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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泯灭警察的人性和良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福斌与他妻子郑恕和法轮功学员方剑平,九月十四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杨学贵,九月十九日蹲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周巍和妻子(晚上放回)。

九月十一日早上八点多,兰州市公安局一帮便衣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王庆年家中企图绑架王庆年,因王庆年加班不在家,警察将王庆年的妻子绑架到市公安局拘留三十多小时,并抢走王家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及一些电子存储器件。更为恶劣是,警察还将王庆年家中的QQ轿车,王妻维持生计的货运车以及一辆因QQ车故障临时借朋友的轿车(宝骏)共计三辆车强制扣押封存。警察还在王家蹲坑,结果绑架了上门的六旬法轮功学员周月莲。

参与绑架的警察拉走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很多私人财物,不论拉走多少,放在哪里,改个什么名字,都不能改变这些物件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私人财产,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参与绑架的警察构成抢劫罪。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开始,兰州市公安局26处绑架兰州法轮功学员的事情频频出现,而且市局26处参与对甘肃省内的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也屡见不鲜。兰州市各县、区国保大队,很多时候出面绑架法轮功学员是直接受市局26处的指使所为。

以下是市局26处与兰州市各分局国保大队对兰州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绑架、非法拘禁、酷刑折磨的部份案例。

最早遭受严重迫害的是兰州法轮功学员袁江(清华校友,95年成为甘肃省义务辅导站站长),是遭市局26处绑架、酷刑折磨,离世时只有二十九岁。曾经帮助过袁江的五位兰州法轮功学员均被市局26处绑架,被冤判入狱。其中一位被冤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在冤狱期满回家后十一天,因为长期的监狱迫害,导致出狱后舌根僵硬,无法说话。回家后直至离开人世什么话都没有给家人留下。一位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几年一直说着同样的一句话:“难道别人有难我就不能帮吗?我帮了他我就有罪了吗?”她问每一个狱警,问她们,“你们有难的时候难道你不希望有人帮你吗?袁江当时的情况如果换成你,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帮?”监狱的狱警面对她一次次的问话,也是同样的一句话,“你没有罪,你没有错。”

袁江的父母也遭到调查核实,是否在袁江临死前照顾过袁江。袁江的父亲在儿子死后,变得忧郁寡言,经常一个人的时候放声大哭,直至老人去世。这不只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这是儿子明明被冤自己作为父亲却无能为力的苦楚和对公道的无望。那位离世同修的儿女,至今不提有关父亲的所有细节,永不触及那曾经被灼伤的痛处。

每当记述这段迫害事实的时候,我都在哭,不是为袁江,不是为那些因帮助袁江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是为那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因为他们的所为直接践踏着他们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摧残着他们自己的人性和良知。市局26处的警察,当初迫害过袁江的人现在几乎都还在该处,仍在迫害着兰州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每一年都有被市局26处绑架后送入监狱的学员。

被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贺建中,在冤判前,他年迈的母亲一直写着书面材料给各部门递交,告诉相关部门,绑架贺建中没有法律依据,并陈述警察在绑架贺建中的过程中的种种违法之处,可是最终贺建中被冤判、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不久,老人得到的消息,贺建中在医院。当老人在医院看到自己的儿子,听到儿子的手术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时,那个为共产党卖了一辈子命的老人,那位一直挺着腰板、做事干练果断、坚强的老人,一下子垮了。老人对我说:“这一次建中把我直接打垮了。”老人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好人,可是自己无能为力,当曾经参与绑架贺建中的警察看到强撑着精神的老人的身影,如果你良知尚存,你真的会哭的。

被城关国保大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韩仲翠,不去说韩仲翠被绑架之后遭受了何等的折磨,她那个弱智的儿子因为韩仲翠被绑架,无人照管,大冬天在没有生炉子的屋子里挨冻受饿。韩仲翠的一个文盲姐姐一次次去监狱和各部门要人,还被监狱伙同当地政府人员多次威胁。

被城关国保大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有江,冤判后被监狱迫害的半身瘫痪,他八十岁的老母亲因为儿子被冤,精神压力太大,一次昏厥后导致半身瘫痪,翻身、上厕所都需要老伴照顾。老人看着自己半瘫的身体,说:“我和有江瘫的是同一面。”

这只是每一个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家人所承受的伤害中的一点而已,更多的是无法用笔墨一段话或一篇文章能够记述的。这些人,只是为了做个好人,只想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这一点点想保持良善的心愿,却被我们的“人民警察”绑架、非法拘禁,被判以重刑在监狱遭受各种酷刑的虐待和折磨。

有一位从九九年开始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兰州警察,告诉我,他看过法轮功的书和光盘,写的真好,如果人人都学法轮功,这个社会只会越来越好。有一位从九九年以来参与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兰州警察说,他不想再做警察了,当警察的初衷是为了伸张正义,可是自己干的是转化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一位分局的刑警告诉我,很多案件他们完全可以破案的,可是,如果是当官的事,立马去办,很快就破案抓到凶手,轮到老百姓,几个地方审批手续办完,凶手都跑了,案子就不了了之。有位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对我说,他抓法轮功,找了好久国家的法律依据,没有。还有一位610办公室主任,告诉我,她当了几年的主任,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抓捕和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文件和通知……

市局26处的大部份警察我只是见过面,我看到他们在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时的无奈,那份工作使他们不愿意让认识的人知道,当我告诉他们不要再干这份工作的时候,我看到他们眼神中的亮光;当有学员因为他们一次次迫害法轮功学员而痛哭时,我看到他们面对着这个学员,原先的气焰一下子平息了;我看到他们不是因为痛恨法轮功学员而一次次去绑架、非法关押,而是那份每个月才给着三四千块钱的工作而在那里耗着;他们给法轮功学员做笔录的时候尽量草写,不愿意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那些构陷法轮功学员的笔录中。

兰州市城关国保大队的主要参与者,从二零一二年调入国保大队起,在每一个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或家人面前,从没有说过自己的真实姓名,法轮功学员不知道,明慧网不知道,世人不知道,可是他的良心知道,天理知道!

兰州市公安局26处警察所面临的所有困惑和无奈,都来源于中共对传统文化的摧毁,对中国人信仰的强制剥夺,导致现在的人道德下滑,人人都深受其害。而法轮功的传出,就是要中国人在对真善忍的认可和尊重之后,人人都会得到善报、福报。法轮功学员给世人传递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信息,希望每一位中国人都能找回我们为人的本性,找回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为人的最基本的行为标准,找回我们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才真的会有新的转机。中共邪党的“假恶斗”害的是我们全中国人,包括老人、孩子,谁都不放过。

一位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说:“当我向办案单位表明,我将为法轮功案件作无罪辩护意向时,曾被无数次问到同一个问题:你修炼法轮功吗,你家有人修炼吗?法轮功案件是敏感案件,你就不怕担政治风险吗?我回答说:我不修炼,我家和我所有的亲属没一人修炼法轮功的。我知道办理这类案件会有风险,但出于法律人的基本理念,法律必须平等地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换言之,法律只有能够保护他,才能保护你,才能保护我。正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政治安全,我才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我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就是在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当时,包括主审法官、检察官在内,都是点头认可的。

假借法律之名,以利益为诱饵,唆使公检法人员蓄意错用法律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罪名,这不只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陷害,对真、善、忍这个普世价值的打压,而是将参与其中所有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置于万劫不复之地。十七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的无罪辩护已经从法律上讲清了法律真相:修炼法轮功无罪;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谁迫害法轮功,下一步必将被清算,必定会推向历史的审判台!

依法保障别人的权利,就是在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诚如古人所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都是值得尊重和珍惜的生命,在自己两难的境地,如果还能维护着人性的良知善念,是值得尊重和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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