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我于七月十日寄诉江的刑事控告状,七月十二日最高法院就签收了。 八月三十一日中午,我丈夫打电话给我:派出所黄姓警察打电话让你去一下了解点情况。我想:一定是诉江的事。应当去,去给他们讲真相。于是我骑车去了。 进派出所之前,我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在值班室,我问了黄姓警察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屋里有三个人,两个在玩手机。我报了姓名,黄姓警察让我坐下,问我姓名、住址、电话号,然后给我一张询问表格,要我自己填写。 我看了一眼表格,问:你让我来有什么事? 黄姓警察怯生生地问:你是不是邮法轮功控告信了? 我说:邮了。填那东西好象是审问。 旁边一人说:不是。 我问:不是那是什么? 他说:这是给江泽民积累材料。应该告他。 黄姓警察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 我站起来让他们看,告诉他们,我原来是脊柱侧弯罗锅,无法治疗,找对像没人要,炼法轮功后,我脊柱变直了,没花一分钱,而且皮肤病、胃病、多少病都是炼法轮功好的。 他说:很好。 我问他们:三退没? 他说:退了,有人帮。 我又讲天安门自焚伪案、讲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等江泽民的惊天罪恶。 我问他们:这些你们一定知道。 他们不做声。 我说:那我走了。 黄姓警察说:还没问完,立案用。 我说:立案是法院的事,不是你们的事。 他小声说:签个字行不行? 我干脆地说:不行! 他又说:那在别的纸上写几个字行不? 我说:不行。 黄姓警察转头问那个年岁大的警察:行不行?大哥。年岁大的警察点了头。 于是他说:你走吧! 我告诉他们:上级让你们做不好的事你们不要听,你们不参与迫害你们挺好。 他们笑了。 十多分钟后,我走出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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