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原居河南郑州的崔晓卉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曾遭大学强行退学、被绑架、关押、酷刑折磨,还被非法判刑四年,受尽折磨。 现居美国纽约的崔晓卉女士,于2015年7月1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遭受严重迫害。崔晓卉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现年35岁的崔晓卉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19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我还在读高二。修炼了以后,我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首先要做一个好人,所以,平时我用“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做事情先为他人着想。做人要诚实,不去伤害别人,当别人欺负我或冤枉我时,用一颗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在个人利益上不再斤斤计较。所以身边的朋友都说我修炼了以后变得更加善良。 由于上学期间学习压力大,我有偏头痛的毛病,还有关节定期疼痛,这些小毛病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问题,但是就是难受。在修炼了大法后,不知不觉的都好了。原来我比较笨,学习很吃力,在修炼后,大法给我开智,我在大学期间几乎门门课都是优秀。后来,我应聘到了中国移动河南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作,在工作单位中,因为工作出色,年年被评为先进和得到领导的奖励。 被强行退学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我和妈妈去河南省委上访,然后强制被关押在一所小学里直至晚上。此后我们常年被骚扰。 1999年10月,我去北京的时候,我当时就读的河南财经学院,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将我退学,就等于是开除了。等我从北京回来时,已经被告知不能再上学。 1999年12月29日,我和妈妈于第二天早上7点到了北京,10点钟在天安门广场还没有找到信访办地方,就被便衣警察进行询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然后我们说“是”,就被送上了停在天安门广场的警车,然后被关进了天安门派出所。在天安门派出所被警察进行严刑拷问。在警察逼迫我们说出地址后,很快不到一个时,就被郑州驻京办事处接走。然后,我们被关押在郑州驻京办事处地下室。当我们被关押了一夜后,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回到郑州后,就被秘密羁押在不知名的一个地方,这是个小楼,三层楼上关满了从北京上访回来的法轮功学员,这是个秘密地方,连家属都不知道。后来,证实是郑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总部。后来,关押了两个月后,郑州金水区国安科通知家属需要付高额费用,一天收费135人民币,总共10000元的所谓生活费,才将我们赎回。 绑架、灌食 2008年的12月5日晚上8点,郑州金水区国保大队的两个人和花园路派出所的一警察,闯入我和妈妈的家中,当时,我和妈妈正在吃晚饭,警察们一进门就到处乱翻,我们制止他们,而后国保大队的出示了一张所谓搜查证,当时就被我们撕掉,然后我们不让他们搜查,于是我们就在屋里僵持了两个多小时,然后他们叫来两个派出所20多个警察,先把我们的头蒙着,把我们抬到楼下,然后,在我们的房间里乱翻一气,将我们私人的现金、数码相机、MP3、皮包全部拿走,我们做资料的电脑、打印机和复印纸、光盘和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也全部被收走。还拿走了我们房子的钥匙。最后把我们直接送到了郑州市花园路派出所。而且直到被判刑后,我家的钥匙还不归还。 到了派出所,他们反复问资料哪来的,谁给的,我拒绝回答他们所有的问题,他们一看什么都问不出来,就气急败坏的走了,将我锁在铁椅子上,大概快到24小时了,他们让我进去按指印,我拒绝配合,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掐着我的手按上指印,然后警察拿着所谓的文件就将我送到了郑州黑庄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四天四里,我滴水未进,到了第五天,他们就将我们送到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因为我绝食,而拒绝接收。这样我又被拉回了派出所,被绑在铁椅子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又被送往第一看守所,看守所还是拒收,派出所的警察跟看守所的警察反复讲好话,好像还要给他们钱,这看守所警察偷偷告诉派出所警察,只要对我灌食他们就接受,于是我又被拉回派出所,这过程中,我妈妈因为高血压和绝食也被拒收。警察从不让我们见面,分别关在两个房间。 当我们第三次从派出所出去,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医院,警察让医院的人给我灌食,他们拿了一个很粗,很硬的管子,从我的鼻子里插进去,我感觉都快要窒息了,当管子抽出来全是血,后来他们逼我喝了一口所谓的豆奶粉水。 人间地狱“郑州八科” 就这样我又被送往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这次,他们谎称我已经吃过东西了,看守所终于接受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被人称“郑州八科”,那里是人间地狱。 当我被关进这阴森森的看守所,回头一道一道的铁门被关上,我的噩梦就开始了,在看守所长达5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感觉几乎快死了,那种痛苦是不能用语言来形容的,他折磨人的手段堪称纳粹再现,里面好多人都活不下去了,里面的刑事犯也都无法承受那种痛苦,他们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能出去,一定要将这里邪恶曝光,救救他们。他们好多人仅仅是跟人家打个架就被送进了如此恐怖的地方,很多都是警察为了完成定额而抓的。 2008年12月-2009年5月,我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在这个“八科”里,在押人员每天都要超负荷,超体力的长时间奴役,比任何地方都残酷,当你完不成定额,那么惩罚你的手段就开始了,那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大法,也许我早就离开这个世界了,因为在那里,也许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每天晚上我都在想同样一个问题怎么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在里面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甚至比纳粹集中营都可怕。里面许多刑事犯已经选择了自杀,有的犯人说,如果截断我的两条腿能让我出去,他都愿意。你试想一下,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因为在那里是比人间地狱还可怕的地方。 我在里面的5个多月里,几乎没有睡过觉,几乎没吃饱过,5个月几乎没有洗过澡,最后身上传染上了整个看守都有的皮肤病,疥疮和湿疹,最后从腰以下全部烂掉,没有一点肉的颜色,因为臀肉已经全部溃烂,穿上裤子后,血与肉与裤子就粘在一起,当要脱下来的时候,就生生的揭掉一层,每天反复不知多少次。也许痛苦到极点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痛。就这样也不给衣服换,天天如此。当过了几个月后,疥疮的传染速度是很快的,很快浑身都长满了,每天奇痒难耐,就这样每天在看守所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坐在很硬的小板凳上。还要挨打,还不给饭吃,我真的不知道世界上有如此对待人而又无人性的地方。 我被抓进去的时候是冬天,就穿了一双拖鞋,连外衣都没穿,就穿了一个睡裤和毛衣,就这样整整一冬天,无论外面多少度,我就穿着这一身衣服一冬天,没洗过,没换过,在看守所里,不让洗澡,晚上如果睡觉就睡在厕所旁边的水泥地板上,水都不给你擦干,只铺一条军用被子,很快被子就会变得很湿,就这样让我睡在上面。(在中共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用的所谓的被子,外面是军绿色的,但里面是黑心棉,所谓的黑心棉就是用垃圾和一些医院用完后扔的脏棉花做成的黑色棉花,这种被子盖上是会得传染病的,因为便宜,这些看守所的贪官就可以有利可图)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所谓的第一看守所里的人,人人都会得皮肤病的原因。因为干活慢,我长期被惩罚擦地,如果打手认为你擦的不干净,他就逼迫你把地上的垃圾吃到肚子里。这垃圾很多都是白天干活掉的打火机的有毒的料和铜片,当逼我吃下去时,他们还扬言,“死不了的。”一到年底,人员多的时候,十几平方的牢房里,关押了60多人,人摞人,根本无法睡觉。而且在这个看守所里,每天都被关在阴森森的牢房房里,根本不让你出去。时间长了,身体根本承受不了。 5个月后,我被迫害得几乎生命垂危,看守所狱医说:你最好快点投牢,要不然你一定要死在这里了。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不让家属接见,看守所里不给我治疗的药物,我也没有衣服换,整日身上如千万个小虫子在爬,生不如死,就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要超负荷的每天奴役干活,干的慢了,依然挨打。 在这里,我被强制劳动5个多月,白天,他以一个小时为单位,让我不停在干活,光不停还不行,他还要求速度,这里生产一种打火机的零件,我在外面都没有见过,是先装两个打火石,再拧上一个铜帽,好像看守所为了暴利,这种打火石都是有毒的,手摸上去再摸眼睛,眼睛会痛的睁不开,然后,用手将铜帽拧上去,再用牙咬紧,你想一下,如果一两个还行,一个小时它让你达到几百个,一天要上千个,每天如此,时间长了,很多人的牙都被生生的咯掉了。我进去的时候是冬天,当你用手来拧这个铜帽时间长了,手就磨烂了,很痛的,流着血,也不能包扎,干的慢了,又是一顿挨打和谩骂。看守所里打手没人性的地说:“磨烂算什么,有的人肉磨光了,用白骨拧呢。”到了后来,我的手几乎残废了,攥成拳头后手不会展开,得用另一个手一根一根把手指掰开,拿一些小东西,根本拿不起来。就这样还是要干活。一旦完不成定额,打手们直接就打,有的直接打脸,有的拿手里的工具摔我的头,或是用脚狠狠地踢我。一天要干12个小时,我平均每天要挨50巴掌,在看守所的这几个月里总共挨了8000巴掌,以致最后左脸都比右脸要大。 一到晚上,更大的痛苦就开始了,每个号里都有看守所的警察安排的号长和一帮打手,(一般都是吸毒犯)当他们完成定额,警察就给他们毒品让他们在号里吸食。因为,一到晚上,号长会统计一天的定额,谁没有完成就开始惩罚谁,(他定的定额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完成,完全是超负荷超体力),这样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被惩罚的对象,除了号长和打手,他们没有定额。 惩罚的第一个内容,如果没有完成定额,就要至少喝三大盆凉水,那时是冬天外面是零下十几度,就算在屋里也有零下几度,你想想在这种情况下喝下三大盆凉水,喝完之后,不让上厕所。如果非要上,她就让你尿裤子。如果你不喝,她们就把水从头给你往下浇,然后衣服全都湿透了,那么冷的天,不让换衣服,如果我反抗,几个犯人就围上来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惩罚的第二个内容,罚我站班(就是在看守所里因为自杀的人太多了,看守所晚上要让犯人轮流值班,就是站在那里不许睡觉)他们一个班是两个小时,如果罚我站3个班就是6个小时,那么也就是说不用睡觉了,整整站一夜。他们还邪恶地起了一个名字“东方红”。如果我白天干活干的慢,晚上不许睡觉就要被罚站一个晚上,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一天,一周你还能坚持住,如果是一个月,一年呢。而且白天还要干活,干的慢了,又要挨打。很多犯人站着就睡着倒下了,还要被骂。 惩罚的第三个内容,就是不让吃饭,如果牢头,就是号长认为你活干得不好,就不让吃饭,一天又一天,看我饿得不行了,就这样给一点点馒头。(看守所里吃的估计都是地沟油或者是什么外面不能吃的做的什么菜。里面有麻绳、草,脏的不得了。这种饭菜吃的时间长了,牙齿会松动)在里面如果实在忍无可忍,你要绝食的话,他就强制灌食。这也就是中共的邪恶,吃又不让你吃饱,你要反抗,他就用更强制的手段来迫害我。 看守所的警察非常贪,没有钱送给他们就得被惩罚。他们在这里往往贪污了很多钱,只要你给送很多很多的钱,你可以不干活。你要想当号长,至少得送几十万,这里的警察都非常有钱,因为他们压榨的都是犯人的钱,这是对有钱的经济犯。那你会觉得他们只看重大钱 ,那就错了,有的犯人很穷,是因为偷了人家几百块钱,就被抓进去,家人送了一、二百块钱,他们都想法拿走。家人送的钱,这钱你在看守所是看不到的,看守所会你给换成一张票,一般应该交给犯人让他拿着,可以让他们买些日用品,可是在郑州八科,全是贪官。这里警察把犯人的钱全部贪污了。他们有他们贪污的办法,这张票她会让号长统一拿着,比如,你今天完不成定额,好吧,一次扣你100元,要不你就选择受惩罚,这种惩罚残酷至极,花样很多,只要有钱的犯人宁可花钱,也不愿意受惩罚。 其次,犯人需要买日用品,警察都会买很多质量劣质东西放在号里,让号长再卖给犯人,一卷纸都卖到50元,在外面同样的纸,只能值1元钱。还有毛巾、牙刷这些必备的都是十块、二十块的卖,在外面都是很便宜的。还有在这里洗脸,洗头都是收费的而且很贵,一次要收20元,这样无论家里花多少钱,要不了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扣完了,这样警察就把这张票收走,换成现金装在自己兜里了。那些家里不接见、没钱的人就没有牙刷,也不能洗脸,也不能洗头,更别说洗澡了。我几乎在半年里都没有洗过。 每当有上级领导来检查,警察就会叫犯人说票是在自己手里的,看来他们贪污的也害怕领导知道。但是中共各级官员沆瀣一气,他们来检查为的是让下面给他们再送礼,要不检查出问题来,怎么收钱,我想他们也是知道的,因为郑州八科到处都是摄像头,每天她们照死里打犯人,听说总监控就在郑州市公安局里,那他们看不到吗,那不是照样置之不理吗。而且,最让人连基本活着的权利都不给你保证,没钱,除了挨打,根本不给你正常的生活必需品。没有牙刷,没有毛巾,没有卫生纸,甚至没有饭勺。那么,因为你没有钱,就意味着你不许洗脸,刷牙,吃饭,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只要你没有人管,就是成年累月。这就是很多犯人拼了命了,让家里人送钱到这里,要不真的就要死了。 这里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家里人送了一些东西也不让你用。所以在里面的5个多月里,他们打电话给我的父亲让他送钱过来,由于父亲没有送钱,他们就更残酷的折磨我。最后转监狱时,父亲送来几百元钱,全部被看守所警察扣压。 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9年3月26日,我和妈妈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法官任远非法判刑四年。2009年5月21日,我和妈妈被送往了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因为在看守所一直不给医治,我已经生命垂危,一开始监狱拒收,就被拉到医院去检查,折腾到很晚,不知道看守所使了什么手段,晚上我终于被送进了监狱,直接拉进了医院,每天要打针,打完这种针,吃饭都吃不下,胃很难受。到了监狱,没有了看守所里赤裸裸的身体迫害,它转向了一种伪善的精神迫害。 他们先是把我送进专门关法轮功的监区,这里不同于看守所的手段,那里是身体上的折磨,而这里是精神上的折磨和迫害。从早到晚,不让睡觉,反复找几个所谓的帮教人员,反复给我洗脑,整天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等,逼迫我放弃自己的信仰。并威胁我说,如果不放弃信仰将见不到你的母亲,她现在也病的很重。而且,每天对我进行“转化”迫害,不让我睡觉,从早到晚,整整两个月,那种痛苦是不能用语言形容的。最后,一个警察握着我的手签了个字,就算“转化”了。后来他们就把我分到关押刑事犯的干活的监区,在这里没有节假日,每天都干到晚上很晚,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都做很重的奴役。 在被关押的几年里,我们经常要定期抽血化验,说是考虑我们的身体健康。这真是可笑,因为我知道犯人在监狱里只要不是得了什么要命的病,狱警根本就不搭理你,或者随便找点药(监狱的用药都是最劣质,而且副作用很大的)给你吃了。而且给犯人经常吃一些没有名字的药物,在里面长期关押的犯人,有的都痴痴呆呆,行动迟缓。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看守所,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 从2009年5月21日至2012年3月5日,我在河南省女子监狱被迫洗脑,被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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