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通城县医生汪信清、华桃凤夫妇近期控告发起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被告江泽民刑事责任,赔偿控告人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 十六年来,汪信清夫妇因为修炼法轮功,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多次被迫害,身心遭受极大创伤,家人也饱受恐吓痛苦折磨。汪信清医生先后九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起诉、一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二次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多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骚扰,被敲诈勒索约一万多元,在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遭到三重迫害。华桃凤医生被非法关押六次,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二次,被非法抄家六次,被敲诈勒索大约十几万元。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建立并操控覆盖全国的610邪恶机构,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与打压。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无数学员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巨大。这场迫害的手段之恶毒、范围之广,令人发指。 汪信清是原通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华桃凤是通城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站医生。在修炼法轮功前,华桃凤医生一身的病,痛苦不堪,如:经常感冒发烧、慢性胃炎、慢性肠炎、慢性喉炎、慢性肾盂肾炎、甲状腺瘤、子宫肌瘤、更年期综合症、眼睛干涩症等等,整天在痛苦中挣扎。为了治病,她曾经学过三年其它气功,但无效果。一九九八年元月份经朋友介绍,开始学炼法轮功。起初时,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看师父的九讲讲法录像,刚看了看,知道“真、善、忍”好,但好多听不懂。平时她看书,总是感到双眼干涩难受,但是她感到看《转法轮》书时眼睛却很好,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她感到这个功法很神奇。她就每天坚持着,早上参加集体炼功,晚上参加集体学法,刚到半年,她感到全身的病在不知不觉中就好了。通过学法,她知道法轮功不只是帮助人祛病健身,更重要的是真正指导人修炼,《转法轮》书是指导人修炼的宝书。从此,她改变了原来的认识,进入真正的修炼了。她的身体健康了,心情舒畅了,家庭和睦了。 汪信清是一九九九年元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学法轮功以前,汪信清患有胃溃疡、关节炎、高血压、哮喘性支气管炎、顽固性痔疮等,经常痛苦不堪。他的妻子九八年就学了法轮功,由于受中共邪党文化的毒害,汪信清根本就不相信法轮功,还反对法轮功,但自己是个医生,也治不好自己的病,由于全身疾病的折磨,在别人的一再劝说下,他抱着听听再说的心态开始听法轮功师父的讲法录音带,听了后,感到其内容跟中共宣传的根本不一样。原来法轮功是教人如何做好人的,他就开始学法轮功。学法炼功一个多月后,他的全身疾病就在不知不觉中没有了,感到全身轻松。他深深地感到法轮功很神奇。 一、汪信清医生诉述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知道政府要迫害法轮功,我与其他七八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包车到湖北省政府依法上访,当车到达武汉郊区时被劫持,把我们非法送到咸宁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半天后,通城县刑侦大队毛跃、公安局副局长吴明生等警察把我们劫持回通城县锡山宾馆非法关押二天,强制观看诬陷法轮功的电视新闻,非法照相,非法按手印,企图每人敲诈勒索五十元,我拒绝了。我的单位来人把我接回。回单位后,单位谭明书主任逼迫我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上交法轮功书籍,要挟我,要求我放弃法轮功修炼。我坚决抵制和拒绝。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通城县办洗脑班,由于我家的妻子被绑架去洗脑班了,我就幸免没去。十一月上旬,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依法到北京上访,但找不到国家信访局。十一月下旬,我到县城河堤上参与集体炼功,十多人一起被县何克孝(已经遭恶报死亡)、潘少明等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敲诈勒索了我的三千元担保金后“取保候审”回家了,我的妻子却被非法劳教一年。 回家后,县国保大队、公安局、隽水派出所的警察(孙光新、黎逢智等)经常到我家来骚扰,电话也被非法监听,时不时来“看看”。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邪党两会”期间,邓姓警察从别人家翻过来,把门踢破,把我绑架到县隽水派出所,再非法关押到锡山拘留所十五天,敲诈勒索了我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我单位的人打电话骗我去单位有事,县“610”和警察就把我绑架到县“精神病院”非法关押十五天。这是个洗脑班,里面非法关押了十多个法轮功学员。逼迫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强制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不准出门。法轮功学员自己买医院的饭吃。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中共“两会”期间,我正在上班,单位配合县“610”办洗脑班,把我非法送到县“精神病院”非法关押一夜,县国保大队黎成刚把我带到隽水派出所,说要问一件事,我去后,黎成刚他们问我:“你还炼不炼?”我说:“炼”。黎成刚就把我非法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半月。看守所的老所长找国保大队,说“他一点事都没有,为什么关押这么长时间?”国保大队的人说:“把他关着我们放心。”老所长还埋怨说:“你们就想放心,他可是坐大牢啊!”家人交了二千多元保证金,伙食费一千多元后,我才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我们夫妻俩到当地一个邪悟者家中去看她,她却向恶人告密,张定二、李英灿等警察绑架了我(我的妻子刚从黑窝出来),还有另一个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非法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份非法转到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在沙洋劳教所三大队,我被逼迫做奴工生产,在农田里扎蒜苗,挖大蒜,种板蓝根药物,插秧等;在车间,穿灯泡,晚上逼迫学邪党文化,强制洗脑,等等。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晨,我到单位去上班,在上班途中,被国保大队杨雄、李英灿、张定二、黎成刚、吴海和“110”的几个人等警察绑架到国保大队,三天三夜不准睡觉,逼迫我交代,搞逼供。我不知道警察要我交代什么,也就没什么可交代的。警察就把我非法关进县看守所十八天后,又把我非法送到湖北省武汉汤逊湖洗脑班三十多天。 在汤逊湖洗脑班,那里的人不准我睡觉,不准炼功,不准学法,不准出门,不准打电话,不准关灯,不准关门,不准与法轮功学员来往,强制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向单位敲诈勒索了五千元,还强要单位去一人做陪伴,每个房间三人,一个警察,一个陪伴,强制隔离。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在下班回家后,县国保大队李英灿、张定二等十几个警察在门口蹲坑,我一开门,警察就一拥而上,把我绑架到国保大队,并非法抄家(包括办公室)。追究其原因,是在二零零八年五月,我在塘湖镇散发真相资料,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了我。塘湖派出所吴天治副所长等警察绑架了我们夫妻俩,当时在派出所我的妻子因突发“高血压”昏迷,我的姨侄女做了担保,我们俩才回了家。这次警察以这个为由,再次绑架了我,并非法送进县看守所,县检察院非法起诉了我。 在看守所期间,我的右侧脸颊部红肿化脓,不能吃东西。警察就要我家出二千元钱带我到咸宁市中心医院做法医鉴定,最后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以“保外就医”放回,敲诈勒索了伙食费一千七百元。警察要求我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去非法庭审,我不配合没去。我给那个县法院的庭长李曙明写信,讲真相,此事就不了了之。可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李曙明庭长企图绑架我,并唆使一个交警配合绑架我,那个交警拒绝,还打电话,抢走了我的摩托车,一个多月后才归还。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十八大”期间,我的单位领导派肖谊去我家多次骚扰,我一直是正念抵制。 二、华桃凤医生诉述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我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知道政府要迫害法轮功,就租车去湖北省省政府依法上访,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但是,车子到武汉郊区(纸坊)就被当地警察截住了,咸宁公安局来人把我们非法接回咸宁,通城县刑侦大队长毛跃等警察就把我们劫持回通城县非法关押在锡山宾馆二天一夜,被强迫照像、按手印,每人还勒索了五十元后,被单位的人接回单位。当时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站的领导是谭明书主任,他伙同当地“610”、公安、国安等邪党工作人员,要我交法轮功书籍,写“保证书”,甚至恐吓说“开除公职”等。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县教委在教委招待所办洗脑班,大概几十个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其中就有我、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丁望梅等。这一期班办了二十多天。刚过几天,我就走脱了。但是,我仍被敲诈勒索了一千多元。参与迫害的单位是县610、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县计生委(徐凤桃、女,当时五十多岁)。参与迫害的手段是念诬陷法轮功的文章,逼迫做笔记,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等。 我从洗脑班走脱后,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与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依法上访。到北京找信访局,找不到。我们住在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那里有从全国不同地方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有法轮功学员建议:你们说话别人也听不懂,回家带动当地更多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也是证实法。十天后,我们就回家了。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晨五点,我就与汪信清、杜崇武、罗兰芬等十一人在隽水镇隽水河堤集体炼法轮功,被县国保大队长潘少明、何克孝、李英灿、张定二等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非法送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县第一看守所里,当时陈高峰所长逼迫我背监规,不准我炼功,不准学法,要求报数,逼迫穿犯人服,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我不写,就非法送我劳教。 在沙洋劳教所里,我被逼迫奴工劳动,逼迫种菜,不准炼功,不准互相说话,不准学法,不准跟家人打电话,等等。当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大家一起拒绝警察的要求,警力和包夹(警察从劳教人员中挑选出的吸毒者,专门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俗称“包夹”。)不够用,就把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转送到武汉何湾戒毒劳教所加重迫害。 在武汉何湾戒毒劳教所,警察逼迫我脱光衣服,进行人格侮辱;逼迫学监规,写“思想汇报”;强行剃剪奇形怪状的头发,丑化我;逼迫做奴工,拆纱(把废布角折开,抽出其中的纱线),制作擦机器的抹布,把报纸装入信封再封信封,等等,没有完成任务不准睡觉。提到拆纱,看起来很简单,实质很难。用手指不停地抽纱,长时间地抽纱,手指甲都被磨掉了,鲜血直流,即使这样,警察也不让我休息,完不成任务还要体罚,如:站军姿,不准睡觉,被包夹殴打脸部等等,强制“转化”。参与迫害的警察是杨队长、张队长。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我与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到县“610”去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政府取缔法轮功是错误的”等,并强烈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汪信清。四月五日晚,我与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商议复制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的事情,后来我到县中医院、县印刷厂、菜市场等处散发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人出卖后,被县国保大队长李英灿和张定二、杨雄等警察到我家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很多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我被非法送入县第一看守所两个多月。 在看守所里,我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在监室里打坐炼功,狱警周建发发现后,走进监室用警棍暴打我俩半个多小时,打得我俩全身没有一点好皮肤,整个身体皮开肉绽,头皮肿胀得象馒头,还加戴脚镣,被锁在“死人床”一天,进行折磨。两个多月后,我被非法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一年零六个月。 一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狱医检查身体,发现我血压高,身体很不符合要求,拒收。没办法,警察就把我劫持回通城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十五天后释放回家,十几天后,我单位的肖宜、隽水镇领导、县610伙同县国保大队的李英灿、张定二、杨雄等二十多人翻墙入室,绑架我到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六个月时仍不放人,由于当时召开“十六大”,我被超期非法关押五十多天才放人。我的家人还被敲诈勒索了五百元。 二零零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我正在计生委门诊上班,国保大队的李英灿、张定二、杨雄、吴海等警察和单位的肖宜非法闯入我上班处,绑架了我。县610的头目熊林清和警察吴海非法送我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我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由于长期遭受迫害,身体很虚弱,洗脑班的狱医发现我高血压而拒收。当地附近医院发现我有生命危险,县610的头目熊林清和警察吴海就把我直接送回我家中。 二零零六年六月,湖北省在通城县召开一个会议,我的单位伙同县隽水镇610、国保大队李英灿和张定二及杨雄等警察共计二十多人,又将我绑架到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我当天出现高血压症状而出现昏迷,县610怕出事,就于当天晚上就把我放了,家人就接我回家中。 在十六年的迫害法轮功期间,有五个年头被非法剥夺上班的权利,工资也不发,一分钱也没有。我的丈夫也是法轮功学员,也是多次被非法关押,单位也不给他发一分钱工资,家中完全没有经济来源,我的二个儿子没人管,只好到处流浪,成了孤儿。 我二零零三年一月才开始上班,我的丈夫二零零三年七月才开始上班,我们夫妻俩都降了三级工资。到现在我们俩被非法克扣的工资也没有补。我们俩共计被克扣的工资大约十几万元。 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现在汪信清、华桃凤夫妇俩向最高人民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让正义公理得以彰显,让迫害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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