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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道义良知 制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2016年3月25日,律师在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为法轮功学员魏小平做的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他说:“魏小平按真善忍的要求时时处处做个好人,不应受刑罚惩治。起诉书以‘被告人魏小平持有法轮功物品,对被告人实施刑事追究’,明显侵犯了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魏小平无罪,我要求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

2015年5月15号,安徽淮南法轮功学员王宪淮在二审后被无罪释放,他的律师的无罪辩护,震撼着每一位庭审人员的心:“王宪淮仅仅因信仰法轮功不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我们的国家将难以长治久安!人类的良知、天理、人道、国法的底线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果仅仅因‘信仰法轮功’就对当事人科以刑罚,是在低估了我们检察官、法官、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智商的同时,也羞辱了我们的良知、责任与勇气!”

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余文生律师在天津东丽法院为天津工程师周向阳案的辩护中,不但阐明打压法轮功信仰是完全非法的;而且当庭指证以江泽民的个人意志来定罪法轮功,是非法行为,应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余律师说:“今天站在这里,看似为两位法轮功学员辩护,但实际上我们面对的问题是巨大的。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

在辩护意见的最后,余律师说:“历史在此巨变的时刻,让我们此时的辩护作为法律界留给历史的正义宣言:所谓依法打压法轮功完全是一个掩盖犯罪的欺世谎言。面对千万计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难蒙冤,发生了法治时代恰恰法律被利用来犯罪的现实,此刻为法轮功申辩,也是在捍卫法律的正义,也是在捍卫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在实现法治捍卫人间正义的最高使命!”

这些律师在这场迫害中表现了中国法律人秉持正义、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道德风骨。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经过大量调查后公开致信当时中国最高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一大批国际国内的维权律师代理了法轮功受迫害案件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达几千场次。著名维权律师江天勇在代理法轮功案件后,很感慨地说:“我们的法律,不为这些人维护权利,我们还做什么法律?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

客观讲中国很多高层官员也是反对迫害法轮功的。当时中共政治局其他六名常委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胡锦涛、李岚清都反对迫害法轮功。但江泽民用高压和假情报欺骗高层,于1999年7月强行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朱镕基1999年妥善处理过法轮功学员“四二五”上访,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1999年6月政府文件、媒体报道中还说允许群众炼功。

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一直强烈反对迫害法轮功。据悉,他在2015年6月临终前表示:自己可能看不到法轮功被平反的那一天,但坚持自己在1998年的表态“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并要求:不允许江泽民参加自己的遗体告别。

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任期内曾几次提出平反法轮功;尤其在2012年,温家宝又提出借处理薄熙来事件平反法轮功,均遭到江泽民死党周永康等的强烈反对。胡锦涛曾以经费开支过大为由多次表示过对迫害法轮功运动的不同意见,并委托妻子向修炼法轮功的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传递过问候。

原中共建政大将罗瑞卿之子罗宇、原新华社北京分社社长李普、原沈阳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原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原中国军事出版社社长辛子陵,原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同等一批有影响的官员均向中共发出了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声音,并公开声明退出中共……

国际社会公开向中共发声。美国国会众议院、欧洲议会、澳洲议会、加拿大议会先后通过多份议案,要求中共停止对法轮功迫害,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经过大量翔实、准确调查后公开向世界宣布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为中共自编自演嫁祸法轮功的伪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三十多个国家法院受理了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的案件,西班牙国家法院还签发了对江泽民的国际逮捕令……

江泽民发起了这场灭绝人性的血腥迫害,是对世界人权、对良知、对正义的肆意践踏,也使无数人在自己良心与生命中留下难以洗刷的道义污点。加上为了迫害,需要以法律的名义进行,而肆意践踏法律、腐败治国,让官场全面堕落,社会道德走向全面崩溃。任何理由的沉默和容忍,都是对人类的犯罪,对民族的犯罪!因为是我们的自私自保、是我们对邪恶的默许放纵,使他们将生存在一个邪恶盛行的环境中;也许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与邪恶为伍,甚至沦为邪恶!

因此,每个人都有权了解江泽民在这场迫害中对自己的欺骗和伤害,都应该为生命、为人权、为良知和人类基本道德讨回公道!为了良知、道义,必须起诉江泽民,把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绳之以法!当邪恶被彻底清除之时,就是真诚、善良和公道重回人间之时,那时世上所有善良的人都会从这场正义审判中深深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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