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轮功学员黄铁波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42岁的黄铁波坚持修炼法轮功,深受江泽民之害,曾被非法抄家两次、非法拘留七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两次)、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非法劳教两次(共四年)、送洗脑班一次。被勒索钱财五千元(去北京鸣冤勒索去三千元,绑架去洗脑班强行从工资扣除二千元),单位工资不给发,买断工龄,在种种压力面前,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黄铁波至今以打工为生,还常遭到骚扰,长年遭监视,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以下是黄铁波在诉状中提供的事实和起诉江泽民的理由: 修炼法轮功受益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我患多种疾病:肾盂肾炎、神经衰弱、喉炎、胃痛、严重口腔溃疡、严重扁桃体炎、浑身无力,二十多岁的人,一点精神气都没有,中药、西药从小吃到大,效果甚微,修炼法轮功半年时间,我所有的疾病一扫而光,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舒服,而且精力充沛,性格开朗,心中充满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感恩。 一九九九年被骚扰施压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从街道、派出所到单位各部门等不法人员不断对我施加各种压力:骚扰、恐吓,逼迫谈认识、写保证、非法搜查、非法监视,编造假材料、非法拘禁等各种形式的迫害,还被和平派出所抄走身份证至今未还。 二零零零年两次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六月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许多法轮功学员,我去要人,阿城区和平派出所警察连踢带踹把我塞进警车,在派出所非法拘禁我一天,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对我非法警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鸣冤,被警察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关进大铁笼子里。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驻京办事处,搜走所有钱财,强制光脚拘禁一天,第二天由当地警察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劫持到阿城“610”办公室,在“610”办公室里,“610”成员奚景龙把我用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非法审讯并凑材料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强行行政拘留我,在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了我二十多天(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后勒索三千元保释金,至今未还。编造假材料陷害我的还有“610”的王凤春、林鹏等。 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之一就是连坐制度。因为我上访去过北京,屈于江氏集团的淫威,很多人觉得会影响到他们的前途、既得利益等等,因此我成了阿城“610”、公安部门、街道居民委、工作单位重点监控的对象。此后我便屡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被劫入洗脑班折磨 二零零一年初,受“610”指使,单位主任王津明、董宪章指使科长张会船、朱某等人把我绑架到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其实这是由阿城政法委、“610”、公安局合谋办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这里的“帮教”是从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等抽调的不明真相的人。他们负责非法监管、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不论年纪大小都被强迫跑步,做俯卧撑,不停的蹲下再起来,军训,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然后写“心得体会”等等。董宪章受“610”唆使,用欺骗、威胁手段逼迫我放弃信仰,并叫嚣:不转化就劳教。 二零零一年被劳教所奴役、灌食折磨 面对失去工作、坐大牢的威胁,还有年迈的父母每日为我担惊受怕,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我的身体很快就垮了下来,每天便水十几次,极度虚弱。就这样,我历尽一百多天的煎熬,政法委书记(洗脑班头目)王凤春不但不放人,还把我绑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关押了四个月后,我被“610”、阿城公安局不法之徒合谋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绑架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集训队,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做十几个小时的奴工,我的手磨烂了,由于金属制品有毒,变成了紫绿色。吃的是玉米水饭和窝头,每天只让吃两顿饭,还不许喝水。由于卫生条件差,我浑身长满了虱子,犯人不许我换衣服,连抓虱子也要挨打,致使我周身上下被咬的红肿,钻心痛痒的感受无法形容。遭折磨三个月后,我被劫持到长林子劳教所。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在一大队,警察指使犯人包夹整天监视不许说话,不许乱动。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绝食反迫害,遭狱医马大夫、那大夫和女性狱医伙同犯人野蛮灌食。有一次,凶狠的马大夫用胶管子对我强行灌食,从鼻孔往里插了四次,插的我鲜血直流,马大夫自己说鼻子都插歪了。这样的灌食不是为了挽救生命,而是血淋淋的迫害。那大夫给我强行灌食时从一个鼻孔插入胶管迅速拔出后,又插入另一个鼻孔,反复抽插,我痛苦的发出凄惨的闷哼声,眼泪伴着鲜血,也无法使这些凶恶的人停止作恶。我被多次灌食迫害后,不久就被折磨的抬不起头来,腿脚不会动了,神志不清,出现了生命危险。劳教所怕我死在里面,想推脱责任,就把我送回了家。几个月后,四大队队长郝威伙同王煜欧等三、四个警察,突然闯进我家,见我还不能行走,但神智已清,就图谋再次绑架。家人怕我再遭不测,便到医院开了证明,无奈之下又花几千元钱请他们吃饭喝酒,警察们还找了几个三陪女作陪,酒醉后才扬长而去。 二零零三年再次被劳教,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大年初四晚十点左右,我在楼道里被阿城市和平派出所两名手持电棍的警察劫持,他们对我非法搜身,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后,随即把我绑架。我在阿城看守所被关押一段时间后,就被阿城市公安局伙同“610”不法之徒再次劳教三年。在万家劳教所集训队被强迫做了三个月的奴工后,又被劫持到长林子劳教所迫害。刚到五大队,五大队大队长赵爽就迫不及待的逼迫我写“三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我不配合,就强迫我长时间面壁蹲着,并唆使犯人狠命踢我,见我仍不屈服,就抄起电棍电我,从指间到前胸再到脸上,专电敏感部位。电流所到之处噼噼啪啪的响声伴着蓝光散发出焦糊味。见我还不写,赵爽就威胁我说:我这几天没工夫整你,看你能挺几个回合,那么多人没几个能挺过一个半回合的,我看你也就能挺一个回合。 此后,赵爽动不动就用酷刑折磨我。有一天,赵爽在“教室”门前把我截住,突然伸出右手捏住我的喉结使劲往上提,我立刻感到喉咙要断了,喘不过气来,差点憋死过去。接下来就给我一顿大嘴巴子,只用右手打一侧,扇了不知多少下,我的脸被打的肿的老高,耳朵嗡嗡作响,眼冒金星。还有一次,赵爽喝完酒后,醉醺醺的把我截住,用手按住我的头使劲往墙上撞了十几下,后脑勺被磕的当当响,头像炸了一样。接下来把我弄到操场和其他人坐在一排,赵爽突然在我身后飞起脚来猛踹我的脊背,并不停的踢我的后腰,嘴里还恶狠狠的咒骂。一天夜里,赵爽酒后又魔性大发,把所有已就寝的人都折腾起来,他手持电棍逐个电法轮功学员和他认为不服管理的那些人。我的脸被电的火烧火燎的疼,象针扎一样。 长林子劳教所还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答卷子,内容都是诽谤法轮功的,不写就打,就上刑。一次五大队副队长强盛国又逼我答卷子,我不写,他就指使一年轻警察把我关在屋子里一顿腮拳,又狠命踹我肚子,直到警察累得呼呼直喘才罢手。在劳教所警察的唆使下,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现象非常普遍。活干慢了、没完成任务、随便说话、给谁递东西等等都可能招来毒打。我也曾因和法轮功学员说话遭犯人殴打。 酷刑演示:暴打 |
由于劳教所饮食、卫生条件极差,加上长时间的超体能奴工劳作,每天睡觉时间被剥夺,还要面对警察、犯人各种形式的迫害,致使受害人精神高度紧张、压力极大。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体极度虚弱,过早老化,年纪不大牙齿就开始脱落,头发全白了;有很多学员全身长满了疥疮,流脓流血,我浑身也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有的还出现严重病态,甚至丧失生命。二零零五年九月,我被放回家时,阿城“610”、和平派出所及粮食二库各出一人,把我直接劫持到“610办公室”,再度强迫我写保证书、放弃信仰,最后被我抵制。 二零零七年遭酷刑逼供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晚,我和黄富军到阿城松峰山镇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报告给警察,被阿城松峰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所长王影的教唆下,对我非法刑讯逼供。其中一中年男警察甲用细绳将我双臂反背捆绑后,用力把我按倒在沙发上,一脚踩在我的头上,另一警察用力踩在我的脚趾上用力碾压,我的脚趾被碾成了紫黑色。见我仍不说话,就把我的双手用手铐反背铐上后,拖到另一房间,按倒在水泥地上仰面朝天,戴着手铐的双手压在身下,疼痛难忍,而且越动手铐就越紧。这时一个警察用脚踩住我的头发用力碾,另一警察按住我的腿不让动,我的头皮被碾的疼痛难忍。折腾了许久,这时警察甲喝的醉醺醺的从外面走进来,见我仍不说话,就用手背用力扇我的脸颊,痛得实在难受,而且边打边奚落我。一直折腾到后半夜才停手。 第二天一大早,黄富军欲走脱,从二楼跳下时,双脚跟被摔成了粉碎性骨折,送到中医院,未用药,未消毒,直接打上石膏。在这种情况下,王影不但不放人,还编造材料把我俩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我俩绝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蛮灌食。六天后我被折磨得不能自理,躺在大铺上,警察把我送到医院,打完点滴后就劫往哈尔滨公安局七处,在七处门口,一警察对我说:“你俩再绝食就把你俩送进七处和死刑犯关在一起,不通知你们家人,谁也不知道你们在这,死活没人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放弃绝食,被拉回阿城后,被关进第一看守所不同监号。我再次绝食抗议,又遭野蛮灌食,黑心的狱医用金属开口器把我的牙龈捣烂,牙齿撬松,用力把胶管插进我的胃里,另一端在鼻孔处耷拉着,造成呼吸极度困难,不停从鼻孔流出血来,痛苦不堪,警察还指使犯人整天看着我,不让我拔管,那真是生不如死。在这期间,王影伙同阿城公安局、“610”编造陷害材料后,检察院对我和黄富军进行非法批捕,不久黄富军就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在监狱遭酷刑 二零零七年冬,在“610”授意下,我被阿城法院伙同检察院非法秘密庭审(不让通知家人),诬判三年零六个月,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集训队。一进监狱就被逼脱光衣服,脚尖顶墙长时间面壁站立,冻得浑身上下直哆嗦。这时一个手持电棍的警察突然用电棍电击我的指尖,并厉声胁迫道:赶快把“五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心得体会)”写了。后来得知他叫胥如野,是中队长。 当天夜里,胥如野又指使犯人沈刚、何彦把我拖到库房,逼问写不写“五书”。见我不回答,立即就把我摔倒在地。何彦骑在我的背上,将我双手反背,使劲往头前方推,致使两个肩骨象断了一样,肌肉象撕裂一样痛。犯人把我从库房一边推到另一边,拽回来再推过去,一次比一次狠,一次比一次痛。见我仍不开口,两犯人就气急败坏的把我拽起来打耳光,我的脸很快就被打肿。仍不解气,就狠狠的踢我大腿,疼的我无法站立。这时沈刚拿起擀面杖,擀我左小腿迎面骨,腿骨都被擀平了,过后结了很多痂。胥如野不肯罢休,对我威胁道:“你不写“五书”就天天逼着你看洗脑的录像,晚上就面壁,不准你睡觉,让犯人折磨你,直到你写为止。”第二天开始,胥如野就唆使何彦逼迫我面壁直立,从早晨到过半夜,天天如此,动一动就遭毒打。我被折磨得脑袋发胀、麻木、胃痛,两腿、双脚都肿了起来,浑身无力,像散了架子一样难受。白天被折磨够了,晚上七、八个人挤在一张双人床上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每天不准洗脸、刷牙,不准换洗衣服,很多人身上都长满了疥疮。一些结核病人也不隔离,很多人都出现咳嗽症状。即使这样,警察还强迫所有人编垫子,完不成任务就拳打脚踢,强迫撅着,把冷水泼在水泥地上,强迫在上面码坐,再打开窗户冻。有的犯人还被踹到床底下,动不动就用白塑料管子抽打。每天都能听到“噼噼啪啪”的抽打声和痛苦的惨叫声。我在这样的环境下被折磨了三个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我又从呼兰监狱转入大庆监狱七大队。在这里继续遭受迫害:剥夺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剥夺隐私权,时常遭打骂,有一次因为擦地慢了被犯人殴打一顿。指导员张春生经常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时常叫喊:你们法轮功给我打电话(指讲真相电话)骚扰我,我就整你们。有一次看到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吃饭,他就气急败坏地冲进来给撵散了,还骂骂咧咧的。元旦那天两顿饭,我早上出去吃饭,因为没穿囚服,刚出楼门,张春生看到了就撵出来叫喊道:“不穿囚服给我滚回来。”并伸手去撕扯我的衣服,嘴里叫嚷:“今天不把你的衣服扒下来,就把你关小号。”还踹了我两脚。又用警棍疯狂地殴打我。就这样一年多不让我去食堂吃饭,我是吃其他犯人剩下的饭(花钱买)和去监狱超市高价购买方便面充饥才度过的…… 这么多年我所遭受的迫害仅是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 因此,我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