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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法轮功获新生 江西省教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江西省高安市教师童正英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邮件已经被签收。

今年六十八岁的童正英女士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可是一九九九年之后,她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曾被非法劳教。

以下是童正英女士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1、修炼前疾病缠身

一九六五年我进入高安中学读高一,接着就订婚了,从此我有了思想包袱,而疾病也就缠身了。毕业时我因结婚不能考大学,只得在师生们的惋惜声中痛苦地离开了学校,回到了娘家——华林下观村。

在娘家我拖着病体教起了民办。其实那时候我就有关节炎、支气管炎、甲状腺肿瘤、心脏病、头痛、头晕(一分钟都未好过)、天天流鼻血等病。生了两个孩子后,又增加了许多病:腰痛、神经官能症、拉血、吐血,还有妇科病。

由于疾病多我特别怕冷,浑身一点劲也没有。如夏天生产队长要我带学生去收割稻子时就会说:“你只要在那里指挥就行,你有病,不要做,因为你不去我们指挥不动。”

在炎热的夏天,别人站在太阳底下都会汗流浃背,而我在太阳底下不但没有一点汗,而且上身要穿四件褂子、下身要穿三条裤子,夏天天天如此,少一件都不行,多少年没流过一滴汗。

在读高中时,我的衣服都是同学洗,空手跟着她们去洗衣服还常常摔跤。在生产队时,队长七十多岁的岳母去出工都要挑东西,而我是唯一免挑担的人,可空手去田里作一点点轻活也常摔跤。

我怕冷到了不能吹一丝风和下一点冷水的地步。夏天叔伯们在我家门前(我父母给我作的房子)乘凉,等他们一走,我就从房里出去关大门,就在关门时吹那么一丝风,就要一夜咳到天亮,下一点冷水也一样会咳个不停,所以我和小孩的衣服都是母亲或妹妹洗,包产到户后我五个人(四个小孩和我)的田地和我父母、弟妹们的在一起,我也没去做过一次事。

后来病情越来越严重,头发变白了,耳鸣眼花,耳朵似乎越来越聋,神经越来越错乱。天天见面的邻居都不认识了,吃饭常常是拿着空碗坐到饭桌边发呆,不知道去干什么……

食欲也没有了,无论母亲弄什么好吃的菜给我吃,我都不想去吃,一听说吃饭就恶心。我一年有半年大便时要拉血,而且量很多,看着拉出的鲜血,我常常泪流满面。

为了治好我的病,母亲、表哥、表嫂、表姐常带我去看病,从本地到县城、从本省到外省的医院都看了,有时一天看几个医生,省城、县城是经常去的。中药、西药、草药、偏方不知吃了多少,可一点都没用。

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收入在全村是最多的,可每年都因给我治病而用光,而且我爸爸每天收晚工后(除大雨、大雪天)都要到山上去砍一担硬柴卖,当然这钱主要还是用来为我治病,村里许多人背地里都议论:“童老师的父母不知欠她几辈子的债,这世总会还清了吧。”

父母看我越来越不行了,在我快满三十岁时偷偷的为我制作了一副棺材。有人劝我去考民办师范,我不去,因为以前保送的大学都没读成还去考什么民师呢,反正人都不知道哪天会突然死去。

可在八三年的暑假中学教导主任说:“这个老师去年都考得到,今年我给她报名,她不去考行吗?”当中学会计通知我去复习考试的时候,我刚在人民医院做过大手术又加上与结扎一次进行,一听到这消息,我伤心得哭了好久。但为了报答他,我只得去考,结果还真考上了民办师范学校。

考上了这个学校,就意味着自己成了公办教师,工作有了保障。这样我的身体也好了一点,但体重只有七十四斤。

八五年,我调到了村前中学任教语文。在那里工作任务重,家务事多,除了不弄饭,作园子、打猪草、洗衣服等等基本都是我的事。当然,这些事很多时候有同事和学生帮做。不管怎样,做事时总免不了下水,所以咳嗽从未离开过我。我感到身体又恢复了原样。

我的头除了晕和痛之外还有一种象要裂开似的感觉。渐渐地胸膛、腹腔都痛,我怀疑内脏全坏了,但是我又不敢去检查。其实医院就在学校正对面,看病很方便,只要两毛钱挂号就行。可是我向来常常是身无分文,所以很少看病,也不想看病,也不想活了。

一九九七年暑假,一个福州军区医院的军医一看见我就说我得了肝硬化腹水的病,并且说我的眼睛看不清东西了。确实如此,我真的连自己的备课笔记都看不清了。但我还是没去治疗。

2、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八年五月的一天,我到村前的法轮功炼功点一位同修那里借了一本法轮大法的著作到家里来读。我读了两遍,觉得很好。接着我就用本子抄了下来送给了我远在三十多里外浑身是病的妹妹。

从妹妹家回来后,我发现我的头不晕不痛了,手、脚、腰、胸腔、腹腔都不痛了,后来发现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飞了,身体完全好了,比我得病前的身体还好了。我走路生风,精力充沛。我身体舒服,心也畅快,脸上整天都挂着笑容,嘴里不停地哼着歌儿,因为我享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体重增到了一百斤。我的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决心用真善忍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学好法提高心性,做个师父要求的更好的人。

3、修炼后我没有敌人

修炼后,我变得更宽容、真诚、善良了。我师父说修炼的人没有敌人,我扪心自问,发现自己真的没有敌人了。我把攻击我的人都当作亲人,产生矛盾了就找自己哪里没做好。有同事心目中我是个好人。

九九年上半年文教局要各中学评一个师德模范交上去,学校就把我的名字报上去了。

二零零二年正月,学校几个老师在高安街上碰到我,有一个老师说:“童老师,我们给你拜年来了,你们炼法轮功的个个都是好人,都很善良。”学校其他老师也都是这么认为的。

4、江泽民所犯罪行

其实在九九年五月就常有地区、县、县各局和乡级的领导找过我谈话,要我放弃信仰。并且还罚了我们家一千多元钱。

九九年七月又有文教局的人到我校来逼我放弃修炼,否则就带走我,这样学校领导要我丈夫写了一个不学不炼的保证,这个人才放过了我。

九九年八月份,文教局又办了一个“学习班”逼迫所有修炼法轮功的人放弃信仰。

受江迫害以来我进了三次看守所和一次劳教所。

为了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二零零零年底我和三个老年同修去北京上访,去说几句真话:李洪志师父是好的,法轮大法是好的,修炼法轮功没有错。

可是我们刚上广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恶警推上了车,晚上送到了密云县。一到那里就听到车上打电话说:“货到了,快来接货。”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法轮功修炼者在他们心目中不是人。

第二天我们单位和乡政府各派了一个领导去接我,到高安后他们直接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在那里一共呆了一百零五天。从看守所出来又进了县民兵训练基地的转化班,在那里县、局领导逼迫每个同修转化,有一个女同修被逼疯了。

第二次是二零零二年的夏季的一天,我和家乡的两个同修去东方红廖猴英同修处学发豆芽,无故又被东方红乡政府和派出所的人绑架到看守所关了三天,他们一见到我们就打,还说要打死我们,说别处也有人打死了炼法轮功的。

第三次是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晚,我和一女同修到杨圩去发真相资料(以前从未发过)被恶人举报后,当地派出所的人把我们绑架到派出所,将我们用铐子铐着,第二天我们又被送进了看守所,这次又在看守所呆了一个月。

八月十九日,我们又被送到了江西省的一个女子戒毒所,实际就是劳教所。我们劳教的时间是两年。

看守所、劳教所都不是人呆的地方,吃的是猪狗食(现在的猪狗根本不会吃这样的食),干的是奴工活,没有自由、没有安全保障、空气沉闷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当日前一篇文章: 只有师父能救我
当日后一篇文章: 江西省南昌市退休医师刘兆琴控告首恶江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