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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何其快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报道了《曝光甘肃省金昌市恶人常家有参与迫害法轮功》,近日,金昌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家有已经被调查。

常家有的一个孩子在北京当公务员,工作到六年时,买了一套600万的房子,按市价买这房子是捡了个便宜。没想到,这套房是某贪官为了急急脱手变现,私下便宜出售的。结果,调查该贪官时,发现房产已出售,就调查谁购买了,一看买主是一个才工作六年的公务员。一个工作才六年的公务员怎么能买得起600万的房子呢?再查他的家庭背景,他父亲是甘肃省金昌市宣传部长、市委常委常家有,结果常家有就被调查了。

《曝光》一文说:

“在金昌市,常家有担任金川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正好是永昌县迫害大法弟子最严重时期,大法弟子被公审,游街,判重刑,许多家庭家破人亡。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金昌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家有与副市长孟有柱主持,启动污蔑法轮功的集中宣传月的仪式。

“常家有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多种污蔑的内容和形式,组织签名、发污蔑法轮功的传单,在公共场合布置污蔑法轮功的展板。随后七月二十日,各个社区到处张贴举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各派出所电话,宣传栏张贴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宣传画。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金昌市综治维稳会议上,常家有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法轮功‘严打’。”

其实,常家有的遭遇看似偶然,实际上是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作恶的报应。

原甘肃金昌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遭恶报 殃及家人

杨惠国,男,原籍上海,1999年,任甘肃金昌龙首公安分局局长,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六一零”小组副组长,直接参与策划、指挥、制定迫害政策,对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内的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监控行动、迫害案件的定性等,2011年离任。经过法轮功学员的不断劝善,杨惠国有所醒悟,但还不能真正认识所造的恶业,杨惠国没有想办法弥补,结果殃及家人,其唯一的儿子几年前得白血病。几经治疗,把他费劲存下的不义之财耗费的几乎殆尽,结果其子还是于2016年11月不治身亡。

山东临沂市区公安局长薛洪民遭恶报 祸不单行

2000至2014年期间,薛洪民先后任过山东临沂市河东区、兰山区两个区的公安局长。尤其是在河东区任职期间,正是江泽民疯狂打压迫害法轮功的初期。那时,河东区有许多的法轮功学员因到北京上访或讲事实真相被抓、被打甚至被劳教、判刑。作为身为公安局长的薛洪民自然是脱不了干系的。

因奉行江泽民的打压政策,迫害修炼法轮佛法的无辜善良人,这十几年间,薛洪民遭遇了妻离、子散两件大事。

在任河东区局长期间,其妻出轨,与本单位一同事搞在了一起,因对方不肯与她结婚,薛妻精神受到了很大打击,住进了精神病院,此事闹的满城风雨,让薛洪民戴了顶绿帽子;离婚后,儿子不让薛洪民找对象,威胁他,若找,将如何如何。他也就一直和儿子生活,不敢再结婚。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大约到了2013年夏天,在他任兰山区公安局长期间,一天晚上,儿子和网友坐在沂河边乘凉,起身要走时,其儿子脚踩在青苔上,一下滑下了水,网友去拉,也滑下了水。此时,有人路过,救上了那位网友。网友说,下面还有一个,那人又下水去找,可再没见着人,后在下游发现了尸体。

知晓、熟悉他的人都会不禁感叹,真是祸不单行!寻常百姓也心知肚明,人不伤天理,不干大坏事,怎会落此悲哀下场!

我们写出此事,没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意思,相反,我们同情、可怜他被江泽民害了却不知!也是为了提醒那些目前仍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们,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有前因必有后果。

当然,我们也体谅在那些岗位上的人,为了生存,或许有些身不由己;但很多事也是事在人为呀,只要心存良知,就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网开一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中国,也早已是人皆共知的潜规则么。

况且,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始作俑者,而江泽民集团的成员都在被逐步清算中,江泽民、曾庆红被绳之以法也只是个时间问题了,这也是天意。力所能及的保护法轮功学员,会功德无量,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福报和平安;反之,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到头来,只能是伤人害己!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丈夫被害死 哈尔滨市杜秀英控告江泽民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感谢李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