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河南省虞城县法轮功学员彭洪彦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年四十九岁的彭洪彦坚持修炼法轮功,遭江泽民集团迫害。他于二零零零年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遭酷刑折磨,包括残忍的绳刑、毒打和电击。 以下是彭洪彦控告状中提供的事实依据: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得法前,我从小患有疑难病(慢性副鼻窦炎),长年流脓,还引起头痛、头晕、耳鸣,记忆力差,体质虚弱。从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七年十一年间,连续经过西医、中医、医疗气功等治疗方法,均不见好转。一九九七年七月得法后,我按照书中要求真修实修自己,很快无病一身轻,至今已有十八年没再吃过药打过针,家庭也变得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二零零零年腊月初,我依法进京上访,想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政府法轮大法是正法,是被冤枉的。灾难从此降临我家。 我北京的一家旅馆里,深夜我被巡警非法抓捕,第二天被接回虞城县公安局。在公安局当天夜里先是一顿暴打,接着又脱下上身棉衣,被捆绑着在屋里冻了一夜。到了下午,被送到县看守所。刚进看守所,牢头和几个犯人对我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一直到第四天有两个刑事犯每天都对我狠打一阵子。当时我正在打工,饭量很大,在看守所早上只给一个小馒头一点咸菜,中午一小碗稀汤面条,下午一个馒头一点咸菜。到离开时,瘦得皮包骨头,身上掉下一层皮。当时正值年关,一家老小经常哭哭啼啼,悲惨的情景可想而知。 过了年,我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到河南省第三劳教所。由于不写三书,我被分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严管班,白天黑夜都是包夹跟踪监视。在三大队大约一年半的时间里经受了多次迫害。其中上了四次绳刑,每次被捆上后,时间一长,绳往肉里越勒越紧,手胳膊都发黑,钻心的疼痛,每次都捆两三绳。 有一次三大队搞转化法轮功学员,大冬天把我的衣服脱光,用盆往身上浇凉水,冻的我身上直打颤。还有一次,教导员亲自指挥四名犹大轮班四天三夜不让睡觉。另外还经历几次用电棍电,长时间贴墙站,长时间蹲姿。劳教所还经常开诽谤法轮功的大小会,看污蔑大法的电视录像,这些事情对法轮功修炼者心里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秋天,父亲得了严重的胃病,家里没钱治病,六十多岁的父亲就去建筑工地去打工,来挣钱给自己治病。两个上小学的孩子以前天真活泼也变得沉默寡言了,还要经常忍受其他孩子的嘲笑。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劳教所开批判法轮功大会,所长闫振业在主席台上念着诽谤污蔑法轮功的稿子,我和几个同修同时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口号,以此来抵抗污蔑和诽谤。这次喊口号被非法加期四个月。 二零零一年秋天,由于长时间做奴工,加上劳教不断制造各种精神压力和恐怖气氛来迫害,我的腰椎开始变形,一天天弯了下来,到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离开劳教所的时候,腰已经弯的非常厉害。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二零零二年八月上旬,我被调到一大队二班和吸毒犯、盗窃犯一起做奴工。这里的班长都是中队长挑选的最邪恶最坏的人担任,一年中受到班长十多次暴打。两名包夹也是多次进入劳教所的吸毒犯非常坏的人,一年中对我多次刁难和辱骂。 八月下旬,劳教所用各种酷刑迫害大法弟子,逼其放弃信仰。一天上午,在一位姓魏的中队长的指挥下,两名包夹两名班长把我脱掉裤子,两只手、两只脚用四根绳子绑住,分别拴在寝室四张床上,一个人用力按住我的头仰面朝上,这样身体一动也不能动,两个人每人拿一个板凳腿,用力敲打我的小腿,每打一下都钻心的疼痛。边打边问写不写三书,其中一根棍子上还带着一节铁钉,也不知打了多久,双腿被铁钉和木棍打的血肉模糊(左腿至今还有十七公分长的伤疤)。在极端疼痛中我艰难的忍受着痛苦,心里想着无论如何决不能背叛师父、背叛大法。渐渐的我感觉木棍落在我腿上不痛了,意识开始模糊起来,只剩一点意识知道自己还活着。一盆凉水泼到我的头上身上,我慢慢清醒过来,中队长叫停止了敲打,他叫我起来,我发现腿不能动了,从大腿根到脚尖都变紫了,两条腿肿的吓人,在床上躺了五天才能下地走路。 二零零三年四月底,还差几天我就要被刑满释放了。劳教所突然开大会要强制转化不转化的大法弟子,说人人不放过,人人要过关。在大会上给我安了个不接受教育,和劳教所对着干的罪名加期二个月。 有一天大队长带着两名中队长以及四名班长对我开始了一天一夜的残酷迫害。那天下午,天快黑了,几个人一起对我拳打脚踢,一直打了十多分钟,打的我趴在地上起不来,接着给我穿上一件紧身衣,全身上下只露一双眼睛,把我紧紧绑在一个大椅子上,浑身一动也不能动,耳朵上塞上两个耳塞,用复读机反复大声播放着一个吸毒犯辱骂师父的声音,用这种方式消磨迫害我的意志,整整一夜就这样在痛苦中度过。 第二天上午,又开始对我用另一种刑罚,衣服扒光,两脚绑在一起,两手用手铐铐在一起,接着把手脚绑在一起,用一根木棍从两手两脚中间穿过去,抬起来,木棍两头下面一边放一张桌子,就这样四个班头一边站两个人,拳打脚踢,身体象荡秋千似的打到这边又打到那边,全身疼痛难忍,班长们打的直喘粗气,身上直冒汗。班长们打了大概二十分钟后,警察们上场了,三个警察每人手拿一根电棍,有一人专门电我的嘴和脸,有一个在前胸和肚子上面直捣,有一个电我的下身和生殖器,全身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过一分钟就象过一年一样。大约吊了有四十分钟才把我放下来,大队长问我转不转化,我说不转化。 过了有半个小时,他们又把我吊了起来,这次还是三个警察拿着电棍一起上,大多数的时候他们是拿着电棍一动不动一直放电,一股股皮肉烧焦的气味。电棍电用完了再换一根,用完了再换。就这样我在极度疼痛中苦熬着,嘴唇和脸都肿了起来。大约半个多小时后他们把我放了下来。大队长问写不写三书,我还是坚定的说不写。他们大概是打累了休息去了。 到了下午大约四点多,警察们又来了,又是一轮拳打脚踢,电棍电。大概有四十分钟左右,两个手肿的也不像样子了。经过这三次的极端残酷的折磨,手铐已磨到手腕骨,双腕疼痛到了极点,我的承受力也到了极限,每一秒钟都是那么的难熬。到了大约有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时候,钻心的疼痛使我的意志一下子崩溃了,我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说放我下来我写,在他们的威胁恐吓下,我强握着笔歪歪扭扭的抄写了一篇揭批书。抄写的内容使我非常难过,我的心在滴血。 长期的奴工以及各种肉体上的精神上的迫害,使我劳教所后两个月出现心脏疾病,只要干活稍一劳累,心脏就疼痛,心跳加速,身体非常的虚弱。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被县610绑架,原因是从我家搜出几本大法书籍(没有搜查证)。我被非法拘留半个月,被逼拿出三千元(没有任何收据)才算了事。 以上是我拣主要的迫害事例说了出来,还有许多具体事情没有说出来。只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遭受的残酷的迫害,这都是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望国家检察机关对江泽民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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