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灯塔市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王庆忠、赵秀艳、高辉七名法轮功学员约于七月份被劫持到沈阳市监狱城迫害。近日得知,其中郭振菊和高辉两人因为吃不下东西被强行灌食迫害,已有一个多月,两人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生命垂危,监狱方却推说尚未达到所谓标准,不给办保外就医。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辽宁省灯塔市警察、特警闯入法轮功学员郭振菊家,绑架了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刘兴保、辛秀清等八人。与此同时,国保警察还闯入了法轮功学员高辉、李雅荣家中,进行抄家并绑架,当天遭到抄家、绑架的还有市内的法轮功学员朱淑萍。之后,当地警察连夜验血并把他们关进了当地的吴家看守所(关男学员)和辽阳市看守所(关女学员)。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被绑架的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灯塔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辽阳市看守所,对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朱淑萍、刘兴保、辛秀清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灯塔市法院在辽阳市看守所对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朱淑萍,刘兴保、辛秀清九人进行非法宣判,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六年半;王庆忠、赵秀艳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兴保、辛秀清、朱淑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不等,缓期执行。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张雪艳当庭均表示上诉。 辽阳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在辽阳市看守所二审开庭,继续维持原灯塔市一审的枉法裁判。另外,灯塔市法轮功学员高辉、王树胜、崔恩勇也被辽阳中法二审的维持原判。郭振菊、李学品、洪秀艳、张雪艳、王庆忠、赵秀艳、高辉七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沈阳市监狱城迫害。目前,郭振菊及高辉健康情况令人堪忧。 沈阳市监狱城: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育新路,邮编110145 电话:024-31236169 负责监控郭振菊的狱警王琦024-31236197 负责监控张雪艳的狱警舒平024-31236217 辽宁省辽阳市市长公开办公电话:0419-12345 辽阳市政法委: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5号,邮编111000 书记陈强 办0419-2127508宅0419-5315615 副书记刘建元 办0419-2309141宅0419-3239268 副书记李津林 办0419-2309168宅0419-3238923 副书记王希君 办0419-2303351宅0419-3239268 副书记付斌 办0419-2305259 辽阳市“610”头目: 王 宏13941908886办0419-2304638 丁树海13591908880 史艳丽18241998999办0419-2304299 王树霞13941925758办0419-2301996 辽阳市防范办: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5号,邮编:111000 副书记刘建元 办0419-2309141宅0419-3239268 副主任常静 13704995015办0419-2304638 副主任韩丽新 13841934488办0419-2304491 副主任刘光俊 13898250055 辽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1号,邮编111000 电话:0419-2127328 局 长邱金 办0419-2128333 副局长姜伟 办0419-2159933 副局长李淼 办0419-2256266 副局长赵桂海 办0419-2124966 副局长李朋林 办0419-2258815 副局长王书堂 办0419-2123488 副局长刘正岩 办0419-2155568 国保大队长张喜林 办0419-2122541 国保大队警察刘勇 办0419-2122541、13841999701 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 地址:文圣区中华大街152号,邮编111000 电话:0419-3223167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太子河区南郊街46号 电话:0419-2952114 院长宋景春 13904190007办2952001 副院长赵所科 13841909766宅3158230 副院长范文来 15941942222宅2157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