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兰超是大庆油田运输一公司一分公司年轻的技术员,十月十七日,运输公司企图送兰超去“七二一”洗脑班强迫她放弃信仰法轮大法,并以丢掉工作相威胁。 兰超,三十岁,大学毕业,现任运输一分公司小队技术员。她为人正直善良,孝顺有加,邻居、领导、同事一致认为她非常优秀。 在工作单位,兰超任劳任怨,吃苦耐劳,为了工人方便,她早来晚走,经理于军都承认,兰超是公司最优秀的大学生。邻居们都喜欢她,拿她当自己的姑娘。兰超被非法拘留时,有个邻居心疼的直哭。 二零一五年十月,兰超因实名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处罚——行政拘留十五天,近万元年终奖一分没有给,当月奖金被全部扣除,当月工资扣发三千三百元。 十月十七日早上,兰超因突然腹痛,没去上班,跟队长请假,队长王德刚让她休息。不久,队长又来电话,说上边让你去“七二一”“学习”,兰超说:“我不能去,那是让我放弃信仰的洗脑班。”队长无奈地说:“不去,可能你工作都保不住。” 不一会儿,单位“维稳”人员崔颖又来电话,说:“不能硬来,得随着他们(所谓的‘上边’),几天就回来了,必须去,有人陪你,得配合我们,不去这月算旷工。” 不一会儿,兰超接到领导短信,说要到家里来接她。只几分钟时间,他们就到了,兰超没给开门;下午,有人看到又有七八个人到兰超家敲门,因无人应答而作罢。 现在,这个善良优秀的姑娘面临被强制洗脑或失去工作的威胁,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待。 单位主要责任人 运输公司书记 高振环 18045917000 一分公司经理 于军 18045917111 一分公司书记 尚宝臣 18045917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