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新宾县国税局三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俊波,八次被绑架迫害,目前仍然身陷冤狱,家中八十六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 刘俊波的母亲盛桂银老人七月底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收到高检妥投的回执。老人要求还法轮功清白,返还儿子刘俊波的工作,并赔偿经济的损失。 母亲盛桂银老人说:“刘俊波,是新宾县国税局的职工,三十几岁的小伙子,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对单位同事、街坊邻里从来都是热情对待,诚挚相帮,是公认的好小伙。他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只因其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了公安警察的八次绑架迫害。” 以下是盛桂银老人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叫盛桂银(女,八十六岁),曾患有肝、肾、胃、风湿等各种疾病。在病痛折磨得我彻夜难眠,苦不堪言的痛苦中,九五年经人介绍我喜得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我的各种疾病 很快消失,身体越来越好。家人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儿子刘俊波也走进了大法修炼。 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功法,师父叫我们按照真、善、忍修炼,使我们懂得了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好人,怎样做个好人,觉得生命有了新的意义和价值。 正当我们沐浴在法轮大法的慈悲与祥和之中时,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凌驾于宪法之上,一意孤行在全国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取缔和迫害。我儿子刘俊波曾遭受八次绑架迫害,至今还被关在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康家山监狱三狱区关押迫害。 下面是刘俊波的迫害事实: 一、多次被诬告 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晚上,刘俊波在新宾县县政府前面的公园散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遇到放学的小学生,被不明真相的小学生报告给警察,刘俊波被绑架到新宾镇派出所。在派出所中,张云亲自主管迫害刘俊波。在新宾镇派出所中,有一个岁数大的警察还踢刘俊波一脚。他们对刘俊波非法的审讯,后由派出所的警察宋轲将刘俊波劫持到新宾县的看守所。刘俊波为维护自己的信仰的自由和权利,用绝食的方式抗议非法关押,在绝食六、七天后被释放。刘俊波在看守所里,没有吃饭,最后看守所还要每天收取刘俊波的五十元钱,后单位从刘俊波的工资中扣出。 在二零零九年五月末的一天,刘俊波在新宾镇的西侧的衍水桥的南侧在给学生讲真相时,有三个中学生,都是十五、六岁的年龄,用砖头打刘俊波,并构陷到新宾镇派出所。警察将其带到派出所。当时姜宏和尹立国非法审讯刘俊波,还有一个人在边上录相,刘俊波不配合那人,那人还打刘俊波一个重拳。后来,刘俊波的姐姐担保,还有刘俊波所在的单位担保出来。刘俊波被勒索了二千元钱的“保证金”。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刘俊波在新宾镇南侧的一条大街上,给一个人“护身符”,让这个人明白大法真相,选择美好的未来。但是,这个人是一个受谎言毒害的警察,把刘俊波劫持到新宾镇派出所。刘俊波又被送到新宾县的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刘俊波用绝食来捍卫自己的人权,后在六、七天后,被释放。看守所向刘俊波的家属,每天收取五十元钱。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下午十五时许,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俊波在榆树乡岔路子村向村民陈世忠讲法轮功真相时,此人不听不信,态度蛮横、耻笑法轮功,还拒收大法真相资料。陈世忠向村长陈宇报告,陈宇并向榆树派出所诬告刘俊波。榆树派出所所长范宝玉带头打了刘俊波十几个嘴巴子,司机卞和民也参与殴打刘俊波几拳头,之后将刘俊波绑架到榆树派出所。后经所长范宝玉签字,刘超主办,董宪伟辅办,将刘俊波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迫害。 新宾县公安局欲追究刘俊波的刑事责任,由国保的恶警赵连科起诉到检察院,后又非法到新宾县法院。刘俊波在新宾县看守所绝食反迫害,一个多月后,闯出看守所,家人被新宾县公安局非法敲诈两千元。 二、多次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刘俊波单位的孙吉胜、初俊和新宾县政法委的张玲,将刘俊波劫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继续迫害,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后释放。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刘俊波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是执行上面的命令,指标一十三人,派出所拿着身份证复印件抓人。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刘俊波在新宾镇商场南侧的市场上,给一个人讲法轮功受迫害之事,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派出所的警察抓走,并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刘俊波拒绝“转化”(中共人员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用绝食的方式,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在洗脑班里,刘俊波还遭受吴伟殴打,吴伟用胳膊肘去捣刘俊波的后背。十一月十四日,在刘俊波绝食六、七天后,被无条件释放。 三、单位扣发工资 协助迫害 新宾县国税局称领导班子已开会决定:停发刘俊波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刘俊波上单位领工资,国税局局长李宏推卸责任:“你去找邹德库副局长,这事他管。”刘俊波又去找邹德库副局长,邹局长也向外推卸责任:“你去找县劳动局,这事他们管。”就这样,一个推一个,不了了之。 刘俊波从二零一一年四月间,被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之后,单位对其停发工资,一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又被绑架之时,刘俊波的工资都被税务局扣发。 四、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下午,刘俊波在榆树乡岔路子村向村民陈世忠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回家后,不法之徒没有停止对刘俊波的迫害,时常打电话进行骚扰。新宾县公安局徐姓警察打电话,威胁刘家人:“刘俊波要跑了,两千元押金可就不给了。”新宾法院崔姓法官打电话告知刘家人:“刘俊波不准外出,预备要对他开庭。” 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赵连科也常打电话骚扰刘俊波家人。新宾县公安局欲追究刘俊波的刑事责任,由国保的警察赵连科起诉到检察院,又到新宾县法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四点多,刘俊波从家中出去,正在街上走着,突然被榆树乡派出所恶警绑架(新宾县公安局合谋),并将刘俊波直接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关押迫害,二十一日被新宾县法院由法官崔龙峰、书记员宋伟为首,在抚顺南沟看守所秘密非法开庭,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栽赃,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刘俊波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后又被劫持到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康家山监狱三狱区关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监狱打来电话让家属去接见,他母亲去了才知道原来刘俊波一直在绝食,身体很消瘦。而他究竟受到怎样的迫害却无法得知。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