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2016年11月2日上午8点30分,湖北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 法院只允许郑自祥婆婆、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等俩人。 2016年9月3日早上5点多,郑自祥在家被公安局国保警察抓捕,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至今。 两个月以来,72岁的郑自祥老人已被迫害致双脚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视力下降,听力下降,头痛很厉害。 所谓的案子很快就到了法院,由于时间来不及,家人没有请律师,由郑自祥的女儿郑巍娥为父亲作无罪辩护。 郑巍娥念了辩护词,陈述了《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父亲应被无罪释放等观点和要求。并说父亲已被关押至如此状况,看守所及法院都没有通知家属,完全不对人的生命负责。 郑自祥也说自己修炼法轮功二十年以来身体健康,没打过针吃过药;自己按真善忍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好人,没有伤害他人危害社会,根本就没有违法犯罪。 他还举例子说自己出几次车祸不找肇事者半点麻烦,不要别人出一分钱;别人碰到困难自己主动帮助。 通城县国保大队警察张定二、胡汉雄开着车来到法院马路上、周围观察摄像,想看清在外面的法轮功学员。 非法庭审大约于10点结束,法庭没有宣判。主审法官吴红霞说把郑自祥送到看守所羁押。郑自祥是被自己的儿子从被告席上驮上警车的。 现附以下电话号码: 吴红霞(庭长):15391669822 0715-4862061 院长:肖创彬 0715-4862066 看守所 0715-4359564 副院长:谭小军 13707244862 副院长:吴锋 15391679888 副院长:李曙明 15391669777 庭长:姜功仁 15391669923 庭长:游巍 15391669918 通城县检察院 办公室1 0715-4322004 办公室2 0715-4329461 政治处 0715-4338167 监督科 0715-4359529 通城县公安局 局办公室 0715-4331110 国保大队 0715-4322491 塘湖镇派出所 0715-4680110 通城县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0715-4322719 综治办 0715-4338060 维稳办 0715-4338061 通城县委办公室 0715-4322151 传真 0715-4324397 610办公室 0715-4354610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715-4322618 传真 0715-4322618 通城县政府 办公室 0715-4322559 秘书科 0715-4338172 综合科 0715-4322370 法制办 0715-432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