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北京法轮功学员秦尉因将一本《九评》发放给穿便衣的曙光派出所警察张红志,被绑架而后批捕。 七月十一日,案件被移交到海淀检察院,九月中旬,案件被海淀检察院转到海淀法院。 秦尉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十点多至十一点二十分,北京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秦尉,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开庭一周前,秦尉家属向海淀法官吕海菲递交了要求换大法庭的申请,但法官拒绝调换。庭审中,旁听席上仅设了三、四个座位,仅有三位亲友能进去旁听,旁听席上没有其他人。 开庭时间本来定于十二日二日上午九点半,家属和律师一早就赶到了法庭,但当天迟迟不开庭,在等候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两次出来对家属说再等等。第二次出来时,工作人员说:法院的车子堵在路上了,开庭要推迟。 半个多小时后开庭。非法庭审过程中,秦尉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律师分别从法律程序把所谓罪名一一驳倒。 非法庭审一开始,当法官吕海菲问到秦尉是否有前科时,秦尉说:我有过被非法迫害的经历,不是前科,那是非法迫害,那时法院不让请律师,就(私下)判了。法官听后无语。 公诉人孔涵念起诉书和所谓的秦尉的口供时,法官听不下去,几次打断了公诉人,因为念的内容很多是秦尉被绑架时讲真相的内容。 秦尉告诉法官:我没有起诉书,当时我不签字,(法院的)人就走了。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罪,散发《九评》是为了讲真相。 当公诉人念出刑法300条时,秦尉说:你指控我,你(公诉人)拿出什么法律条文证明法轮功违法?这时法官强行打断秦尉的辩护,秦尉继续把自己的辩护说完:国家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没有违反法律,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我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 庭审进入法庭置证阶段。对公诉人拿出的所谓证据,两位律师全部驳倒,辩护内容无懈可击,法官几次粗暴打断余律师的辩护,明显偏袒公诉人,而公诉人基本没能对律师辩护做任何应答。 余律师首先从法律程序违法上一一辩护。余律师说,举报人身份不明。举报人如果属于群众举报,案卷中应有此群众的各项身份信息,但案卷中没有。并且,群众举报无权扣押当事人。举报人如果是公安在执行工作中发现,应当场亮明身份,但举报人也没有亮明身份,属于身份不明,要求法庭确定举报人身份。并且,案卷中秦尉的所谓口供全部没有签字,不能作为证据。 对公诉人拿出秦尉儿子承认秦尉修炼法轮功的所谓口供,余律师义正词严的对法官说,拿出亲人举证,从道德上讲,违反公序良俗!法庭上不这样做。 余律师说,我有证据补充。八月二十二日,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海淀公安。从案卷上看,退补后公安没有补充任何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海淀检察院仍将秦尉起诉到法院。海淀检察院的退补说明案子本身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补充证据仍起诉,就是检察院在欺骗法院。公安的所谓举报人身份不明,仍违法立案,就是公安在欺骗法院。此案件的法律程序完全违法。 刘律师从所谓的证据与罪名上做了有力的辩护。刘律师说,所有证据和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从案卷的笔录上看到,秦尉发放了一本书,这对社会秩序有什么影响?散发一本书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并且,《九评》书的内容并不能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应拿出第三方的鉴定证明《九评》书里有危害社会的内容,但是公诉人没有做合法鉴定,不能提供证明,没有证据能够支持罪名。 刘律师辩护说,当事人儿子的证词与本案无关,证人证词明显具有诱导性,同样不能证明散发书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当事人不符合刑法300条。当事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行为上没有危害社会,所有的证据与本案罪名无关,法庭应无罪释放当事人! 在公诉人说秦尉是累犯时,两位辩护人强调秦尉根本不是什么累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违反刑法规定,所谓的前科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也不能作为量刑证据,秦尉与累犯无关。最后法官吕海菲当庭否定了公诉人,说:秦尉不是累犯。 最后,秦尉做了陈述:我希望法官、检察官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这决定了你们的未来,不要向邪恶的路上走…… 法官听后说:我不会受其它因素干扰。 公诉人孔涵向法官建议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到十一点二十分结束。 秦尉家属说,秦尉因为长期被非法关押(已有六个多月),已出现浮肿,但是精神平和,进入法庭时向亲友微笑,没有戴刑具。非法庭审后,秦尉首先被非法带走,家属没能与他说话。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法官(海淀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吕海菲(45岁左右) 010-62697098
法官助理:孙蕾(或孙雷) 010-62697250 书记员:李征 010-62697273 海淀法院刑庭内勤:010-62697472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编:100080 电话:010-62697000 举报电话:010-82669519、62697037 院办:010-62697346 电话:010-62697000、62697691、62697085、62697777、62697196、62697009 服务大厅查询案件:010-62697690/1/2/3/4/5/6 投诉电话:010-62148899 对外咨询、接待电话:62697011 法官电话:010-62697361、62697687 院长:鲁为 副院长:石金平、张家麟、张钢成、范君、张弓 纪检组组长:王运涛 政治处副主任:葛玲 审判委员会委员:贾柏岩、吕志强、何畔、武会珍、陈雷、张凤林、王建国、王京生、侯建中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 信访办公室主任:王建国 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李盛荣 行政审判庭庭长:马民鹏 立案庭庭长:李梅 研究室主任:李东民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游涛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进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赵晨 海淀区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孔涵(女,25岁左右) 010-59554943 海淀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海剑大厦 邮政编码:100089 值班电话:010-82644870、82644866、82587572、82587573 律师查案电话:010-82643020 检察长接待日: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为检察长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 举报专用电话:010-62532000 办公室电话:010-59554866 海淀检察院电话:010-82644513、82644870 检察长:王伟 副检察长:张华伟、潘度文、王长林、赵志坚、宋英辉、刘惠、卢建平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宏伟、尉连东 检察委员会委员:卢建平、宋英辉、邱志英、陈雷、戚进松、张华伟、刘惠 纪检组长:孙建华 办公室主任:曾滨 民事行政监察处处长:夏鹏 民事行政监察处副处长:张云霞 法警大队队长:陈阳 未检处处长:杨新娥 未检处:王敬敬 未检处资深检察官:余海燕 侦查监督处:袁春桔、游向炜、赵康、霍丽娜 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梁彤 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杨陈炜 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林静 侦查监督二处副处长:王云光 侦查监督二处:韩志泰、赵大为 侦查一处:花蕊 公诉一处处长:胡志强 公诉二处处长:陈雷 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主任:汪蕾 纪检监察处处长:邱志英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戚进松 政治处副主任:何柏松 人事处:李兆梁 研究室主任:张际枫 知识产权检察处处长:邱志英 010-59555028 知识产权检察处副处长:吕晓华 知识产权检察处:刘丽娜、钟李钧、白云山、何东轲、杨岱君 公诉处检察官: 白磊、王婵媛、王赫、张昆阳、董立岩、庄晓晶、余欢欢、邓涵、李鹏、李刚、姜楠、李莹、王楠、苏慧婷、任景慧、朱璨、曹瑜、丁轶鸣、侯思倩、陈高慧、李小波、邹振、李木子 、侯子威、胡晓楠、张春宇、孔鹤、林洁、邢芳、刘晓丹、段冉、李峥、许丹、庄晓晶、李敏敏、姚一博、王云光、金玉婷、闫莉、李珊、陈高慧、王贤则、杨亚东、陈晨、张蕊、李 真、吴睿德、林洁、肖瑶、鞠澎、吕晓华、张瑶、晏旅、付心、李小波、邹劭坤、纪敬玲、常丽娟、李辰、张志婧、余璇、申志国、姚一博、孔涵、韩笑、王冰、王梦琳、陈雷 秦尉被构陷案的预审:刘佳音、董水萍(海淀分局预审大队707办案室) 010-82587500、010-82587485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分局预审大队 邮编100194 海淀公安分局预审大队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分局预审大队 邮编100194 预审大队政委:刘军 预审大队值班室:010-82587010(24小时有人值班) 预审大队群众接待办公室:010-82587152、010-82587151 接待警察: 熊信科 (警号039681) 任宝安(036553) 付长东(036462) 魏继刚(037457) 陈林 (037420) 许桂颖(女038446) 杨小光(036408) 707办案室:刘警官 010-82587500、010-82587485 403办案室:许警官 010-82587508 307办案室:王警官 010-82587391 预审:张家伟 010-82587512 预审处其它电话:010-82587150、010-82527512、010-82527464 手机:13801008998 执法质量监督员:郭鹏 1390139769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预审处其他警官:张文、王强、晋雅宇、支玉龙、薛楠、李艳青、曹军、李明春、陈曦 内勤:庄警官 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处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处 邮编100194 海淀分局法制处处长:梁兆红 副处长:金亮(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制处警察:成龙祥 法制处:010-82587080、010-82587988 海淀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9 分局长、书记:尹燕京 副局长:王身宇、蒋林(两人都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郑伟东、葛士亮 政委、副书记:刘少波 副局长:彭涛(主管海淀看守所)办公室:010-82587001 前一任政委:许克嘉 住宅电话:010--83531798 手机:13701022756 海淀分局办公室:010-82588036 010-82519045 010-82519110 (010)82388035, (010)62551688 010-826280562 传真号码:010-82519421 海淀分局电子邮箱:jz××@mail.bjhd.gov.cn(局长信箱) bjhdgafj@163.com cyjb@spp.gov.cn 海淀分局纪委:010-82519180 海淀分局督察:010-82519210 督察办 :010-82519638、010-82519213 海淀分局信访:010-82519060 海淀分局监督:010-82519110 海淀分局法制处:010-82587080 海淀分局政治处:010-82519130、82519140、010-82519529、82579064 hdga@gaj.bjhd.gov.cn 内保处:010-82519636、82519637、82519638、82519216、82519213 警务督察队:010-82519216、82519213 高校治安管理处:010-82519726、82519725、82519722、82519728 消防处:82519790 巡警支队:82687260 出入境管理处;82519750 装备财务处;82571304 科技信息通信处;82519310 海淀分局网安大队 :于海洋 010-82519900刘 贺 010-82519345 010-82519349、82519906 hdfjwadd@vip.163.com 海淀分局治安支队:010-82519510 检察机关超期关押举报电话:010-68650468 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电话:010-65252000 海淀分局信访:潘磊:010-82519269警号:039109 督察:王督察:警号:039585电话:010-82519210 李督察电话:010-82519210 纪委执法监察科科长:石松林 王连军:纪委副科长 010-82519180 杨发年:纪委民警 010-82519180 吴京萍:纪委民警 010-82519180 勾磊:海淀分局“610 ” 13911833447 于海东:海淀分局片警 13801051975 炎伟:海淀分局片警 13801282213 警察:张家伟、王全胜 绑架秦尉的曙光派出所警察:张红志 曙光派出所办公地点:海淀区世纪城蓝靛厂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89 所内报警咨询电话:010-88872040,88872041 ,82588900 出入境业务及户籍电话:010-88872043 暂住证:010-82519476 所长:张晨生 副所长:王剑(038605) 010-88872040 第三办案组(国保)警长:杨金龙 010-82588900 警察:谭飞、张红志、王涛、王剑、姚鹏(038399)冀超、孙勇、马法月、吴超、晁跃满、王博、席志刚、冯宇、王旭 冀超 010-88871774 胡俊峰:010-88441094 胡学新:010-88467492 霍沁予:010-88546974 雷社峰:010-88500991-104 李爱民:010-88594824 田斌:010-51506807 刘兵: 010-88509654 骆天山:010-88453524 王金柱: 010-88546340 李守: 010-88443014 钱建康:010-88892289 孙庆: 010-88435854 徐智山: 010-8886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