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那年,我因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的真相而被关入山东省女子监狱。不知道为何,和我关在一个监室中的有几个法官,其中一个我叫她刘姐。刘姐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后,一次小心翼翼地的问了我一个她久思不解的问题:“为什么咱市的法官凡是参与了你们的案子后都出事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期待我的回答。 听她这一问,我心里沉甸甸的。因为我之前只听说本市的警察有遭恶报的,这是头一次听说本市有这么多法官遭恶报。我沉思了片刻对她说:“我试着说说我的看法,看看你能不能接受。”她重重地点点头。 我说:“概括的说就是善恶有报,这是天理的表现,善恶有报是任何人都逃不过的宇宙规律,这个理,我们炎黄子孙传了几千年了,可是到了中共这不认这个理了。但是天理是无法被否认的。大量的事实就摆在面前。人做了善事、积了德就有福报;做了坏事、造了业就遭恶报。作为法官,如果能对杀人犯、投毒放火犯、拐卖妇女儿童犯等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审判,那是为社会正义做好事,也是法官的职责;但是法轮大法是佛法,是宇宙大法,法轮功学员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对这样的人,你们进行冤判,那不是助纣为虐吗?其罪过之大可想而知的。尽管你们的理由是上头压的、为了保饭碗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我认为生命可比一时的饭碗重要多了,要饭碗不要命是非理智的选择。其实,谁真正维护了大法,保护了大法弟子,往往好事不断呢。而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已经纷纷在遭恶报,或进监狱、或得绝症死亡了,还不止这些,他们的恶行还可能会连累父母子孙。这是所有大法弟子最不愿看到的悲剧,所以才舍命讲真相啊。” 不知什么时候,刘姐已经哭成了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