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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兰自述在山西省女子监狱的遭遇
文/王巧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我叫王巧兰,在中共十八大召开的前夕,恶党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我被绑架,并被判刑入狱,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里历经磨难,身心遭到严重的伤害。

精神上折磨逼迫写“转化”材料

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一进监狱,就被不明真相的警察进行“攻坚战”强逼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四书”,写对大法不敬的话,谩骂师尊的话。并指使在押的刑事犯“包夹”法轮功学员。每天二十四小时威逼折磨。若“转化”成功,就给“包夹”单项奖,还有提前减刑等。否则就是“攻坚战”,迫使刑事犯拼命的从精神上到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使每个法轮功学员在高压状态下内心相当痛苦。

监狱最邪恶的黑窝表面上说不参加超负荷的劳动,而实质上却是非常蛮横的集中了邪党无恶不作,邪党邪恶极致的体现。当然这些生命也是受邪党的毒害的受害者,因为是江系的追随者。

1、不让学员看有关的法律知识,随便没收个人法律书籍。

2、指使刑事犯给不转化的学员背地里下药。

3、法轮功学员不给家属写信,就强迫让罚站从早晨七点三十分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持续二十多天。还强制到车间出工,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指使其他学员不让跟讲话。

4、家属会见时指使刑事犯监视跟踪并与其家属直接交谈,其违反会见章程。

5、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目的,不惜干违法的事为代价,不让家属会见。

6、个人资料出狱时不让往外带。

7、指导员在开生活会的谩骂、诋毁事实真相是家常便饭。

8、凡进入监狱成立的迫害法轮功所谓的“转化”小组,只要不写所谓的“四书”就轮班包夹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正常的出入,在一间特别的监舍关押。而且监狱还安排包夹人员有特殊的生活待遇,对邪悟的学员和包夹人员还赋予法律之上的特权,可以随便调出他人的档案资料。

9、表面上是学习小组,实质上是批斗小组。稍有一点不符合指导员意愿的意见和不同想法的都要遭到无端的批斗,和文革的期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10、每个月要印刷出一些谩骂大法与师父的所谓测试,要每个学员都要过关。谁不配合就会遭到指导员和包夹的迫害。那些杀人犯还有辩解的机会,而对法轮功学员什么人格和人权也没有了。

11、当学员在对照师父的经文想一些问题时,包夹就告发遭到指导员歇斯底里的谩骂、殴打简直没有人性的疯狂至极。

12、法轮功学员在迫害的高压下写的所谓“四书”都是一个模式,是邪悟的学员炮制出来的。目前来讲没有一个是自愿的,就是这样一份毫无任何价值的东西,也必须在全监狱当面念过才认为达到他们的目的,也算是对江系追随者的交代吧!

13、刑满释放时全程录像,包括换衣服。这是对正常人人格的侮辱,也是侵犯人权的一种犯罪。

14、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满释放,不是到期就放按正常的法律行使。而是要当地的非法机构“610”和派出所来接,才肯放人。

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里大多都是六十岁左右的老婆婆,最大年龄七十七岁,最小年龄三十九岁。就因为坚信法轮大法,坚信“真、善、忍”做人原则,被非法关押迫害。人格受到侮辱身心被摧残,历经被中共江系迫害的事例何止是这些。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中共邪党施行的恶行真的是罄竹难书。作恶多端中共必将遭到天灭中共的天惩。奉劝那些给中共江系卖命的不明真相的警察们,赶快醒悟、赶快罢手给自己和家人还有后代留下一个美好未来。

新司法规定是针对江系破坏法律的有力回击。站在江泽民一边是藐视宪法和法律。因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是江泽民和其追随者,十八大后落马或死亡的各级腐败官员基本都与迫害法轮功有关。例如:山西平定县原政法委书记杨艳红遭报被判刑十二年。

因为监狱是司法部门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执行机构。基层政权是整个权力体系和民众的一个直接交接面,监视和镇压的职能就是他们来完成的。基层官员和民众之间的对立非常严重,而且几乎是仇视的一种情绪,这是怎么产生的呢?这是中共邪党宣扬无神论宣扬斗争哲学,让人们心存侥幸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被中共邪党灌输成党叫干啥就干啥,跟党保持一致的歪理邪说所导致的,这是基层道德的逆向淘汰。

天灭中共在即,保党不可能。只有顺应天意认清中共邪党抛弃邪党,选择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向上天表明心意,弃党才是唯一的出路,愿每个人都有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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