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对大兴区礼贤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于彦杰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他请了律师作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除主持审判外,几乎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公诉人也只是照着稿子念,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庭审很快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于彦杰因在课堂上讲真相,被所在学校的校长常青举报到当地礼贤镇派出所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学校午休时,被大兴区礼贤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大兴区大洼看守所已近五个月。 于彦杰因修炼法轮功曾于二零零七年被大兴区团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因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非法拘留五天。 于彦杰现家中有年过八十的老父亲,有上中学学习成绩优异的儿子。家中无任何收入来源,学校已停发了他的工资。妻子在经济紧张的情况下,支持丈夫,聘请了律师为其丈夫进行无罪辩护。 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非法庭审中,审判长为大兴区法院的胡学文,公诉人为大兴区检察院的赵斌峰。大兴区法院违反旁听相关规定,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两名家属进行旁听。 于彦杰的辩护律师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辩护完后,公诉人没有提出意见。于彦杰进行了自我辩护。 相关责任人电话: 大兴区法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 投诉电话:010-69297369 服务电话:010-60238877 法官胡学文:010-60238865 公诉人大兴区检察院赵斌峰:010-59556248 大兴区610办公室主任:马春元13716002418 大兴区610办公室科长:吴传海13439255202 礼贤派出所电话010-89271110 大辛庄警务室010-89277101 大辛庄社区警察:王芳德13911253362王征13910255761 前杨各庄社区警察:吴锋13911252170 田家营社区警察张胜利13910069631 礼贤社区警察韩英刚13911650032 大洼看守所预守科010-61217239、61212006、61212876转206张警官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常青,电话:010-89221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