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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科长的转变
文/湖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所有了解我的人都说,我和修炼法轮功之前比,简直判若两人。

我原是某服装厂科长,修炼法轮功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别人叫我“厉害婆”,因我经常和同事吵架。

一次和别人打架,没打赢,后来叫了二百多人去打,打得别人跪地哀求,后来又找熟人罚了对方几百元钱给我才罢休。我在家也经常和丈夫打架,打不赢就叫娘家的亲朋好友来打。

还有,我曾堕胎、引产,导致后来十多年都怀不上小孩,到处治疗也没用,俩口子经常闹离婚,丈夫沉迷于酒中。公婆看到这种场面,也催促儿子赶快离婚。这样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全家人为此很伤神。

就在此时,也就是一九九六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的人生开始峰回路转。

通过学大法修心性,我知道了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明白了怎样做好人。我把从厂里拿回家的东西又拿回去了,出差买东西,也不多报销了。上班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多次被评为先進工作者,奖金也得的不少。我脾气也变的好多了,懂得去关心别人,尊重对方,和同事的关系也溶洽了;晚上加班,自己拿钱买了几百个面包给员工吃,在单位捡到钱包马上在黑板上写告示,要失者速领;在路上看到残疾人、要饭的、拉煤炭的、老人等等都给予帮助;在家孝敬公公婆婆,关心丈夫。

几个月后,我怀上了儿子,后来又生了个女孩。丈夫再也不借酒浇愁了,公公婆婆更是笑脸常开,全家人都走上了正法修炼之路,这样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变得和睦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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