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在大陆的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日常报销规定中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如宴请亲朋好友的发票,在报销时随便填上一个客户名就能够报销,如果找一些或者买一些发票交给公司报销,可以额外获得本不应得到的报销款。这些漏洞很难监管,而且操作起来很方便很容易。所以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报销了很多原本不应该报销的款项。 我在读李洪志师尊的《转法轮》时,我能够意识到我的这种行为是违背“真、善、忍”的,是作假的行为,是应该立即停止的错误行为。但是为什么那么长时间自己一直都无法杜绝这种行为呢?经过自省,我发现是因为那时候我的人生目标是发财,是追求名利,通过虚假的报销我可以获得额外的金钱,符合自己当时的人生目标,所以这种不良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杜绝,说来真是惭愧。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我应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实践“真、善、忍”,按照师尊教给我们的方法修炼自己,净化自己,从身体到心灵净化自己,我的人生目标不应该是追求名利,而应该是净化自我,证实法,一言一行都应该体现出大法弟子的风范,不能给大法抹黑。我现在对自己的报销要求很严格,每一分钱,填写的每一个名字都要真实。我估算了曾经错误报销的金额,择机准备返还给公司或老板的亲友。 除了报销之外,我可能会有机会获得金额很大的回扣,几十万、几百万都有可能,为此我也曾想入非非,但是就像上面提到的自省过程,我认识到这种吃回扣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恶劣行为,是违法的,是严重违背真、善、忍的,所以,我不能做那样的事情。 有一次我在等电梯,电梯门打开时从电梯里走出一个人,穿的很脏,拉着一个拖车和一个拉杆箱,他把拖车拉出电梯后让我帮他把拉杆箱拉出电梯,当时我很不情愿,觉得他不应该打扰别人,觉得自己没有义务帮他做这种本应他自己去做的事情,他看出了我的不情愿,于是他说箱子很轻,不然也不会让我去拉,用的是一种觉得自己很占理的口气,而且他边说还边用他很脏的手推拉我的衣服,当时我觉得如果换其他人即使不和他打起来,可能也不会理会他的这种无理要求,虽然我当时心里很不情愿,但是想到师尊教导我们要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要为他人着想,于是我把箱子递出了电梯,但是只是放在了电梯门边,让他很不方便的地方。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心里都放不下这件事,觉得对方不占理,觉得自己被侵犯了一样,觉得对方在要求自己做一个本不该要求自己做的事情。我知道我心里反复想着这个事情就是放不下的表现,作为一个修炼人是应该放下的,这些事是不应该往心里去的,我开始反思为什么自己放不下,我发现,之所以自己心里难受,是因为妒嫉心,妒嫉对方能够侵犯自己,师尊告诉我们妒嫉心是很不好的一个心,是修炼人必须要去掉的一个执着心。如果我完全是无私的, 也不会觉得难过,正是因为自私的心理才会觉得对方对不起自己,如果以善良的心态去面对,如果以替他人着想的心态去面对,看到遇到困难的人时,我是不是应该主动的帮助对方呢?当时我的表现是冷漠,而且因为对方的行为没有符合自己当时认为正确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逻辑,造成自己感到很愤怒。如果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怎么会愤怒呢?师尊告诉我们应该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想到这些,我的内心开始逐渐平静下来。 以上是几件小事,我觉得正是这一件件小事,我需要去做好,我需要严格按照师尊告诉我们的“真、善、忍”的标准去身体力行的做好,因为我们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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