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云福起,现年六十岁,黑龙江省方正县天门乡黑河口村村民。他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十七年来被绑架八次,非法拘留七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一次,累计陷狱时间长达八年多,遭受过无数酷刑折磨,头骨、肋骨、手骨、腿骨等二十多处先后被打致骨折。出狱后又被没收身份证,注销户口,犹如被剥夺生存权。 云福起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云福起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曾经患有严重的静脉曲张、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胃溃疡、喉癌等病症,折磨的我生不如死。四处求医花光了所有积蓄,又借了很多外债,但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却越来越重。 一九九八年,我经外甥女介绍我修炼了法轮功,学法炼功之后,各种绝症病神奇的消失了。我无限感恩李大师的慈悲,让我重获新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在中国一手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至今十七年来,我曾被绑架八次,非法拘留七次、劳教两次、判刑一次,累计时间长达八年多,遭受过无数酷刑折磨: 多次被绑架、关押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我在沙河子镇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杨文富恶告,后被沙河子镇派出所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出狱时被看守所勒索一千八百元钱。此次参与迫害我的主要责任单位是:哈尔滨市方正县沙河子镇派出所、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沙河子镇暂住期间,我被片警赵宏飞构陷后送往方正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然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一面坡劳教所。由于我当时身体被迫害十分严重,一面坡劳教所拒收。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返回方正县看守所,又在方正县看守所被关押三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释放。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沙河子镇政法委书记赵守俭、民兵连长苏镇国将我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到五月二十三日。 国保警察暴行:毒打四小时两次休克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国保大队政保科科长丑永生、李坤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科长丑永生说:“告诉你,我们比日本鬼子还日本鬼子”。丑永生和李坤把我绑在老虎凳上,用老牛锤(二尺长的三角带,用铁线缠绕在二尺长的木头把上)猛抽我三个多小时,一直打得我后背、胳膊、脖子、臀部、双腿全部变色出血才罢手。第二天,丑永生和李坤又用同样的手段毒打了我四个多小时,打得我遍体鳞伤,他们还掰我的胳膊向前推,还来回撅,还把我锁在铁椅子上。 酷刑使我两次休克,几乎停止呼吸,直到中午下班才停止迫害。过了一个星期,丑永生和李坤用老牛锤又毒打了我一上午,他俩轮流打,直到他俩全身都是汗才罢手。 看守所暴行:殴打、针扎、砍喉、拔毛、弹眼球 他们把我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早晨二点,所长赵晓波指使犯人亲属将我的前胸第三根肋骨打成骨折。所长赵晓波与副所长胡亚军和全兴同合谋,将我关到杀人犯、强奸犯牢房,让凶犯对我进行殴打十二天。直接参与迫害的有:杀人犯王义、邓洪朋、强奸犯原沙河子农场派出所所长杨明军、强奸犯王晓波、滕某某。他们用针扎我手指尖、脚趾尖、胳膊、背部、双腿,有时在腿上扎的太深,针都拔不动;他们用拳头往我的头上砸,强迫我用头顶铁栏杆、顶墙,其他人在后面用脚猛踹后背及臀部;诈骗犯邓鸿鹏用塑料鞋底立着砍我的喉咙,使我呼吸困难。 强奸犯杨明军,用手指用力弹我眼球,致使我很多天睁不开眼睛,经常流泪,有眼球脱落的感觉,杨明军还用双拳猛打我的头部、两腮。犯人们还毫无人性的拔掉我的胡子、眉毛、腋毛、阴毛拌在饭里强迫我吃下去。在狱警的指使下,我被迫害的几次昏死过去。 劳教所暴行:被打骨折二十一处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长林子劳教所迫害。五大队大队长赵爽、教导员张纯良多次指使犯人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对我进行推、掰、撅还不算,用钝器将我头骨、肋骨、手骨、腿骨打成骨折二十一处,狱警张纯良曾三次将我单独调到单间毒打。 两年零七个月后,我出狱回家,发现家中仓房里的木器厂的四套设备都被人拿走了,损失价值十多万元。 派出所暴行:肋骨被踢断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晚,我在方正县德善乡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德善乡派出所,所长何万军等对我进行毒打,将我肋骨踢断,又抢去我身份证及二百元钱。第二天,将我劫持到方正县国保大队。参与迫害我的国保大队主要责任人有:鲁统金、白文杰、王林春。 大庆监狱暴行:踢折肋骨 扎针百枚 之后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集训队,我不写三书,不许我睡觉,不准我喝水、不准拉尿,这样折磨了我十天。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我被绑架到大庆监狱,六监区队长李伟楠、副大队长李乃顺、犯人打手赵国龙、梁秋、丛明、张福明、李本荣、吕百叶、吕会武、侯振峰、闫昌军等人就象疯了一样踢我,对我拳打脚踢,把我肋骨踢折,大队长李伟楠还强迫奴役我劳动,指使犯人侯振峰用针扎我,浑身扎了一百多针,扎出了很多出血点。大庆监狱曾几次发生犯人打死人的事,打坏了人,还不让曝光。 没收身份证 注销户口 被夺生存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我从大庆监狱出狱回家后,到方正县国保大队及六一零多次讨要身份证,他们不给;我到县政府有关部门上访,被阻碍推诿搪塞。 更不可理喻的是,天门乡中共人员更进一步命令村干部注销我的户口,致使我成为没有身份的人,至今无法工作,生活危困艰难。在中国大陆这样一个连买电话卡、车票、找工作都要实名制的国度,我等于是被剥夺了生存权利。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点来钟,我到哈尔滨市依兰县三道岗镇邮局邮寄《转法轮》这本书,邮局人员让打开包裹检查,我打开时,三道岗镇派出所协警孙鹏在我身后看见是大法书就把我绑架到三道岗派出所,十一点多依兰县国保大队张英铎等把我绑架到依兰县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天。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朋友在伊春市嘉阴县给我找了一个伺候老人的活,这个老人九十四岁了,老年痴呆,我给他放天音净乐,他非常愿意听。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我在放歌曲时,外面有两个警察敲开门进来就抢播放器的床头的大法书,并把我劫持到嘉阴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囚禁了一天。于当晚六点放我回家,并逼我离开此地。因此我这份唯一不需要身份证的工作也失去了,生活又一次陷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