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烟台市芝罘区非法组织“六一零”的操纵下,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辛秀梅被构陷案。二十多位民众欲参加庭审,却被阻挡在严寒中。最终庭审没有结果。 辛秀梅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妇女,修炼法轮功后,更是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她任劳任怨,多年来,操劳地里的农活,又伺候着瘫痪在床的婆婆十四年之久,期间还伺候患肺癌的公公三年。她和小姑、小叔和睦相处,村里人也都公认她是村里最好的媳妇。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辛秀梅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烟台市白石路派出所绑架、抄家,关押到烟台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底,构陷法轮功学员辛秀梅的案卷被快速通过检察院递交到法院,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芝罘区法院对她非法开庭审理。 原定于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整开庭,开庭前,辛秀梅的亲属及关注此案的烟台民众共二十几人,冒着严寒等候在法院门口,准备参加旁听。 法院书记员出来领家属参加旁听时,看到来了这么多人,大吃一惊,急忙返回法庭,与法官商议对策。不久来了很多法警,还从外面调来一车武警,法庭内外戒备森严,旁听席上坐满了“610”工作人员和法院的实习生,只留了两个座位给家属,其余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法庭,这样一直拖到上午十点多才开庭。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以“传播法轮功真相、持有法轮功真相资料、起诉江泽民”为借口,构陷辛秀梅。辛秀梅明确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目的就是要把法轮大法的美好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 北京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为辛秀梅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明确指出辛秀梅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要求法庭判决无罪释放辛秀梅。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公诉人都在照本宣科,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材料上,都没有鉴定人的签字。律师辩护时,所有人都在静静的听。非法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 在法庭外面,未能进入旁听的亲属和民众在严寒中静静等待结果。期间,芝罘区“610”主任王波掏出手机对着等待的人群拍摄,遭到严厉的制止,只得悻悻地收起手机。 庭审结束后,王波在出口处看到辛秀梅的家属,急忙躲到武警的身后,完全是一副做了亏心事见不得人的表现。 民众签名或按手印声援无罪释放辛秀梅 |
辛秀梅被迫害的冤案在烟台市民中得到广泛的关注,从得知案卷送达法院,到开庭,短短十几天的时间,烟台就有至少一千五百四十六人签名或按手印声援无罪释放辛秀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