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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播放新唐人电视 老板和员工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张凤霞在家中被凌源市国保大队警察陈志等四个人强行绑架。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后,于十一月十四日上午被非法开庭,律师在法庭上为张凤霞做了无罪辩护。

张凤霞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曾经折磨她的多种疾病,如严重的气管炎、哮喘、贫血等,炼功不久后都不治而愈。她也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人,性格柔和,孝顺公婆、善待小叔子、妯娌。是邻里和家人都公认的贤妻良母。

张凤霞在饭店做服务员期间,饭店电视播放新唐人电视节目,老板娘李静和张凤霞被凌源国保警察先后绑架。张凤霞对警察的非法审讯、恶意构陷均不配合,零口供。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讲理要人,警察均避而不见,连请的律师都被警察以各种借口搪塞不见,警察并将卷宗迅速移交检察院,又移交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在法庭上,律师辩护中指出,对张凤霞的指控毫无实施依据,是典型的主观归罪。一份合格的刑事判决文书,最低要求就是每一个结论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持,公诉机关无法提供证据。张凤霞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没有相关证据。刑法针对的只是行为,不包括思想。任何世俗政权也无法对信仰做评判。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非法庭审结束后,张凤霞出来,家人亲友与她见面无不心酸,张凤霞已经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身体孱弱。女儿和儿媳呜呜哭泣,在场者无不心疼和不舍。

呼吁执法者真正的担起道义与法律的职责,无罪释放张凤霞,不要再为江泽民当枪使,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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