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晚八点三十分左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长胜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着便衣闯到我家,进屋不容分说就把我摁在床上不许动,接着一顿乱翻。 一警察说:“你们不是讲真吗?把你所有法轮大法的东西都拿出来。”我说:“你们这是私闯民宅,是违法行为。”他们不说话,就是乱翻。片警李开军开始录音。一时间屋子被他们翻得乱七八糟,满地都是大法资料和真相光盘。 一警察说:“为什么到你家来,你是不是写信了?”“你不写信我们是不会来的,我们就是为这事来的。”这时副所长丛文生指着正在处于待机状态的电脑桌面上的一个标志说: “这电脑……快!往市局打电话,要市局派人来。”他认为这图标很特殊。后来他们就把我带走了。 在派出所,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询问我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炼功经历等等,并让签字。我不签,一警察说:“你是诬陷前领导人了,犯有诬陷罪,你必须签字。”他把我写的诉江状拿了出来:“这是你写的吧?”我说:“是我写的,江泽民害了那么多好人,还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不应该起诉他吗?你们这么做是在犯罪。不是说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吗?”警察打横:“不管你怎么说,到了这里就由不得你了,你就像菜板上的肉一样。不签字把手按折了也得签!” 然后,他们将我拉到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完后就直奔看守所。我一路上发着正念:不让拘留所留我们。到了拘留所不到半小时,拘留所的人就说:“我们不留诉江案人员,这里不收。” 我于次日凌晨四点回到家。这次我被警察抄走的还有:全部大法经书、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打孔机一台;真相光盘数十个、U盘32G的一个16G的一个、8G内存卡一个、250G移动硬盘一个、空白光盘近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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