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黑龙江籍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魏春荣老太太,在青岛市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一年多,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期间在四月二十二日遭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至今没有宣判结果。 从被非法开庭到现在七个多月过去了。魏春荣的老伴去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在魏春荣被非法关押期间脑出血又住进医院,身体稍微好转的时候多次去法院找法官索杰,希望老伴能早日回家,法官索杰一直推诿说:在等上面文件。 魏春荣的老伴在今年10月份又因为脑出血再次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不得已只得把老人送“城阳区社区服务中心”。老人不断念叨着魏春荣什么时候回来?在这期间,魏春荣的女儿多次打电话跟法官索杰沟通,盼望母亲能早日回家照看父亲,而索杰的回答还是:在等上面文件。 魏春荣是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外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绑架,而后又被城阳区检察院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提起“公诉”。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在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遭城阳区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公诉人郝栋松无理指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并以魏春荣身上带有法轮功内容的真相光盘为由举证,将魏春荣挎包里的几十张光盘夸大成了九十多张。律师驳斥公诉人郝栋松所谓控告罪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公诉人只出示了照片。 律师指出,公诉人提供的只有照片而没有实物证据,也无法证实该照片的真实性,这不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并且我的当事人随身携带的挎包容量与公诉人提出的物品数量也根本不相符合,这不符合逻辑推理,对证据的客观性存在质疑。 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携带法轮功物品也不违法。我的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不是犯罪活动,对没有实施犯罪活动的我的当事人应当无罪释放。公诉人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提起公诉是属违法,法轮功不是×教,两高的司法解释里没有提到法轮功。公安部(2005)39号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七种邪教组织和公安部认定的七种邪教组织均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魏春荣在陈述中说:没修炼时我身体多种疾病折磨的我生不如死,信主十几年没好病,信仰法轮功时间不长病就好了,给国家和家庭减轻了负担。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能去破坏什么法律?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师父让我们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我也不恨你们,是江泽民搞的天安门自焚害了你们,你们也是被骗了,你们不明白真相,我真为你们着急啊! 相关责任人 区号0532 合议庭成员: 政法委书记:杨锡祥(可能是610头子)办公室87868576手机13963912860,分管区长李文全办公室87868576手机13808999987家庭电话82960385 检察长高林办公室83012201手机18561326001、13905429082 检委会专员郝栋松办公室83012225手机18561326018 公诉科 毕素荣办公室83012212手机18561998657 法院 刑庭庭长:于宁 手机:13969612937 办:58713698 副庭长:胡绪庆 手机:13697664305 办:58713699 审判员:索杰 手机:13863935668 书记员:刘佳丽 手机:13687684058 陪审员:李军、李明冠 青岛市城阳区委政法委 传真:87866155 李桂锡 书记 87968197 13905422097 办公室 87868858 车向前 朱光耀 单瑞萍 公安局副局长 66582006 13953212556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5号 邮政编码:266109 城阳区人民法院 党组 殷院长 13905428971 58713601 李书记 13793285688 58713602 杜院长 13905422277 58713603 李院长 13853236217 58713605 刘院长 13806398781 58713606 刘主任 13736981106 58713607 张院长 13708967786 58713608 邴主任 13803422600 58713609 万局长 13070886699 58713610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199号 邮政编码:266109 林义勇 所长 87866039 13969865999 李泽石 指导员 66582517 13335000036 付相生 副所长 66582518 13808972107 孙卫 副所长 66582519 13963952222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 办公电话:66582520 投诉电话:87868010传真电话:66582520 办公地址:城阳街道长城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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