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林德才,原为重庆市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热处理技术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遭残酷折磨,并被迫离家漂泊。林德才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林德才在劳教所所遭受迫害的情况简述: 毒打:这种迫害发生过多次,尤其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队的“强行转化”期间,他多次被毒打。二零零二年四月,他被逼迫写“三书”,他不写。狱警纵容吸毒犯拿着毛巾堵他的嘴,另外的一些人拿楠竹块企图打他的屁股和脚心,他拼命反抗和喊“打人了”,结果毛巾从嘴滑落到他脖子上,将他当场勒晕,倒在屋里失去知觉有好几分钟。 酷刑演示:毒打 |
拖刑:二零零二年三月,因他拒绝进行“扣”的酷刑折磨时,宿舍的吸毒劳教对他毒打,他高呼“打人了”被值班中队长刘华听到,让拉到值班位置去(有楼梯),组上派了2个吸毒劳教,每人分别拉着他的一只手,迅速地将他的脚和腿在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和楼梯上拖行到值班处接受问话(因为他们跑的很快,他身体虚弱跟不上,造成脚和腿直接在地上被拖着走)。他向刘华反映吸毒劳教对他实施“叩”的酷刑是违反劳教法的行为,可刘华不听,让吸毒劳教将他拖回组上。回去后吸毒劳教又对他强行实施“叩”,他又反抗,吸毒劳教又打,他又喊“打人了”,刘华又叫吸毒劳教把他拖到值班处,这样反复进行了三次,他的裤子被拖烂,脚和腿也被拖的血肉模糊。 饿饭:他在被严管迫害期间,吸毒劳教长期给他每顿饭菜仅1两左右,而且菜也是毫无油水的水煮菜,直到胃因长时间萎缩,最后吃什么都吃不下去(吃了就会吐出来,连水也吃不进去),送医院检查后,在饭菜上才稍微有所增加,过了很多天胃才稍微恢复一点,能吃东西了(直到现在,胃偶尔还会出现消化不良的反应—打嗝)。但即使这样,因长期营养不良,到2002年7月他被释放回家时,已经瘦得枯瘦如柴,走路都摇摇晃晃,连劳教所警察都认为若他再不出去,可能会死在劳教所里。 大负荷的运动:这种刑罚是结合饿刑一起实施,2001年12月-2002年7月他在严管组受饿期间,吸毒劳教让他做大负荷的运动,如俯卧撑,蛙跳,原地跑步,原地踏步等,直到让他精疲力竭为止,这也是造成他身体极其消瘦的原因之一。 烈日暴晒: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警察们为逼法轮功学员写“三书”,把他和同队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挟持到烈日下暴晒,连六、七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每天上午八点起,直到太阳下山止,且不准洗漱,不准喝水。持续迫害长达一个月,每天几乎都有法轮功学员被晒昏倒地。 禁止洗漱、洗澡、洗衣:他在严管期间,长时间被禁止洗漱、洗澡和洗衣,甚至夏天很热时也被禁止,造成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身上的衣服发出各种臭味,同组的其他吸毒劳教被臭的受不了时,才偷偷让他们洗衣或洗澡。 长时间体罚、限制如厕:在被严管迫害期间一天站或正坐18小时,站就是立正姿势,绝对不准靠物、不准动一下,否则就是打骂;正坐就是双手反背在身后,挺胸抬头,双脚并拢,双眼平视前方,不准闭眼,不准挪动屁股,由于坐的时间长,屁股都坐烂生疮了;久站后脚肿得很粗,不能走路。限制解小手和大便次数:早上起床后和晚上睡觉前各解一次小便,三天解一次大便。 妻子遭威胁:二零零八年他被第二次非法劳教期间,他写申诉信后让他妻子帮他办理和递交申诉书。同时让他妻子请求同事和邻居为他作证:写当时非法抓捕的书面证据事实。他妻子在办理申诉材料过程中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舒银不仅威胁他妻子不要替他进行申诉;而且他妻子在找证人时,先前很多同事和邻居都写了书面证明,但后来公司610人员邓庆伟(音)向舒银告密,舒银又马上到他原工作单位威胁写证明材料的同事和邻居,同事们和邻居迫于压力只得收回证明,不敢作证。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迫害:2010年3月他解除劳教后回到家中,又被原工作单位党委书记和610人员强行要求放弃修炼,被他拒绝后,公司党委书记魏群胁迫公司相关人员开会表决并形成文件非法强行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同时拒绝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他经济补偿金近3万多元。 骚扰和预谋绑架迫害:在十多年被迫害中,他在工作单位或家里,还经常被警察和街道办人员进行骚扰迫害,让他无法工作和生活,也无法与家人团聚,使家庭支离破碎。 虽然他工作过的单位都公认他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热处理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人才,但由于中国存在这种对法轮功污蔑和对众多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情况,他在社会上求职找工作时,也像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曾有多个公司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而不敢录用,造成他找工作非常困难;同时又因有警察或610人员不定时到他家或他新工作单位进行骚扰,经常是找到工作不久后又失业,又再次找工作,难以找到一份稳定工作,造成他及家里经济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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