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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一年冤狱 辽宁清原县陈桂凤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辽宁省清原县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凤女士,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被抚顺市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十一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陈桂凤遭别针、牙签扎;支棍镣铐、熬鹰、关小号、暴打、上大挂、电击、冷冻、野蛮灌食等等残忍酷刑,至今身体还没有恢复。

二零一六年五月,陈桂凤依法向最高检察院邮递控告元凶江泽民诉讼状,要求最高检察院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追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所犯下的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刑讯逼供、非法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故意伤害等等罪行。

陈桂凤女士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婆媳关系融洽了,四口之家充满了欢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惧怕越来越多的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发动了对手无寸铁的善良人残忍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无人性的迫害手段。

十一年冤狱迫害,陈桂凤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下是陈桂凤自述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及被中共迫害的部份情况:

一、修大法 身心受益 家庭和睦

一九九七年,外地亲属送给我家一本《转法轮》,我一气儿看完了书,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从此就再也没看这本书。一九九八年底,因和婆婆生气,不知怎样排解,不知不觉间拿起了《转法轮》,越读心情越舒畅,越读越放不下,就这样我真正地走入了修炼,通过看《转法轮》这本书,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能想得开了,我的性情越来越开朗,整天笑容满面。

看到我变化,婆婆也走入了修炼。我和婆婆的关系融洽了,无论什么事都敞开心扉。我们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

二、无理遭绑架、被判冤狱十一年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早晨四点多钟,我们在抚顺租住的房门突然被踢开,闯进七八个便衣警察(抚顺市公安一处警察),不由分说把我们五人(卢广林、盖秀琴、吕炎、林桂兰)绑架,塞进车里,屋里的东西、还有两万多现金全部被警察抢走。当晚我被关在抚顺女子自强学校,一年轻(三十岁左右)警察满嘴脏话骂、并打嘴巴子。

第二天,吕炎被送来时,腿肿得老粗了,说是被用“劈腿”酷刑迫害所致。七天以后,被送进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在抚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一个月。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我被冤判十一年。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1、被毒打致血崩,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四分队。刚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面临的就是酷刑强迫“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犯人包夹,名曰:“三人行动小组”,就是法轮功学员无论干什么,两个包夹都必须贴身监控,包夹还要向狱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相互对视都不行。狱警以减刑鼓励犯人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由两个包夹犯人马兰(诈骗犯)、王丽(贩毒贩)将我硬弄到谈话室说是要“转化”我,她们强迫我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和书籍。我不看,她们就让我立正站着、蹲着,一动不许动,否则就拳打脚踢。看完写所谓“保证书”,我不写,王丽、戴春荣(诈骗犯)就一人拽着一只胳膊,使我动不了,马兰用脚使劲踢我,专往小肚子、大腿里侧踹,当时肚子就肿得老高,大腿内侧青紫青紫的,然后强行按手印,写保证书。我问她们为什么这样做,马兰说:这是队长交给的任务,好给我们减刑。

事后我找到队长吕冬梅,说“转化”是假的,是她们逼的,不算数,全部作废!吕冬梅马上沉下脸,把马兰喊了过去,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马兰回来后就把我叫到厕所,用拖布把打肚子、一阵毒打,由于上次打的伤还没好,这次打得比上次还要狠毒,当时就疼得我动不了,王丽在一边说着风凉话:真娇气,昨天那个比你打得还重呢,也没像你这样!后来看到我下身流血不止,才害怕了,申请了队长吕冬梅,由王丽背着往医院送,走到半道我就昏过去了。他们把我送到了七三九部队医院抢救,医生说是血崩,需要缝和,还要输血。警察没有答应输血,当天被送回监舍。当时警察有:夏茹、刘杰、矫世英,吕冬梅,犯人陈金荣、陈素英。

回到监室后,我疼得几乎每夜都不能睡觉,白天还得出工。可是科长夏茹却推脱:这些都是犯人的行为,他们根本不知情。实际上包夹犯人都是受狱警指使的。我姐姐接见时看到我都脱了相,回家后担心我哪天死在监狱里。

2、别针、牙签 扎得血肉模糊

二零零六年的十月份,因我不转化,别人十点就休息了,不让我睡觉。一天晚上,把我叫到晾衣间,由马兰、田金凤(容留犯)、姜延英(杀人犯)、王丽,把我衣服扒光,只留了个裤头,把我强行按坐在一个装满凉水的大盆中,用脸盆接上凉水,一盆一盆的从头上往身上浇,把窗户大打开,让冷风直接吹在我赤裸的身上!十月,东北已是滴水成冰的寒冬了;而这些人渣还觉得不够,又拿来牙签,使劲儿地扎我的脚心,扎我的大腿……(用了两捆牙签)用手使劲儿撅我的手指,几乎把我的手指要撅断了。整整折磨了我四个多小时,两个脚心都被扎烂了,两个大腿扎得都是眼,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两只手全青肿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消褪,一年多手没知觉。监室的犯人看见了都说:她们太狠毒了。

在这之后,每天晚上十点让我在地上蹲着,直到下半夜二点才让睡觉(就是熬鹰),由王丽、李玉霞(诈骗犯)轮流看着。稍有一点不从就会招来毒打,拽头发往地上使劲儿磕,用别针扎手指心儿,扎大腿,扎得满手都是血,一边折磨一边恶狠狠地说:你不转化?不转化就这样打你。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她说:队长告诉这样做的,不转化就这样对待你,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我找队长吕冬梅反映情况,她却说:“这比以前强多了!你们法轮功不是讲‘真、善、忍’吗?吃多大亏都得忍着、受着”。

3、绑“死人床”、关小号、冷冻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我被调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的二大队。二零零七年七月,酷热的天,由王秀兰(诈骗犯)带头让李春艳(杀人犯)把门,不让我上厕所,用棉被把全身裹上只露头,当时把我热得喘不上来气了,汗水淌在地上流了一摊水,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心疼地哭了。就这样白天照常出工,晚上王秀兰把我的被单撕成一条一条的,把我的手捆上才让我睡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绝食反迫害,五天后被送进监狱医院灌食。在医院里,把我的双手双脚都绑在床上,呈大字形,用管子从鼻子插进胃里,用针管灌玉米糊,每两个小时一次,每一次都是痛苦煎熬。每七天换一次管,每次插完后鼻子嗓子都是血,一到晚上,王秀兰就把被子拿走,用空饮料瓶装上凉水,贴在我的身体两侧冰我,开着门,冻我,不许睡觉,一闭眼,就打嘴巴子,用手支眼皮。每次都是医务犯看不下去了给盖上被子。这样的一个狠毒迫害法轮功的犯人王秀兰,矫队长说她表现好,奖励她一箱方便面。这次折磨我半个月后才把我放回来。

二零零八年,一监区换了监区长(大队长王健,科长吴宏),王健,干活不让歇着,每天只让上三次厕所,不让请假,每天收工回监舍不让脱衣服,穿囚服坐板儿九点,号称“学习”。

这样由李素云(贩毒贩)带头让大伙给我灌盐水,不许喝监区的水,包括洗衣服、刷牙,一切生活用水。每次吃饭只给我相当于别人一半的量,我找王健说理,她说:国家只拨了一半的款,剩下的她自己出,你不给我干活,想用水自己买。吃饭则不允许在房间里吃,得去厕所吃。我抵制对我的虐待,就把我吊在暖气管上,用站不起、蹲不下的姿势折磨了我三天才放下来。

4、科长郑秋菊指使犯人给我上大挂,关小号

一次,我和同一监室的法轮功修炼者说话,被犯人甄士彬告发。王健、郑秋菊将我吊在暖气管上,悬空吊着,脚不许着地(也就是俗称上大挂)。三天后被郑秋菊关进了小号,十一月的东北非常寒冷,三米见方的小号没有暖气,没有床,直接就睡在水泥地上,为了迫害我,她们把我盖的被子的被罩撕掉,只让盖棉花套子;不许洗漱,只许坐着,不许有其它的动作,发现了立即就铐上手铐,关了一个多月,期间我三次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他们就强行将我送到监狱医院进行惨无人道的灌食,插管插的血都喷出来了。双手铐在床上,双脚绑在床上,呈大字形,在医院的十天里,为了防止我拔管,用手铐把手固定在床的两侧,一动不能动,手铐深深地卡在肉里,手腕都卡坏了,手肿得像馒头,医院怕手残废了担责任,才把手松开,至今手腕上还留有疤痕。野蛮的强灌食,造成我胃出血,如今我的胃还隐隐的痛。医院的医生说:这不是我们要这样干的,都是你们监区长的意思,我们也不愿看到你遭罪。

二零一零年四月份,监区规定必须统一买白被单,因我有说不买,就又把我关进小号,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双手给扣在暖气管子上,关了一个多月才放出来。

5、毒打、长时间电击

二零一一年一月份,一监区变成四监区。(监区长:张延彤,小队长:张天杨,科长:陈莹)

每天干完活收工后,把活带回监室晚上接着干,每天都干到凌晨2—3点,干活慢的完不成任务,一宿都不能睡。

因为我身体非常虚弱,不能长时间劳动,一天被陈莹叫进小队长的办公室,陈莹问我:陈桂凤你能正常参加劳动么?我回答:不能。陈莹二话没说,气急败坏地用手铐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仰躺在地上,手吊铐在暖气管上,陈莹抡圆了手中的胶皮棒像疯了一样对我劈头盖脸打下来,狱警刘晓涵、王贺每人拿着一个高压电棍啪啪地闪着蓝色的火花,专门电我的心脏、脚心、嘴唇……一霎时,房间了充满了烧焦了的皮肤味儿、血腥味儿:陈莹打得我满脸是血,牙被打活动了,嘴唇打裂开了,出了很多血,用毛巾堵都堵不住,灰色的囚服上淌满了血,有一小盆血,她们怕让别人看见给我换了衣服。我整个脸都走形了,左脚板裂了,她们整整的对我施行了两、三个小时的酷刑,当时,就不能走路了,双肩被犯人包夹掰的抬不起来,造成重伤,剧痛不止,至今双肩还疼。现在回忆起来都令人毛骨悚然……

这个时候张延彤进来假惺惺地说,这事她一点也不知情。为了掩盖她们的罪恶,不让任何人看见我遭迫害的惨烈事实,他们把我的嘴堵上,把手用胶带绑上,把我偷偷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半个月后看我伤好得差不多了,才把我放出来。被电击的心脏半年后方才缓过来。

直到现在,我的嘴唇还有一道深深的疤痕,我的左脚还不能走长路。

二零一三年,因为我拒绝做奴工,被蔡丽艳、邱丽琴拽着胳膊在地上拖着走,使我的胳膊严重拉伤,至今不能干重活。

辽宁女子监狱就是人间地狱,我所遭受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迫害,只是法轮功学员所受迫害的沧海一粟。以上这些迫害事实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指挥、领导、策划、强制施行镇压法轮功的命令政策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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