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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法轮功的领导不搞特权
文/大陆法轮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我是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是师父的大法把我这个原来争名夺利、争强好胜的世俗之人,修成不断放淡个人的执着和欲望、做事先考虑别人的修炼者。

忍苦负重,替领导分忧

一九九六年九月的一天晚上,上级通知要我去边疆支边三年,征求我个人意见,我想,服从安排,吃苦受累,淡泊名利,是我这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所以当时我就表态同意。他们担心出现变故,又派单位领导找我面谈,说这件事很严肃,一经同意不能再变,一定要我征求家属意见,我妻子也通情达理,一句话回答:你去吧,家里有我呢。这个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当时我七十岁的父母住在我家,母亲腰部骨折正在我家里疗养,我的独生女儿八岁,正在小学读三年级,妻子在一家国营化工厂上班,说实话,家里确实需要我。组织部在找我之前,按照支边干部条件已经找了两个单位,都因嫌去边疆条件艰苦、时间长、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不安定等因素,没人愿意去。我这么快就决定下来,感动了区委领导,专门带记者来我家采访录像,问我为什么这么果断就服从安排去支边,是怎么想的?我说,我是修炼人(他们都知道我炼法轮功),炼功人首先就要做好人,处处考虑别人,这是个吃苦的差事,我不去吃苦,就得别人去吃苦。

领导推崇《转法轮》

一九九七年一月底,我要离开海滨城市到西部支边,临走之前地区组织部专门在宾馆为我举办一场送行晚宴,有三名地区领导和我夫妇双方单位共八名处级领导及部份科级干部参加,宴席坐定后,区领导举杯给我敬酒,说我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不畏吃苦,决定支边,区委充分肯定,表示鼓励和感谢。

我这时站起来向他请求:“感谢领导,我以水代酒行吗?我是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不喝酒。”他很平和的说:“可以,《转法轮》这本书我看过,讲修心做好人,很好的。”他放下酒杯,对所有参加晚宴的人说:“我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转法轮》,看了这本书,我们党内就不存在腐败问题了,我们社会就不存在不安定的问题了。”

做真事

去边疆支边,单位考虑到与家里的通讯问题,专门给做了电话补贴,在边疆单位也给每个领导落实了不同标准的电话补贴,我的补贴是每月六十元,随着地区类别差额补贴一同作表发放,我第一次领到后,想到,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就得说真话,做真事,我既然在原单位领取了电话补贴,就不能在支边单位再领,我找到办公室主任说,我在原单位已经领到电话补贴,炼法轮功的说真话,我不能重领,这份退回去,他说,财务已经做表报账了。我说怎么处理,你们看着办,这个补贴我不能要,以后也不要再发。

拒贿赂

在边疆支边,规定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第一年回家探亲的时候,这个县的一个归我分管的局长来到我的住处,给我一个两千元的红包,说是他们局的意思,让我回家办点年货。我当时就拒绝了,他扔下钱就走了。我想到,师父正法,正宇宙一切不正的法,我是大法弟子,在人间助师正法,就要按真、善、忍的标准正人世间不正的法,上级领导关心下级的工作和生活是应该的,部下为了个人的升迁或为了本部门的利益给领导行贿就是道德的败坏,我绝对不能纵容这种事情。我把这个红包退回了县委书记:“我是大法弟子,讲真、善、忍做好人,这种钱我不能要。”以后就再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炼法轮功从来不闹病”

我支边的地区是国家级贫困县,自然环境恶劣,沙漠地带,经济落后,农民生活条件差,除了县城及县城附近农村能喝到自来水外,多数农民饮水还是沿袭传统的“饮涝巴水”,因涝巴水外露,换水时间长,不卫生,所以当地副伤寒、肝炎、痢疾、肺结核等传染病多有发生,特别是内地或城市来的外地干部,更不适应,下乡不经意喝了涝巴水,就闹肚子或发烧卧床,所以内地人下乡都要吃氟哌酸等消炎药,即使这样,也时常害病求医,县委书记对这些干部说,“看看人家某书记(指我),炼法轮功,身体多好,天天下乡工作,从来不闹病。”

炼法轮功的领导不搞特权

我支边的地区,凡是领导下乡或外出用餐,都是随行的下属买单,领导坦然接受,普遍这样。我发现这种现象,感到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炼功人做事首先要考虑别人,这件事情别人能不能接受,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属于领导特权,侵犯别人的利益,不是善良的行为,这种事情我绝对不能做,所以凡是由我带队下乡,一般中午在外面餐馆就餐,我都抢着买单。农忙时节,县委要求县领导到分管的乡镇蹲点督导工作,我就从县城买上几十斤蔬菜或米面带到乡镇去,与住在乡镇的干部同吃同住,不搞特权,为此,我与乡镇干部的关系都很融洽,他们说,炼法轮功的领导和别的领导不一样,没有领导的架子。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随世俗

当地为县领导安排有工作秘书,还为住县的单身领导安排有生活秘书,负责处理县领导的文秘工作和日常生活琐事,比如帮助领导起草会议发言稿、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文件,收拾领导办公室、住宅,包括洗衣服、整理内务等。我刚到县里时接触到这种事,就感到很不自在,都是工作人员,虽然分工不同,当领导的也不能把本该自己做的事情都让秘书去干,这不就是腐败吗,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吃苦受难是好事,占有别人的东西,侵犯别人的利益,是失德,不管单位有什么规定,我是修大法的,就应该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我在任职副县级领导近三年的时间,没有让秘书替我写过一篇文字稿,也没有让生活秘书替我洗过一件衣服,尽管工作忙,我宁可自己少休息,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跟他们说:我是炼法轮功的,讲真、善、忍做好人,不能怕吃苦,贪图安逸,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能做,你们忙其它事情吧。

大法要使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是师尊给我指明了返本归真的路。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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