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一 、前言 二、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情况统计 三、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 四、律师辩护情况统计 五、亲友旁听情况统计 六、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人的秘密开庭情况统计 七、“公开”庭审现场情况 八、是这样一类孬人导致了迫害的持续和升级 九、是谁让公检法人员在无奈中犯罪 十、法院为什么逼家属辞退律师 十一、看看法庭的幕后黑手是谁 十二、审判长、法官也有人性的一面 十三、法院院长与律师的对话暴露了国家公堂已经沦为江家私庭 十四、结语一、前言 本文从明慧网“迫害真相”栏目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报道中,汇总统计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情况,由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常常是掩盖的,甚至是偷偷庭审,很多细节没有曝光出来,收录到的开庭场数只是一年来非法开庭的部分,肯定还有未被曝光或未被收录的,所以本文仅以此不完全统计结果做粗略分析。 二、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非法庭审情况统计 表1 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情况统计表
月份 | 开庭场数 | 往年开庭场数 | 当年开庭场数 | 1 | 47 | 19 | 28 | 2 | 56 | 22 | 34 | 3 | 43 | 18 | 25 | 4 | 44 | 7 | 37 | 5 | 58 | 15 | 43 | 6 | 40 | 7 | 33 | 7 | 28 | 0 | 28 | 8 | 29 | 1 | 28 | 9 | 22 | 2 | 20 | 10 | 31 | 1 | 30 | 11 | 59 | 6 | 53 | 12 | 44 | 0 | 44 | 总场数 | 501 | 98 | 403 | 百分比% | 100 | 19.6 | 80.4 |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从明慧网“迫害真相”一栏中汇总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情况,共收录501场,其中报道往年的庭审场数为98场,占19.6%。当年的非法开庭场数为403场,占80.4%。 三、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 表2 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表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月 | 11 | 12月 | 总数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辽宁 | 7 | 13 | 16 | 11 | 4 | 10 | 3 | 2 | 2 | 2 | 5 | 8 | 83 | 黑龙江 | 7 | 8 | 4 | 4 | 3 | 2 | 2 | 3 | 4 | 5 | 8 | 4 | 54 | 河北 | 6 | 4 | 1 | 2 | 8 | 4 | 4 | 6 | 1 | 4 | 9 | 5 | 54 | 山东 | 6 | 1 | 3 | 5 | 8 | 4 | 5 | 3 | 2 | 1 | 4 | 2 | 44 | 四川 | 3 | 1 | 5 | 2 | 4 | 8 | 2 | 1 | 4 | 3 | 2 | 2 | 37 | 天津 | 2 | 6 | 2 | 0 | 5 | 0 | 1 | 4 | 1 | 0 | 4 | 5 | 30 | 重庆 | 2 | 2 | 2 | 1 | 5 | 0 | 4 | 3 | 0 | 2 | 2 | 0 | 23 | 北京 | 1 | 1 | 0 | 3 | 1 | 1 | 1 | 1 | 0 | 4 | 6 | 2 | 21 | 吉林 | 1 | 0 | 2 | 2 | 2 | 3 | 1 | 1 | 1 | 4 | 1 | 3 | 21 | 山西 | 0 | 2 | 1 | 1 | 4 | 1 | 1 | 3 | 1 | 0 | 0 | 1 | 15 | 湖南 | 0 | 4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3 | 3 | 15 | 内蒙 | 1 | 4 | 1 | 3 | 0 | 0 | 0 | 0 | 0 | 0 | 4 | 1 | 14 | 江苏 | 0 | 0 | 2 | 1 | 3 | 3 | 0 | 0 | 1 | 1 | 1 | 2 | 14 | 河南 | 1 | 1 | 0 | 1 | 4 | 1 | 0 | 0 | 2 | 0 | 2 | 1 | 13 | 云南 | 0 | 4 | 0 | 3 | 1 | 0 | 0 | 1 | 0 | 0 | 2 | 0 | 11 | 广东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3 | 11 | 贵州 | 0 | 0 | 0 | 0 | 0 | 3 | 1 | 0 | 0 | 3 | 1 | 0 | 8 | 陕西 | 1 | 0 | 0 | 1 | 1 | 0 | 2 | 0 | 0 | 0 | 0 | 1 | 6 | 甘肃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5 | 福建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1 | 0 | 4 | 上海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宁夏 | 1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3 | 江西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3 | 湖北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3 | 新疆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安徽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2 | 浙江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青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1 | 0 | 1 | 总数 | 47 | 56 | 43 | 44 | 58 | 40 | 28 | 29 | 22 | 31 | 59 | 44 | 501 |
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曝光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十名的排序为辽宁83场,黑龙江54场,河北54场,山东44场,四川37场,天津30场,重庆23场,北京、吉林各21场,山西、湖南各15场,江苏、内蒙古各14场。其他依次为河南、云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福建、湖北、江西、宁夏、上海、安徽、新疆、青海、深圳、浙江。 四、律师辩护情况统计 表3 律师辩护情况统计表 n= 501 | 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 有律师辩护 | 法院与律师勾结做有罪辩护 | 阻止律师入庭辩护 | 无律师 | 不详 | 场数 | 242 | 7 | (3)3 | (1)50 | 103 | 95 | 百分比% | 48.3 | 1.4 | 0.6 | 10.0 | 20.6 | 19.0 | 在501场非法庭审中有242场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占总数的 48.3%。有律师的7场辩护,占总数的1.4%。法院与律师勾结或强迫律师做有罪做辩护的6场,其中三人与无罪辩护律师同场,三场独自做有罪辩护,占0.6%。阻止律师入庭辩护的有50场,另有一场是多律师辩护,有的让进,有的没让进,占10%。法院阻止的都是正义的无罪辩护律师,如果不阻止的话,这些律师都要做无罪辩护。没有聘请律师或没来得及聘请律师的有103场,占总场数的20.6%,虽然没有律师辩护,但法轮功学员都做了自我无罪辩护。情况不详的95场,占总数的19%。 这样看来,做无罪辩护的场数应该是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场数,加上阻止律师入庭辩护的场数(正是因为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才被拒之门外),再加上无律师辩护的场数共395场,占总场数的78.84%,情况不详的还有18.96%。从这个比例来看也足以证明法轮功是无罪的、合法的。 (一)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案例一、检察院创造的“惊人之举”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江苏丰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等四人开庭。找当事人取证的签字竟然是检察官王婉芳代签。而出庭的检察官却口口声声说是“合法”,不知是合哪家的法?在北京律师李春富、陈建刚的无罪辩护下,丰县检察院人员在荒诞的自编自演中,难圆其谎,拍桌子说不开了,走了。检察官慌张跑掉,成为自取其辱的笑话。 案例二 律师说:“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再次对王爱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律师们惊奇地发现酉阳县公安局、检察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三名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立案。律师当即指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违法,要求立即停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的庭审,并释放他们。公诉人无法回答律师质询,辩称“有手续”。于是当晚,酉阳县“六一零”针对这一问题补做一个“立案补充说明”。再次开庭时法庭出示了这个“立案补充说明”,律师质问:“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立案资格吗?它出具的东西有什么法律效力?”面对律师的质问公诉人低头,无言以对。 案例三 法官对律师说“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吃透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临漳县法院对宋振海先生进行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律师继续为宋振海做有条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还是当庭指出:“通知就是通知不能代表法律”,并以去年国内媒体报道的十四种邪教中不包括法轮功为基点,循序渐进向临漳法官、公诉人展开了更加深入与全面的辩护。从法律的各个层面来阐述炼法轮功在中国并不违法,雄辩之下,整个法庭鸦雀无声。最后,主审法官实在找不出反驳的依据,便喊出:“宋振海是在反对共产党。”律师马上一针见血的指出:“如果宋振海是真的在反党的话,那么要是按照真正的公平公正的法律程序来讲,共产党的一切成员都要回避。”面对律师的雄辩,主审法官不得不灰溜溜的承认:“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吃透了。” (二)法院与当地律师勾结为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 案例一 法院未审先判,勾结当地律师只是为了配合庭审走形式 二 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李桂荣家人请了沈阳两名律师为李桂荣辩护,两名律师与主审法官勾结,欲做有罪辩护,并告知李桂荣的家人,浑南区法院已内判李桂荣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李桂荣在法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罪。尽管如此沈阳市浑南区法院还是冤判李桂荣五年。这也证实了律师的话,开庭都是走形式,其判刑迫害的刑期在开庭前早已内定。 案例二 当地律师恐吓外地律师说:“这是我的地盘!敢在这里撒野!……”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对李海峰等十四好人非法开庭。辩护律师说: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这是错判,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权力的人,执法机关人员,如周永康之类才能做到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你们拿出证据,拿不出来就耍流氓。你有胆量把抄出的法轮功的书在这里念一念吗?看看可是犯罪凶器?电子文件不能构成犯罪。说轻了你是失职,说重了你是诽谤。 (三)阻止律师入庭辩护 案例一 哄骗家属辞退律师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青龙县国保警察610以律师不准带包、还要搜身阻止律师进入法庭。两位律师当即义正词严,指出法院违法并提出投诉。在律师与法庭交涉准备投诉法院的空当,青龙县国610人员则乘机以伪善的面孔教唆、引诱家属,让家属辞退正义律师,还欺骗家属有他们两个律师介入就会给徐永凡判的更重,不然宣判三天就让徐永凡回家。家属被欺骗后在法庭内外又打又闹,非要让徐永凡签字,坚决辞去两位律师,徐永凡不签。法警将徐永凡送回看守所,家属又到看守所大闹。被逼无奈,徐永凡在辞退律师的委托书上签了字。而青龙国保610在胁迫家属时还要求家属再交三千元钱另请律师开庭。 案例二 律师赴庭连闯五关,最终被拒之门外 “建三江案”,法院对枉判石孟文等四人的审理持续了一年有余,过程中,司法部门处处违反中国法律。建三江当局定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惊闻此消息后,多位案件代理律师根本无法抽身,只有冯延强律师和许付桂律师连夜赶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两位律师与当事人亲友会合,顾不得吃饭和休息赶往建三江准备出庭。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前进法庭。最终律师却被法庭法警强行拒之门外,理由是律师“没有出庭通知书”。 (四)有律师辩护 案例一 家属对当地律师的辩护不满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庭审构陷丛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的庭审时,郭鸿雁女士对公诉人李魁(音)的起诉全部否定。两位沈阳当地律师为宗艳春做的是有罪辩护及减轻罪状的辩护。胡桂云律师为丛明做了无罪辩护,当庭阐述了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无罪,她质问公诉人:你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我的当事人,谁定的法轮功是×教?有什么法律依据?我的当事人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对她的一系列质问,公诉人自始至终都无法回答,公诉人李魁无言以对。法庭内所有人都被胡桂云律师当庭所做的无罪辩护深深震撼,众家属一致称赞北京律师,对两位沈阳当地律师的表现都很不满意。 案例二 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监狱的一连串罪恶 昆明马玲、张稷曾被五华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法院为她俩指定了两位援助律师。秘密开庭那天,律师才与她们见面,从未接见过她们,没有与律师的见面沟通,律师对当事人情况什么都不了解,如何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她们问律师能不能作无罪辩护?回答是不能。所以她们当庭抵制、拒绝了律师,庭没开成。 家人为她们请的律师,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开庭中做了无罪辩护。之后,张稷回想律师庭上所述,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被更大的剥夺,就写了控告书,寄给昆明市中级法院控告中心。她认为,家人给她们请的律师,从公安阶段就介入了,但当局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是严重的违法,剥夺了当事人聘请律师辩护的合法权利等。张稷随即上诉无果。 五、亲友旁听情况统计
表4 亲友旁听情况统计表 n=501
| 不通知 家人 | 不让家属旁听 | 只许几个人旁听 | 家人旁听被打被逐 | 几十人旁听 | 无限制人数 | 没开庭 | 不详 | 场数 | 83 | 15 | 100 | 4 | 7 | 4 | 12 | 275 | 百分比 | 16.6 | 3.0 | 20.0 | 0.8 | 1.4 | 0.8 | 2.4 | 55.0 | 开庭不通知家人的83场,占16.6%。不让家人旁听的15场,占3%,只允许几个家人旁听,大多数亲朋好友、邻里百姓都不让进的100场,占20 %。家属旁听当场被打、被逐的有4场,占0.8%。几十人入场旁听的有7场,占1.4%。没有人数限制入场旁听的有4场,占0.8%。没开庭秘密判刑的12场,占%2.4。家属旁听没有明确说明,情况不详的275场,占5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正是中共法庭不公开,掩盖真相,信息不畅通造成的结果。 (一)开庭不通知家人 案例一 警方欺骗家人不让去旁听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事人要求自我辩护,但是法官总是打断罗玲蓉的辩护,使她有言难辩,她回望旁听席上,没见家人的身影。只有高贤英家的三人,其余的十多个座位空空无人。原来在一月六日前,罗玲蓉的女儿得到看守所姓王的狱警打来的电话,得知一月六日母亲将上庭。反复询问,看守所王姓狱警几次确认开庭地点是在江阳区法院。六日一早,罗玲蓉的孩子们到了江阳区法院,一问才知道受骗了。当奔波了几十里的孩子们感赶到法庭,又被恶警粗暴的拦截在大门外。罗玲蓉的女儿气得眼泪直流。 案例二 检察院判几年都弄好了,法官照着宣判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时许,山东省荣成市法院非法庭审菜园村法轮功学员张宝金,未通知家人。张宝金坚称信仰无罪,并陈述了自己从重病缠身到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的过程,该案未当场判决。家人从网上看到张宝金被庭审的信息,就去法院找办案法官王力,问他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人?法官王力态度蛮横,说:“不用通知家人。”问他判了多少年?他说四年。问他凭什么而判?他说,都是检察院弄好了,他照着宣判。 (二)不让家属旁听 案例一 公开庭审法庭的大门却一直关闭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江西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嫦娥。从早上开始,法庭的大门一直是关闭的,仿佛如临大敌,不让任何所谓的外来人员进入法庭,门卫说昨天“上面”就一直打电话反复强调,有特殊的事情。在法庭上,刘嫦娥全盘否定警、检人员所有的造假和诬陷,并劝在场人士不要跟着中共一条道走到黑,相信法轮大法好才会有真正美好的未来。这场庭审,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证据、没有证人的荒唐闹剧,走走过场而已。 案例二 法官弃公堂躲到看守所开庭,不准家属旁听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天津蓟县东二营乡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孔玉翠在上仓大集讲真相,被上仓派出所绑架到蓟县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中共法院在天津蓟县看守所对孔玉翠非法开庭,法官唐树军不准家属旁听。 (三)只许几个人旁听 案例一 警察充当家人占席旁听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对大庆法轮功学员赵成孝、高秀兰夫妇第三次被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方突然由原定的能容纳六十多旁听席的大法庭换成只有十几个席位的小法庭,法警以没有席位为由,将众亲友拒之门外,勉强允许四位家人入庭旁听。家人进入法庭一看,十几个座位已经坐满了青年男女,国保支队警察冯海波也在其中,只剩一个空位了。家人问那些人是参加哪个庭审的,他们说是这个;问他们是谁,回答说是家人;问他们是家人我怎么不认识?他们无语。 案例二 民众持邀请函办理旁听手续却遭警察斥责,到底谁见不得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三河市法院对王占青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前,当地法轮功学员发放了大量邀请函,希望人们来旁听了解中共盗用法律名义、枉法诬判学员的真相。十九日,一个老太太持身份证去办理旁听手续时,几个警察严厉质问她怎么知道的消息;她从口袋里掏出了邀请函,警察又气势汹汹的问谁给她的;得知是路边捡到的之后,不但不给办理旁听证,还把和她一起来的四个人驱逐到警戒线之外。 一个外地男士,得到非法庭审的消息之后准备去旁听。到达东门警戒线附近,被法警拦住,男士大声怒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流氓行径。然后转到南门办理旁听,大门已经关闭,武警骗他说:“已经办完了”。男士义正词严的指出:“说好开庭前给办,现在离开庭还有半小时,竟然就不给办了。”一个警察上来要搜身份证,男士说:“炼法轮功的碍你们什么事啦,不就是一群好人吗?! 你们就是流氓和骗子。”四个警察围上来,扇了他三个耳光,卡住脖子,两脚把他踹上警车,非法拘禁七个多小时。 当事人家属中只有七、八人被允许进入旁听,一位亲属看到座位已被青年男女占满后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们知不知道,因为你们,当事人的家属被挡在外面。我朋友就在国外,和我说,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为什么港澳台都允许修炼,为什么他的发源地中国却不让修炼,遭到迫害和打压?有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呀!”这些人听完后默默的排着队走了出去。 当事人文杰的两个弟弟文明和文超,受中共谎言欺骗,一直不明白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这次通过律师、法轮功学员细致的讲述真相,才知道姐姐没有罪错,是中共一直在蓄意错用法律,在真正的执法犯罪。庭审结束后,文明说:“今天总算看到了,他们真是不讲理啊!”文超大声的对姐姐喊:“姐!咱们全家都支持你!” (四)、几十人旁听的有六场 (五)、家人旁听被打被逐的有四场 (六)、不限制旁听人数的有四场 (七)、没开庭即维持原判的有十场 这十场都发生在中级法院,它们是河北邯郸中院、北京第二中院、山东德州市中院、山西朔州中院、吉林市中级法院、贵州中级法院、河北廊坊中级法院、贵州贵阳市中级、成都中级法院、河北保定市中院。 案例一 被邯郸中院驳回重审的案件,迫于610的压力,又维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临漳县法院不顾律师对宋振海做的无罪辩护,非法判刑三年。宋不服,随后向邯郸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郸中院将该案驳回,要求临漳县法院重新审理。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临漳县法院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宋振海被迫害严重,两个法警架着他到法庭。因为宋振海支撑不住,出现生命危险,临漳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临漳法院又走过场,迫不及待开庭对宋振海进行第三次开庭,最后维持原判。宋振海还是不服,继续上诉邯郸中院。三月底,迫于610的压力,邯郸中院未经开庭,维持临漳县法院对宋振海先生的非法原判。 案例二 中院不作为,辜负受害人的期盼 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北京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孟继英在北京市大兴区火车站向路人魏振军(音)讲真相时被对方恶告,之后被黄村车站派出所绑架到大兴区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孟继英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之后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孟继英再次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无理驳回并维持原判。 六、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人、拒绝家属旁听的秘密开庭情况统计 偷偷开庭的有92场,占总数501场非法庭审的18.4%。 案例一 公检法最喜欢暗箱操作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勉县法院竭力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在不通知律师和家人的情况下,强行在汉中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暗箱操作,私自冤判三位老人和张馨月医生。家属自今未接到判决通知,只是在汉台看守所由管教宣读了判决书。 案例二 不敢让律师见的案子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金牛区法院对严红梅非法庭审,法官王萍(女)于三月十一日对她宣布判刑四年。严红梅不服,于三月十四日提交了上诉状。严红梅的二审辩护律师到成都中院要求阅卷,却被告知,没有这个案子。但是金牛区法院一审法官已将相关资料转到中院,但经律师多次询问,中院始终不承认有这个案子。律师打中院的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接电话的人说没有查到这个案子。当律师再次询问时,中院说再查一下,就没有音讯了。律师事后才得知,中院已将该案宣判结案。律师控告投诉成都中院的违法行为,但都没有任何回复。目前,律师已致函成都市律师协会,要求律协依法调查,维护律师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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