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师父教导我们:“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1] 在十七年的修炼中,我亲身体悟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超常;切身体悟到了师尊的慈悲呵护、救度。在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大法的血腥镇压中,我深知邪不压正,邪党怎么能战胜得了宇宙大法呢?这迫害佛法的滔天大罪迟早会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因此我尽力保留了被迫害时的证据,如十多年前被非法关押时亲朋们到看守所上钱的收据(原件纸张已陈旧发黄)、在破乱的信封上写的坚修大法和关心家人的家信(监室里没有信纸)、劳动教养决定书、洗脑班的学员守则、遭受经济迫害的罚款单和克扣的工资单及到本地政府机关单位上访凭证等等,这些证据在诉江时都派上了用场,我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向两高(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出诉江“自诉状”。 我想给特殊机构的人群讲真相,虽然近十年来,我也一直在本地以上访诉求方式讲真相,如:到 “六一零”办公室讲、劝善;多次打市长热线(他们有记录);打电话到本地电视台找相关栏目寻求帮助。最近几年,每年都到(或人去或打电话)本地信访局上访;找工作单位及上级部门信访科和上级领导诉求等。通过自己修炼前后的身心变化和被非法迫害的遭遇来说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蒙冤!法轮大法洪传世界,而唯独只在中国大陆遭诬陷等,但受到时间、场面、环境氛围的局限,只能从自己被迫害的角度含蓄、引申、智慧的讲,不敢直指江魔头,没有从法律层面阐明“六一零”非法组织的危害性等。 诉江后,我将控告江泽民的“自诉状”打印了很多份,随后到政府信访局上访。以前也多次来到这里以我们单位克扣工资对我進行经济迫害为由上访讲真相,每次接待我的工作人员都不同,这次是一个姓王的生面孔,当他看到我写的“诉江状”的标题后吓了一大跳,(可能出于自保吧)对我進行一番数落、攻击后就進去打电话,其他的工作人员也都去接待另外的上访人员,把我冷落到一边。我就借题发挥与外面的上访人员大声讲话,把话题转到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已洪传到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共党已整体腐败,薄熙来和周永康等高官入狱其实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我国现在司法体系崩溃和道德底线的摧毁以及信访制度的名存实亡是因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致。我说现今中共高层两派内斗,实际上是围绕对待法轮功问题的路线斗争,现在的领导人绝不会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背黑锅的。 里外的人都竖着耳朵静静的听着,接着我给一个对上访已失去信心的男士讲明真相后做了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并告诉他危难来时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神保佑。这时,我们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打来电话,说“六一零”通知他们,要求马上将我从信访局截回去。我说,大热天的,你们也很忙,我是合理、合法的理性上访,谁都知道法轮功学员不可能做任何违法的事,办完事我就自己回家。他们应允了。 接着,我对先前板着脸的王姓工作人员说,其实你们端这个饭碗也不容易,请你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善待法轮功学员!清算江泽民的时日不远了,请你将我的诉江状看后传给你们局长看。他说不敢,会挨骂的。我微笑着说,你这点胆量都没有?我这是寄给两高的公开资料,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把他逗笑了。接过盖有公章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便离开了这里。 接着,我去了市人大信访办,因快到下班时间了,我简单的说明了来意,呈上诉江状副本,请求人大给予帮助,督促诉江立案!工作人员面色畏惧,连说:我只是个小人物,你这个题目太大了,我看不懂。我说,没关系,我把这“诉江状”放您这慢慢看,看后传给同事们看,有机会的话,我们以后再聊。 隔天早晨,我带着“诉江状”来到以前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只有一个副主任,以前几次到这儿来没见到过她,寒暄后切入正题。我说:“我因为坚持个人信仰遭到非法迫害,说来话长,这是我去年寄给两高的诉江状,您看后(了解情况)便于我们進行思想交流!”一会这儿的工作人员陆续到岗上班,一些居民也進来办事,我在一旁等着。二十多分钟后,一个中年便衣和一个年轻的着装警察(手上好像还拿着警棍)紧绷着脸向我走来,中年便衣说:“你就是某某某吧?”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谁?”居委会的S主任告诉我说:“这是派出所的某副所长,主管综合治理的,那位(指年轻的警察)是‘110’警察。”我说:“您好!因为我们素不相识,请您出示您的警察证!”他不太情愿的拿出了证件示于我,我说:“您来的正好,我准备下午去你们派出所找有关负责人交流思想。你看,这是我去年寄给两高控告江泽民的‘自诉状’副本,这是我第二次被非法劳动教养的通知书复印件,这是我被单位非法克扣工资的工资单复印件……”没等我说完,他便拿出手机想征求我同意后拍照。我说:“不用拍,这些复印件都送给你细看,了解我这么多年在高压下是怎么艰难的活过来的,谁参与迫害了我的(控告书 上)都有详细的记录。中国大陆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明确的控告首恶江泽民,我们师父慈悲,要我们网开一面,给其他人立功赎罪的机会,请你们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他拿着这活生生的真相资料——“诉江状”,非常友好的和我道别(带着年轻的警察)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我又拿着一份诉江“自诉状”去找居委会S主任(几年前我就给他讲了真相,并给他三退了的),我说,昨天的事让我感到非常遗憾,我相信你不会糊涂的打“110”报警“邀功的”,可能是某副主任打的“110”,请你转告她,这样做对她不好,法轮功可是佛法修炼呀,迫害信神向善的人,那可是天理不容的呀! 个人经历与体会,不妥之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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