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关云华,四十八岁,黑龙江省五常市拉林满族镇西黄旗村西黄旗屯四屯人,一家三口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江泽民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灭绝性迫害中,她的丈夫被绑架到哈尔滨公安七处,不到两天就被活活打死,眼珠被摘除一只,内脏被摘走。随后她本人被非法劳教。现在关云华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提出控告。 以下是关云华在控告书中提供的详情: 一九九八年三月,我们一家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我患有腰腿疼病,腰腿疼严重时走路困难,还有气短、背疼、咽喉疼、中耳炎、花了不少钱也没治好,精神压力很大。 法轮大法叫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就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家庭和睦了,各种疾病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身体健康了,生活条件改善了,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心里总是乐呵呵的,一家三口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中。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迫害开始后,我们就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二零零零年冬我丈夫张延超(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证实大法,遭绑架,被拉林镇政府崔二(已死亡)勒索二百元钱。拉林派出所警察去北京接回押送到五常拘留所,丈夫被五常政保科勒索一千元钱,两个月左右被放回家。回家后当地警察、政府人员经常到家骚扰。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丈夫张延超外出买种子,几天未归,下落不明,我四处打听,这期间拉林派出所警察在我家中无人时撬门而入,搜走我们的大法书籍。 张延超 |
拉林不法人员打电话,骗我,又把我绑架到拉林派出所,当天送我到五常监狱(后得知我丈夫被他们绑架到哈尔滨公安七处不到两天就被活活打死了,尸体惨不忍睹,眼珠被摘除一只,内脏摘走。) 在五常刑警队,他们让我签字(承认我丈夫有罪),我不签,他们就拽我头发打我,把我打倒在水泥地上四肢抽搐,几个小时后他们花钱雇一位老人把我扶下楼,他们还当众诬陷说我是炼功炼的。之后我绝食几天,他们强行灌食迫害。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我又被劫持到万家劳教所。当天就搜身,还剪短头发,又给我打了一支不明药物的针,造成我左腿失去知觉几个小时。 在集训队,以赵余庆、姚福昌为首的警察、强迫我放弃信仰,用胶带封住我的嘴,给我上大挂,双手铐在背后,用绳子吊在上铺上、脚离地、手铐铐齿如同老虎咬在手腕一样,刑事犯说我当时手已经被勒成黑紫色,同时用电棍电我颈部,致使我的颈部长时间不能活动。后来医生来检查心脏,才把我放下来,造成右臂麻木(很久都不能动)。这时,刑事犯拽我手在写好的“三书”上强行按手印。坐铁椅子、三伏天在外面走正步、码坐(早上五点到半夜十二点),后强迫劳动(早上五点起床、晚上九、十点钟收工)吃玉米糕、喝没油的冻白菜汤。迫害二十个月,我被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他们连我孩子也不放过,警察多次到处找我孩子,家人担心孩子被迫害,无奈被迫辍学,由年迈的奶奶领着她艰难的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夏天还穿着春天的鞋,十几岁的孩子去打工。小小的年纪却饱尝了同龄人无法承受的痛苦和打击。在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永远都无法弥补的创伤。就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五常市“610”莫振山和国保的占志刚伙同拉林派出所李洪宇、玄立志等人闯入我的住处,拿走几张真相卡片,把我绑架到五常洗脑班,强行看洗脑录像、写“三书”,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上厕所都跟着。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腿疼不能正常行走。两个月才放回家。 我的家人每天提心吊胆,生活在恐惧中。我父母、婆婆,承受着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在心情沉重压抑下,我爸出了车祸,意外去世。给家人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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