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张英东、寇德英、张耀东,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传播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 黑山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在锦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对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三十到下午二点结束。 张英东的家属聘请了韩志广和王光奇律师在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目前结果尚未最后定,何时判决另行通知。 在法庭上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平稳和善的叙述了自己在法轮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实,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道理。得出了自己没做坏事、没有犯罪的结论。 特别是张英东不仅揭露了中共以前对她的残酷迫害,还全盘否定警察的构陷,并表示对所有参与迫害她的公检法人员没有怨恨心,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两位律师也在法庭上义正词严的宣称“真善忍好是普世价值,是绝对的真理”。并得出“我的当事人无罪”的结论,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中间虽不时受到公诉人的一些阻碍干扰,但整个辩护还是比较顺利的。 黑山县法院审判庭庭长:李伟 审判员:常万生 手机:18941601267 (此人负责马立光案,马立光也即将面临被非法庭审) 黑山县检察院公诉人:代理检察员 苏 博 手机:158416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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