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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李党被非法开庭 澄清控告江泽民合法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西安市李党在莲湖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为李党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并指出公检法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张赞宁律师指出仅凭诉江信就将人从家里强行逮捕的行为是荒唐可笑的,也是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同时从很多方面阐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和法轮功给社会带来的好处,还从现在形势分析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下场和历史上相关的案例,还有诉江的合法性,对现场的法官、公诉人和610及法警进行劝谏,不要继续助纣为虐。当时在庭上讲了一个小时左右。

李党也在庭上澄清自己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起诉江泽民更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并依照法律条文指出在抓捕过程中610的违法行为,包括私闯民宅和强行撬门等行为。

最终法官宣布休庭。

警察晚上撬门入室绑架、构陷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晚九点四十分,西安市莲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建刚、领着黄国桥、劳动南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国强、民警王毅、李泽阳等十一名警察撬门闯入李党家中,强行搜家,搜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电子书、ipad等,以搜到的东西为理由,将李党非法关押在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

非法搜家时,李党父亲质问:“李党犯了什么罪?”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建刚称李党控告江泽民,并以家里有法轮大法书和平板电脑中的内容为理由带走李党。在问到片警王毅时,他说:“大法书和诉江都不是个事,他是涉及到其它案子。”

四月十一日,已七十多岁、腿脚不灵便的李党的父亲和母亲来到劳动南路派出所询问赵队长,要求律师会见李党。赵队长回答说:“有的案子可以见,有的不能见;杀人纵火可以见,涉及到国家安全、法轮功的不能见;要见就要到分局法制科批条子后才能见。”

四月十四日上午,李党的父母又去国保大队了解情况,在走廊里正好碰见国保大队队长张建刚,他正拿着诬告李党的材料去给主管上级汇报,并准备递交检察院。李妈妈对张建刚说:“李党这一家上有老下有小,判他一人,影响全家老小,这日子还怎么过啊?搜家时连小孙女房间也不放过,把孩子吓得多少天都缓不过来。你们为什么要把李党骗出来,而不堂堂正正的呢?”张建刚没有过多说话,也没让两位老人进办公室坐着说话,匆匆应付两位老人就走了。

四月二十九日,作案警察报非法批捕,五月五日莲湖区检察院批捕科赵诗媛(女)非法批捕。六月六日,构陷李党的所谓“案子”转到莲湖区检察院公诉科。

李妈妈说,儿子被绑架关押的这些天,她不知哭了多少次,整晚整晚的失眠、咳嗽、生气、肝脏部分感觉有硬块,不舒服;李父亲由于担心儿子,天天焦躁不安,脑中时常出现儿子喊他的幻觉。更不用说李党的妻子和女儿这一阵过的是什么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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