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韩甸镇新城村农妇韩秀华,因修炼法轮功,长期遭中共迫害,多次被绑架,两次遭非法劳教,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初七含冤离世。她的儿子毕天龙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将元凶江泽民告上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毕天龙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母亲遭迫害事实: 我母亲叫韩秀华,是法轮功学员她于一九九七年底开始炼功,以前她身体非常不好,患有冠心病,心肌炎,胃病,气管炎,妇科病,精神分裂症,脾气不好经常骂人,经多家医院医治都无效,在床上一躺就是七个月生活不能自理。就在这生死关头她有幸得了大法,从此他的所有病症都得到康复脾气也改了,乡亲们都说她象换个人似的,家庭也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一意孤行,无端的对法轮功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疯狂的迫害,国家所有宣传机器在其指令下,每天24小时抹黑诽谤,恶毒攻击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我母亲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给她师父洗刷清白,免得民众深受其害,她一次去省政府依法上访,两次去北京上访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拘留,直至被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母亲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去省政府上访,可是到了那里根本就没有人接待她们,满大街都是端着枪的武警和公安,不亚于象对待敌人一样,气势非常紧张,他们不由分说就把我母亲她们押上大客车,遣送回当地,在韩甸镇政府镇长刘英文给她们开会说,现在法轮功江泽民不让炼了,下午都回去三点钟看电视就知道了,并且还说都不许随便走,从那以后电视所有频道都是污蔑法轮功的节目,这些法轮功学员出门群众都用奇异的眼神看着她们,把这些人当作异类,如同文革时期一样,当时村书记罗继臣,治保乔治学,镇领导王作德,逼我母亲签字,因没签她们就把我母亲带到派出所,司机隋广程让我母亲到外面站在铁板附近,脸对着太阳晒,脸随着太阳移动,还得让敲着盆子哭,7月的阳光非常火热,从早上晒到晚上。我母亲被太阳烤的全身象水洗一样,隋广程还说我母亲脸上的汗水都是泪水,如果不服从他们的就要被送拘留。 我母亲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于同年九月八日进京上访,在北京玉渊潭公园派出所被绑架,当天被带到驻京办事处,随后韩甸镇长张殿启带领派出所警察于占军,顾振龙,李合吉,隋广成,他们到了办事处就把我母亲这些人看起来,于占军指使双城团结乡妇联主任刘苹,把我母亲带到卫生间强行搜身,被掠去400元钱,12日被押送回双城拘留所。 我母亲在拘留所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那些警察不把我母亲她们当人看待,非打即骂,每天只给两个拳头大的窝窝头,上面还粘着苍蝇,还不让吃饱,菜汤里面漂着虫子碗里是泥,上面有几个菜叶还得被刑事犯抢去,不给足够的水喝和洗刷,脑袋上都长满了虱子,睡觉都得立着肩挤着睡。我母亲因为在监号里炼功,被狱警黄彦春发现给戴上脚镣手铐,两个人合戴一副脚镣,上厕所非常不方便,脚腕子肿的很粗都磨出了血,睡觉无法翻身,连续四天才卸掉。一次季狱警让我母亲背监规,我母亲说我不是犯人我不背,季狱警用三角带打她,后来只因我母亲不放弃信仰被送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里她也因坚持炼功,被狱警孙秀芹发现,她指使两个刑事犯人,揪住我母亲的头发左右开弓打嘴巴子,边打边问还炼不炼了?劳教所的警察受非法的610组织胁迫,他们使用各种招数和手段,逼着这些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如不然就要受到酷刑摧残、不让睡觉、加期等等,于2000年6月份才获得自由。 可是回到家中,迫害还在不断的升级,于同年十二月份她又再次依法去北京上访,走在长春被劫持了,又被关进双城拘留所,腊月27日的下午,监号里突然闯进一伙武警他们要强行送我母亲劳教,她因不配合,这些人如狼似虎地用狼牙棒猛打,一棒下去我母亲胳膊立刻就出现许多血点子,最后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又被非法劳教了。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六早上,狱警殴打法轮功学员王树荣,我母亲上前阻拦,这时上来两个警察把我母亲拖走,拖到小号牢房,想关她小号她挣扎着不进去,这时站在旁边的林队长恶狠狠地说,把她拖进去。小号里,没有被褥和床铺,我母亲站在冰冷的水泥地,开着窗户外面刺骨的寒风吹进来,冻的我母亲浑身瑟瑟发抖,她想炼一会功来暖和一下,但是被警察发现了,警察就把我母亲一只手用手铐吊起来,手铐把手腕卡破流着血,脚尖刚刚着地,只给她一点点稀粥,让她生不如死,过后手麻木了很多天。由于这是第2次劳教,所以对她迫害更加残酷,警察变着各种方式逼她写三书,如不写就加期,天天利用刑事犯人折磨我母亲,不让睡觉坐小板凳长时间不让动,人被折磨得脱了相,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份被释放。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
二零一一年八月份的一天,母亲去村外玉米地里解手,村里有个村民叫孙德利,该人游手好闲。他鬼鬼祟祟的尾随其后,突然闖在我母亲面前,以我母亲炼法轮功为由,向我母亲索要五百元钱,附近没人、我母亲吓得不知所措,当时没钱给他,孙德利以此要挟我母亲不给就要报警,我母亲对他说回去再说,在没有得到钱的情况下,孙德利于当天晚上8点多钟,闯进院子砸碎玻璃要强行进屋,我和我爸都在外地打工,就我母亲自己在家,我母亲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懵了,在这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冲出屋去自卫,但却被孙德利拽住按倒在地上,用皮鞋使劲踢我母亲脸、脑袋、胸部。下身、背部数下,他一边打着一把歇斯底里的骂着,持续一个小时之久,没人敢上前劝阻,因他是村里有名的无赖。 他在砸玻璃的过程中,手被碎玻璃划破,因此他更加穷凶极恶的打我母亲,并以此要讹诈我母亲1200元钱,我母亲都快60岁的人了,被打的在地上爬不起来,遍体鳞伤。这时孙德利还来了恶人先告状,到了派出所孙德利居然当着警察的面对我母亲还大打出手,那些警察却置之不理,并且那些警察还问我母亲还炼不炼了?所长孔庆满不但不秉公执法,为我母亲伸张正义,还在有意袒护这个横行乡里本已触犯了法律的地痞无赖。竟然要求我母亲出钱给孙德利来摆平此事。好像我母亲炼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罪人,孙德利拦路抢劫敲诈勒索不犯法?私闯民宅打人没犯法?试问天理何在?良知何存? 由于我母亲受这次孙德利的殴打和惊吓再加上派出所不为她主持公道,她心里承受到了崩溃的程度,造成她旧病复发精神失常,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初七含冤离世。 十几年来由于我母亲因为炼功所遭受的迫害,给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特别是我父亲在精神上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他积劳成疾,于我母亲离世3个月后他也相继离世了。我们家所遭遇的苦难,究其原因都是江泽民造成的。因此,我作为受害者家属,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及其610非法组织,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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