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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次劳教迫害 辽宁盘锦张廷焕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今年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廷焕,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原辽油石化总厂)职工,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的十几年中,张廷焕先后五次遭本地“610”、国保警察绑架迫害,其中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三次(累计七年时间),绑架至洗脑班一次。

二零一五年八月,张廷焕加入诉江大潮,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他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事实。

我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从做好人开始,处处按“真、善、忍”准则要求自己,所以家庭祥和、邻里和睦、同事关系融洽,每天愉快的工作、生活、学法和炼功。

然而这一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都发生了改变,是因为在那一天,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下令对法轮功修炼群体进行全面镇压,剥夺了我们学法炼功的权利。

1、在辽河看守所遭奴役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上午九点左右,我接到车间王主任电话,让我去一趟保卫科。到了保卫科,即被非法扣押,说我还在炼法轮功,要拘留。随后我被送往辽河看守所非法拘留,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着做各种重体力劳动,搬瓷砖、扛水泥、筛沙子、和沙灰。由于看守所里的伙食太差,每餐只给一个包米面窝头和一小盆菜汤,所以往往干上一会儿,就感觉饿的发慌,浑身乏力,而手里的活一旦慢下来或者想休息一下,即会招来看管警察或协管人员(看守所留用的服刑人员)的吆喝、恐吓、侮辱和谩骂。就这样被强迫着做奴工,直到非法拘留期满,共遭受了十五天的奴役迫害。

2、盘锦市看守所里的遭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九点左右,我在讲法轮功真相过程中,被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的一位李姓便衣警察(具体单位和姓名暂时无法获知)绑架,第二天晚上被送往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第三天上午,市国保头目周来兴和于楼派出所一位吴姓警察(名字暂无法获知)对我进行非法提审。期间,遭刑讯逼供,吴姓警察用手抽狠狠抽打我的脸部,最后又飞起一脚猛踹我的肚子,把我踹出二米多远。

我被非法关押在四号监室,铺位在厕所门口。厕所没有门,连门框都没有,和住人的地方完全都是敞开连通的,所以骚臭味很大。由于牢房里人太多,大家只能一个挨一个的侧着身才能躺下。炕上实在是睡不下了,我只好和另外三个人睡在炕和牢门之间一米多宽的水泥地上。铁制的牢门到处透风,一层褥子铺在地上,躺下一会儿就感觉身下发凉,每天凌晨时分都会被冻醒。

而吃的方面更是遭受着非人的待遇。早饭只给一勺苞米面糊糊,少量的咸菜。咸菜是用白菜最外层帮皮腌制的,上面的盐粒都没有化掉。即使这样,每个人也只能分到一片两片。午饭和晚饭一样,每顿只给一个窝头,一勺汤。虽说叫汤,其实连刷锅水都不如,没有油和菜叶,经常是淡的没有一点味道或者是咸的不敢再喝,所以天天都处于饥饿之中。白天坐板(盘坐在炕板上,不准乱动,名为反省,实为牢房里的一种变相体罚)还勉强可以忍受,而到了夜里值宿时(睡觉时,炕两头各站一人,呈军姿立正状,两个小时一轮换,防止越狱、死刑犯自残和伤人、同性性行为等),更是饿的挺不起腰,眼冒金星,站都站不稳。所以每次值宿都是在这种煎熬中度过。

一次,武警人员进牢里翻号(监管场所的专有术语,翻找刀具、玻璃、绳索、火柴等违禁品),牢门在被突然打开后,一下子拥进六、七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大声呵斥着号里(监管场所对监室的别称)的人双手抱头面墙而立不许回头,容不得你有一丝犹豫,推搡着吆喝声不绝于耳。由于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所以就回头瞅了一眼,即被一武警用枪指着呵斥。几分钟后,监室内所有的衣服被褥等物品都被翻得乱七八糟,有的甚至被撕开,炕上地上凌乱不堪。身在其中,屈辱和悲怆无以言表。

在这种非人道的环境中艰难的熬过了二十多天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我被兴隆台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润秋等人非法劫持到盘锦市劳动教养院。

注: 在本次遭绑架的当夜,新工派出所的警察还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抓走了我的妻子,年仅十岁的儿子被独自抛在了家中,受尽惊吓。所幸日后被姑姑接走,才幸免于落到无家可归的境地。妻子在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天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被劫持到马三家女二所非法劳教二年。

3、盘锦教养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我被劫持到当地的盘锦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分在二大队的四班,每天都被拉到油田的井站去做奴工,抬沙子垫井场、挖沟或清油(清理流入井场内外的石油)。当时带班的皱姓警察为了逼我转化好挣得奖金,吩咐班长让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干最累的活,用铁桶抬沙子。铁桶是用那种大号油桶改制的。皱警察指使劳教人员使劲装,装满还不算,还要冒尖。抬的时候憋着气,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脑门都快要崩开似的,几乎是拼着命去抬,几次险些栽倒,苦不堪言。

有一次,干平井场的活,由于长时间劳作,腰背酸痛难忍,就把手里的锹停下来想直直腰。不曾想腰还没有挺直,腿部就被这个皱警察用铁锹重重一击,我一个趔趄险些栽在碎石堆中,等我愣过神来,看见他正冲着我骂骂咧咧。

二零零零年的冬天,据当年的气象报道,是五十年一遇的严寒。尤其是进入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份,大雪一场连着一场,奇冷无比。每天坐着敞车出工,基本上都在百里之外,每次往返,手脚都会被冻木。晚上收工回来,鞋里的鞋垫和鞋底已经冻在了一起,想拿出来晾凉都拽不出来,只能搁在冰冷的工棚里,第二天再接着穿。那一年,我所在的二大队的暖气冻坏了,晚上睡觉时又不准关门,所以屋子里的温度和外面差不多少,只是风能小点。睡觉前,必须从里到外穿上所有的衣服,才不至于冻的睡不着觉。最里面是衬衣衬裤,然后是羊毛衫羊毛裤,再套上毛衣毛裤,再穿上棉衣棉裤,最后盖上被子。即使这样,到了凌晨时分也一定会被冻醒。整个一个冬天就是这么过来的。

自被绑架后连续六个月没洗过澡,直到五月中旬的一天才被获准冲了一个十分钟的凉水澡。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盘锦教养院在院长张守江的指挥下,对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疯狂的暴力强制转化,用殴打(警用橡皮棒、硬塑料管、镐把、拳打脚踢等)、吊铐、电棍电击、体罚、剥夺睡眠等多种邪恶手段,逼迫我们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在这期间,我被施以“骑马蹲”(呈骑马状蹲着,小腿与大腿垂直、大腿再与躯干垂直,双手抱头,两脚尖朝前)迫害,体罚时,警察把一本雷锋日记放在我的两脚之间,逼着我一字不差的读,读错一个字,即遭棍棒殴打。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有一次,大队长贾景良和几个“四防”(协助警察管理劳教场所秩序的劳教人员)逼着我“撅着”(身子和腿成九十度夹角,两腿绷直,面部朝下,双手最大限度后扬),由于身体晃动,遭贾景良用竹条抽打。

二零零二年十月,盘锦教养院对我们这些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开始了又一轮的迫害,每天从早上四点起床开始坐板,一直坐到晚上十点(坐在塑料凳上,腰身挺直,双手平放于膝盖,两眼目视前方,不准闭眼,不许晃动,否则即遭四防的棍棒殴打)。这期间不让吃饱,每顿饭只给一块苞米面发糕,一小盆清汤。为了最大限度的延长坐板的时间,早晨起床后只给十分钟的时间整理内务、上厕所和洗漱。为了不让我们有活动腿脚的机会,连餐后洗碗和上厕所都充分算计,不准我们去水房洗碗,而是由“四防”打一小桶水,十几个人排着队把各自的餐具在里面涮一下就算是洗过了,每三个小时集体排队去一次厕所。

连续坐板四天左右,臀部开始起一种带尖的白头红疙瘩,一片片的,头两天是痒,之后是疼,稍一触碰,钻心的疼,尤其是刚挨上凳子时更是痛苦难当,强忍着不敢动弹。因为身后就有“四防”在监视。每次都得等到半个小时左右,疼的麻木之后才渐渐减轻痛感。

坐板期间,有一天晚上八点左右,在教室里,当班警察陈长利挨个儿殴打我们,从前排一个个的打到后排,边打边骂。打到我时,他先用右拳照着我的左太阳穴狠命的一杵,然后两手左右开弓,劈头盖脸的狠打我的头脸。

就在这种恐怖的环境和气氛中,连续坐了五十天板。

3、本溪威宁营劳教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我在工作单位被盘锦市兴隆台区国保警察绑架,在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一天后,于十二月四日被劫持到本溪威宁营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劳教期间,被强迫从事各种奴工杂役。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早上八点十五分左右,我在下班途中,再一次被躲在铁路道口的兴隆台区国保大队便衣警察绑架。在被绑架过程中,我的头被他们套上黑头套,双手被手铐背扣,稍一动弹,手铐就会自动收紧,铐在肉里,剧痛无比。在其后的非法审讯中,我被铐在铁椅子上,身子手脚都被铐住。期间头部被一便衣警察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击打。在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后,与九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本溪威宁营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在本次被绑架的同时,妻子在家中,被自称收水费的一女子骗开房门,遭兴隆台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被抄,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后放回。

4、抚顺洗脑班

二零一零年六月上旬的一天早上,我下班后被单位领导骗到公司保卫部,被保卫部和辽河油田“610”人员非法劫持,随后被送往抚顺罗台山庄的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十一天,强制洗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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