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明慧通讯员报道)山东省乳山市乳山寨镇农妇郭志花,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她被绑架、劳教,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现年五十一岁的郭志花女士陈述的事实: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我听邻居说法轮功祛病有奇效,我就开始炼功了。修炼前,我患有严重的脑神经衰弱、妇科病、坐骨神经痛、脖子长瘤子等多种疾病。虽经医疗,但未能根治。我病魔缠身,情绪烦躁,整天骂丈夫、打骂孩子出气。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完全康复。原来不能干的家务活、农活,也都能干了。脾气也变的温顺随和了,家庭也和睦了。我和全家人在大法中受益颇深,村里人也从我身上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乳山寨镇派出所警察和村治安人员仇祝禄到我家多次骚扰,强行搜走了我的《法轮功》宝书。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乳山寨镇派出所警察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指供我村某某的法轮功资料是我给的,这是无中生有,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警察给我戴上手铐,把我铐在铁笼子里一整夜。第二天又把我绑架到乳山市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还抄了我的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610”警察杨格松和宋向军把我绑架到乳山寨派出所一天,并从我家抄去录音机一台、大法书和资料若干。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610”警察杨格松和宋向军把我从家中直接绑架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检查身体时,说我妇科病很严重,劳教所不能收。乳山警察一定要劳教所收,劳教所索要一千元钱。乳山警察说收下给你们二百元钱,乳山警察叫我打二百元钱的欠条,回去向我家人要钱。 劳教所收下我后,强迫我“转化”,不让睡觉,不让洗刷、天天逼着看污蔑法轮大法和师父的电视。在高压的迫害下,我违心的顺应了她们。过了一段时间,我越想越对不起师父,心里很难受,我就开始讲大法真相。警察把我拖出去,双手上拉,吊铐在窗上三天三夜,大小便都排在裤裆里。 还有一天,五、六个警察抓着我四肢把我连拖带拉,弄到医务室,扔在地上。姓周的警察开始骂我,骂的特别难听。她们又强行把我绑在床上,手被铐在床上,脚被绑在床上,全身不能动,就这样铐在“死人床”上一天一宿,我的腰痛的就象要裂开似的。第二天又把我双手左右分开拉直铐在床头上,蹲不能蹲,坐也不能坐,连续这样铐我二十多天,不让睡觉,不让去厕所,不让洗刷,大小便、吃饭都在屋里。天天给我打不明药物,警察借口说我病了,其实我根本没病。他们明知违法,做贼心虚,用报纸挡着窗,怕被人看见迫害我的情形。她们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天生活在痛苦之中,还得听她们泼妇般的谩骂。我被她们折磨的实在承受不住了,只好违心的按警察的要求做了,她们才把我带回班里。 二零零六年,我心脏出现问题,每分钟跳一百六十多次;脖子上长了一个瘤子,我浑身无力,生活不能自理,几次都差点死了过去。她们把我送去医院,还把我铐在病床上。回来后还逼我干奴工。我不能干。两个警察把我按在床上,用身体压我,拽着我的头发按着打。我被她们折磨的起不了身,只能躺着。 我在劳教所里被迫害的住了两次院。 从劳教所回家后,乳山寨镇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家里来骚扰,生活不得安宁,我们全家人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丈夫和儿子不敢斥责警察,就把怨气发在我身上,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这种精神上的痛苦不亚于对肉体上的折磨。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我们四个人共乘一辆面包车去城北镇石头圈村,车停在路边,因为距乳山市公安局看守所比较近,巡警便过去搜查我们,仅仅因为在车上搜出几个法轮功的护身符,就以参与法轮功活动为由,把我们绑架到乳山市国保大队,非法审问了一天后,就把我们关进乳山市公安局看守所。我当晚晕了过去,警察强迫我吃不明的药物,吃药后我全身发麻,痛苦至极。当天非法抄家时,抢去了我家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物品,并从身上搜去u盘、护身符和一百多元钱等。非法拘留我十七天,逼交罚款一千元,才释放我回家。 我所受到的迫害,都是江泽民一手推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造成的,其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致十六年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江泽民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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