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原沈阳市工商行大东支行职工法轮功学员高嵩,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绑架,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构陷她的案卷被送到皇姑区法院,法官金军至今不接高嵩家人电话。目前,高嵩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近半年。 高嵩,女,四十七岁,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在沈阳市皇姑区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某,以及三洞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看守所。家属接到非法拘留三十天的拘留证,可是,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构陷高嵩的案卷却转到皇姑区法院。 一九九七年,高嵩的胸部长一个肿瘤,当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肿瘤很快消失,身体康复。高嵩在修炼大法前脾气大,爱钻牛角尖,学法轮功后,心胸变得开朗,与人为善,是个邻里称颂的好人。而且,原来身体的风湿病、心律不齐、皮肤病等疾病也都不药而愈。 多次遭绑架、关押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北京信访局门前,高嵩被驻京办便衣绑架,非法拘禁在驻京办两天,后被关押在沈阳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因到期不放,高嵩绝食四天后,被单位接回。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因有人诬告,高嵩被沈阳市大东区珠林派出所曹某等十几个警察在单位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转法轮》、李洪志师父法像。 在派出所,高嵩被威逼利诱,罚蹲,第二天被带到大东分局办手续,法制科科长说,“不练就回家,练就送马三家。”由于高嵩一直坚定的说“炼”,当即被宣布劳教一年,下午被送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高嵩绝食反迫害,身体出现了低血压与心律不齐,头发都白了,在第九天时,被派出所接回,让家人、单位写了“保证”,才把奄奄一息的高嵩放回家。 回家后两周,派出所给高嵩打电话,让她到派出所去。由于不想再遭受迫害,高嵩被迫流离失所。在二零零三年,高嵩被单位开除,身份证被珠林桥派出所片警从家人手中骗走扣留,至今未还。 皇姑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邮编110036 电话:024-26219613传真:024-26219613 刑一庭法官林风雷024-26219626(女) 主审法官金军024-2621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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