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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董桂刚起诉江泽民遭报复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诸城市林家村镇赵家庄村法轮功学员董桂刚,2015年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2015年9月15日被林家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一起被绑架的还有董桂刚的妻子王桂美。

警察是拿着寄往高检的“诉江状”上门绑架的,同时非法抄家。从董桂刚家中抄走许多法轮大法书、真相资料,还有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

董桂刚被关押在诸城看守所,王桂美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

董桂刚家有八十岁的老父亲,身体不好,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孩,需要有人照顾看护。这次绑架,董桂刚被非法关押38天、王桂美被非法关押30天。

事情还没有就此结束,诸城市610办公室(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臧姓主任、徐姓主任,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戴眼镜青年,于2015年10月25日下午,在林家村镇610主任李传芳的带领下,通过大队干部到刚回家两天的董桂刚家中骚扰。

2016年1月11日,董桂刚、王桂美夫妇接到镇派出所通过本村书记张祖金委派的治安主任的通知,告知他们被起诉了,案件到了检察院,让他们第二天到诸城检察院。

董桂刚认为自己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是江泽民在犯罪,依照中国现行法律起诉江泽民是公民的权利,无任何过错。因此他们没有去检察院。

2016年1月21日下午3点多,诸城国保和林家村镇派出所警察开两辆警车共六人,直接到了董桂刚和王桂美夫妇上班的厂子,把董桂刚夫妇带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张亮询问并做了记录。

2016年6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诸城国保大队4个警察开车闯到董桂刚家,将董桂刚绑架到诸城看守所非法关押。

期间家人到林家村镇派出所询问,鞠姓副所长说找国保,家人到市里国保大队,国保的警察说案子到了法院,归法院管。

董桂刚的女儿打电话询问法院,法院的人说1个月或1个半月后宣判,到时候就通知家属了。

到了2016年9月7日,家属几经周折见到了诸城法院刑庭法官王永堂,其人说案子现归什么“管委会”管,并说早宣判了,被抓的那一天就宣判了。

家人无奈,只好请了律师。律师见了董桂刚及法官王永堂,经交涉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点,对董桂刚从新开庭。目前董桂刚仍被关押在看守所,人身失去自由。

自2015年5月1日起,习当局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规,全国已经有二十一万的法轮功学员,公开、实名、依法起诉江泽民,百万计的国内外正义人士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公开声援。

董桂刚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构陷任何罪名都不成立。

2013年,习当局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分别对公、检、法人员办理的冤假错案实行终身追责制。

诸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执法办案人员,在这正邪较量中,你们要坚守良知与公正,不做徇私枉法之事,看清当前形势,做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与江时代的权力切割,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中分离出来,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铺一条平坦路。

目前,所有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都已构成犯罪,都将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诸城公、检、法人员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做事能够三思而后行。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这种犯罪行为,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董桂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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