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喻晖女士,四十三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多次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三水妇女教养所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喻晖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 修炼大法 做一个更好的人 在控告书中,喻晖介绍了自己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经过:“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我在深圳市荔枝公园晨跑,看到有免费教功的气功,就上去了解,然后买了一本《转法轮》,打开书看到“真、善、忍”三个字,一下照亮了我的心,我知道自己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便开始认真阅读《转法轮》和学炼五套功法。那段时间,我每天早晨从单位宿舍跑步去荔枝公园参加晨炼。” 修大法 全家人身心受益 从一九九五年底到二零一五年,二十年来,我因为坚持修炼,心中始终有一个标准“真、善、忍”,我会不断的向内找,归正自己,这样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始终有一个正确的方向,不会偏离太远。我工作过的几个单位,没有因为工资待遇而和领导、同事争执过,更别说勾心斗角、恶语相向。 我先生心脏病、高血压,心态也不太好,将近五年没有正式持续地工作过,找的每一份工作做不了几个月。养家教育孩子都是我的事,有时做销售工作忙个不停、很累,下班还要照顾女儿和侄女的生活,了解她们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加以引导。即使自己生活很艰难,也时常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照顾病中的老年同修,朋友需要时帮忙照看的小孩,这些都是普通生活中的普通事,我也安于在普通的岗位尽量的善化我的周围的一切。 在现实的洪流中,多少人贪污、腐败,在情色、权利的诱惑下迷失自己善良纯真的本性,无法自拔,最终害己害人,危害社会。相比之下,我是幸运的,因为李洪志老师的讲法震撼了我心灵,使我发自内心的愿意去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我修炼前身体状况不太好,经常感冒,读小学和初中时得过两次急性肾炎,身体容易疲劳,冬天睡觉就是个“冰块”。修炼法轮功,我的体质完全改变,家人都知道我冬天不用盖很厚的被子,是个“火炉子”。 我母亲罗映桃,是湖南电视机厂医务室医生。一九八八年患乳腺癌,母亲和我们全家人苦苦煎熬八年,多方医治,湖南省医疗界能找到的治疗方法全部使用过,但到一九九五年底已经骨瘦如柴,唯有左手和手臂肿大,超过正常人的三倍,饭量甚少,左手疼痛,日夜难眠,检察诊断癌细胞已经骨转移。 母亲是医生,知道来日无多,那时已经写好了遗书做了后事交代。没有想到一九九六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七年时间一颗药未吃,脸色红润,身体健康,动作思维敏捷,比一般同龄人显得年轻,根本看不出当初奄奄一息的模样,全家人也得以解脱。然而,由于江氏集团对我母亲及家人的多次迫害,对我母亲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母亲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突发脑中风离世(此事另案控告)。 多次被绑架 非法劳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湖南省政府反映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被带进湖南省政府后直接拉去长沙市新开铺派出所,关押一天一晚才被释放。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买了张去北京的火车票,在广州火车站上车时,因携带了《转法轮》而被非法扣留,送回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将我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福田区看守所。当时一个警察为了逼迫我放弃炼功,就当着监室全部人员的面扇我耳光,左右出击,打了我两轮。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我被工作单位深圳市深爱半导体有限公司无理除名。 大约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行走过程中,被警察盘问,他问我:“修炼了几年?”我笑而不答,结果就被拉进广场派出所,关押在广东省驻京办的地下室大约二、三天。后被深圳警察接回,从北京去深圳的飞机票钱强行由我自己承担。送回深圳景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其后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福田区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早晨,我在莲花北中心花园打坐炼功,被景田派出所警员带走,关押在福田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我绝食抵制这样的判决,当时的警务工作人员对我灌食,他们要求在押人员在牛奶里加入大量的盐,那位有良知的在押人员没有执行并告诉我此事。医务人员用钢钎撬开牙齿,具有破坏力,致使我一颗牙齿加重向内倾斜。我于二零零零年四月被释放。 我在被非法关押时,写了两篇文章:《来自深圳福田看守所的申诉词》、《一片冰心在玉壶》,传出去后,在明慧网上发表。福田区政保科科长王祥或王涛在讯问我此事时,涉嫌故意诱导骗供,把目标指向他们想重点迫害的深圳法轮功学员章旭,非法判章旭重刑四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当局怀疑我会去参加集体炼功,被湖南省长沙市新开铺派出所关押二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起约两个多星期,我和两岁多的女儿苏晓玉被限制人身自由,关押在福田区委一招待所内,限制人身自由,被要求写保证不去北京上访。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在深圳市桃源村派发《江泽民推卸不了的历史责任》一文,被桃源村保安拦截,南山区珠光派出所警员把我抓到派出所,先在南山区看守所关押。就因为派发这份在现在看来都是有前瞻性的文章,我被深圳市劳教管理委员会又批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广东省三水妇女教养所。在妇教所,我被迫从事往毛衣上缝珠片等奴工劳动。于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释放。 我从省女子劳教所获释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福田区区政府开具了恢复我工作的信函给我原来的工作单位深圳市深爱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林苑派出所的片警对公司办公室主管说:“喻晖回来,你们要派两个人跟着她。”公司迫于压力,不敢再接收我。我从此失去了应有的正式工作和经济来源,生活困难。 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因为我住地附近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我被长沙市及天心区国保跟踪和监视两个月左右,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及压力。事后,为了和长沙市国安相关人员沟通,我写了一篇文章《长沙市大法弟子给长沙市国安的一封信》发表在明慧网上。 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租住在长沙市天心区青园小区二十五栋,每年到中共“敏感时期”(如“两会”前、“十·一”前等)有片警及综治办人员按上级安排到家中骚扰。有一次,我没有让他们进门,后来青园派出所四个警察到我当时的工作单位给我公司领导施加压力,让他们辞退我,公司领导迫于压力辞退了我。因为我工作尽职尽责,领导表示抱歉及无奈。片警及综治办人员要求房东不把房子出租给我,赶我走,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两次,一次在二零零九年,一次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我搬回自己家中,片警又上门一次骚扰一次。 尽管因为遭受这场迫害,我的母亲过早的离世;尽管我长期遭受迫害生存多么艰难、生活多么艰辛,我都没有对相关警务人员任何的抱怨、仇恨,前后相隔八年,两次的反映心声都是纯善而且理性的,都是希望国家、民族向良性方向健康发展。这得益于李洪志老师、法轮大法教导我们的“真、善、忍”精神。 希望更多的中国人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最高检的检察官们能够勇于担当,依法追究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责任,还法轮大法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公正,还人间一份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