一份工作,替一名浙江的首饰金店老板迎柜卖首饰,她的真诚勤勉友善服务赢得顾客,也深受老板器重。这次被警察抓捕,是她休假,两天假期结束本来第三天要返回首饰店上班的。女儿在昆明第八中学上学,今年要高考了。虽挂念在心,但因为担心国保警察对女儿的骚扰威胁,几年来她都很少看望女儿。 赵飞琼,七十年代出生,她有一个儿子和女儿,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解散了,至今已五次被拘留、劳教和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赵飞琼因为探望一位被劳教的朋友,第一次被关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赵飞琼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功拒绝放弃修炼,被关进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零零九年五月,赵飞琼因给亲友馈赠法轮功光碟,接连两次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赵飞琼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满出狱。出狱后不久,赵飞琼又被警察强行劫持进宣威精神病院。赵飞琼最终逃离精神病院回到家中。 目前,赵飞琼关押在宣威看守所,案件还在公安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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