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院对被超期关押六个月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张金升非法开庭。当张金升的律师宣布行使回避权时,法官宣布休庭;非法庭审在未开始即结束。 法轮功学员张金升,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多种病症在修炼中不知不觉消失了,见证大法的威力。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张金升在家中被绑架和非法抄家。到目前,已经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此前,张金升曾在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两次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和三年。 非法庭审原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下午二点,实际快三点才开始。当时法院外来了十二位家属,国安特务一直在旁边非法监控,警察看到人数众多,说只能进去五个人。律师当时说:“为什么不让家属做旁听,这是违法行为!”在律师的进一步交涉下,家属进去十人。 进入法庭,正中坐着主法官李金良(男),两旁各有一陪审:一个穿制服(女)一个穿便衣(男),左边是三个公诉人(一男、两女),右边两个是辩护人(一位律师,一位家属),法官对面坐的是法轮功学员张金升,后面坐着四个警察,警察后面隔着三排座位是旁听的家属。 非法开庭后,法官问“姓名、年龄、住址”,张金升一概拒绝回答,法官要求律师代回答,被律师拒绝。 然后,法官宣读庭审纪律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提到享有回避权时,法官问是否需要行使回避权?律师回答:“当事人需要行使回避权!”并宣读理由。读完后,法官向两旁窃窃私语,最后宣布“现在休庭”。 在宣布休庭后,警察还要求张金升签字,遭到他的拒绝。 家属出来后,国安特务很紧张的用手机非法监控,亲朋好友用手机对特务录像,后来特务骑电动车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