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微风轻抚,天气晴好。和许多老人一样,王叔吃过早饭就出门遛弯,今天也不例外。 可当中午王叔回到家中时,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家里象遭到劫匪洗劫过一般,一片狼藉。马上清点财物,发现四、五万元现金及一个四千元的存款折全部丢失了,家里的一些物品也不见了。老人脑袋嗡一下,那可是我攒了多年的买棺材钱啊! 这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辽宁省阜新市西铁派出所副所长曹旭等人洗劫了王叔家的财物,并且非法带走了王叔的老伴王杰阿姨。 这天上午,西铁派出所副所长曹旭等人伙同社区人员到王叔家敲门,王叔的老伴王杰阿姨正在家中,曹旭等人要求王姨到派出所了解一些情况,王姨说:我也没做坏事,我不去,我走了家中没人丢钱怎么办。但是王杰阿姨连钥匙都没顾上拿,就被曹旭等人带走。到了派出所,一进屋,曹旭等人就翻老人兜找家门钥匙,没能找到,他们再次返回竟然撬门砸锁入室,进行了非法抄家,因而出现了王叔眼前的一幕。 王杰阿姨今年六十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至今,身体非常棒。用她二儿媳许娜的话说,我妈这么多年就没生过病,一片药都没吃过。给我们省了多少心!只要我妈在家,家里啥事都能化解,啥事在我妈这都不是事儿。王杰阿姨热心肠、心眼好也是众所周知的,前一阶段大儿媳妇有病住院,顿顿饭都是王姨给送,同病室的都以为她们是亲娘俩呢。而王叔家族中的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王杰阿姨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做到的。 修炼法轮大法不仅给王杰阿姨带来了好身体,还带来了一大家人的和睦,为此王杰阿姨非常感恩法轮大法。恰逢今年五月,法院立新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所以海内外十多万法轮大法的受益者纷纷向我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诉状,起诉十多年来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王杰阿姨也毅然加入其中,分别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 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而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这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致使众多信仰法轮大法的同胞遭受非法关押、野蛮毒打、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人数无以计数。因而,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江泽民欺骗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同时胁迫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作为元凶,他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刑法,也违反了国际法,罪大恶极,罄竹难书。那么他的追随者在法律上是同案犯,必然是同罪。可是法轮功学员把公检法司人员也视为受害者,只起诉祸国殃民的首犯江泽民一人,这是多大的善心呀!西铁派出所的曹旭等人,你们不但不做一个真正的惩恶扬善的警察,怎么还能助纣为虐呢! 曹旭,不要被眼前利益迷住双眼,如今连“七一”宣誓都是维护《宪法》,你可不要执法犯法啊!你们还在延续着江泽民在位时的嚣张,可是你是否知道,今年的“法官终身责任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等都已随时等待将执法犯法者抛出做中共的替罪羊!文革的教训,四人帮、红卫兵的下场,还有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等等的结局还不足以让你们警醒吗?更何况,海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人员都说,只是让你们到王杰家核实核实,是你们自己抓的人。看看,现在就已没人替你做后台了吧! 有这样一个事例: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面对法轮功学员一再劝善却不悔改,后患皮肤癌,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年仅四十余岁的他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周立波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悲剧。 曹旭等警察们,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着想吧!不要到没有后悔的机会时才来后悔。抓紧时间,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赎还罪过,与罪恶的江泽民切割开,不要给他当陪葬,才是明智之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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