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省报道)今年四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姚佳秀女士,原是四川攀枝花市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六年中,她本人遭非法判刑,被迫害多年;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丈夫四处奔波花钱救人,生意无心经营;母亲在她在监狱中受折磨时去世。现在姚女士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在控告书中,姚佳秀女士讲述了她修炼法轮功给她本人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她说:“1995年10月以前,我身患九种疾病,长年病魔缠身,处于生死存亡线上,对人生前途感到渺茫。同时,我脾气暴躁、自私、心胸狭窄,对家人关心不够,经常和丈夫吵嘴打架,还闹离婚。 “自从我修炼法轮功以来,我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身体健康了,疾病痊愈了,家庭和睦了,心胸变的开阔而又善良,我对任何人都用善心对待,亲朋好友邻居熟人等都惊奇我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都称赞我是一个好人,我的生活充实愉快。我经常帮助穷苦人家以及流落街头的人,还做了很多不愿叫人知晓的好人好事。是李洪志师父讲的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从此我认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1999年7月至2000年间,姚佳秀为讲清法轮功蒙冤真相,多次去北京、市政府信上访,屡遭攀枝花市仁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审讯、非法关押。以下是她陈述的一个在弯腰树看守所被迫害的片段: 2000年7月24日,我在看守所炼功,被狱警胡小川知道了。7月25日上午,胡小川上班时,叫关在9号室的所有炼功人(9人),惩罚做俯卧撑定式。我不做,狱警胡小川就用一米长,一寸宽的竹块毒打9名法轮功学员,竹块打在了我的头人,后来又往我的眼睛部位打来,打在我的眼睛上面的眉骨部位时竹块打断了,我的眼皮上面打了一道伤印,出了点血。当天下午3点,狱警胡小川就用两副手铐将我和另外两位炼功人(罗援朝、侯勤英)共三人,连铐在一起,又用两副各38斤共76斤重的脚链将三人脚连铐在一起,用两副手铐将三人的手连铐在一起,强迫三人拖着76斤重的脚链在攀枝花市看守所内的坝子转圈,在烈日暴晒下,绕场子长达3个多小时。罗援朝左脚螺丝骨被铁链磨破出血,我的右脚已被沉重的脚镣磨出了血,化了脓,15年过去了,伤印尚在。 2000年7月26日上午,狱警胡小川指使8个男犯人和1个叫孙平的女犯对我们野蛮灌食。据目睹的一名叫谢利的女犯人看到,罪犯孙平在灰面糊糊里加了大量的食盐用于灌3人。8个男犯人将我们按倒在地(三人仍然是用脚链和手铐连起的),狱警胡小川指使犯人孙平野蛮灌食,孙平用双腿跪压在我的腹部上,用手捏住我的鼻子,在原告快窒息的情况下野蛮灌食,含有大量盐的灰面糊,使我的腹内烧得疼痛难忍,差点晕过去。孙平等人用一螺丝刀撬开罗援朝的嘴,当即将她的下门牙撬掉两颗,血流如注。当时罗援朝脖子上、脸上、胸脯、地下都是血。犯人喊:牙齿都撬脱两颗了,不灌了吧!这样才住手。 2000年7月26日下午,将我和罗援朝、侯勤英三人连铐在一起的手铐解开后,为了不准我炼功,看守所副所长师洪波指使犯人,拿了一副38斤重的脚链戴在我的脚上,又将我的双手从我的右小腿下面用看守所的铁铐子铐上,这种铐法,不能站立,只能弯着腰走路,还得拖一副38斤重的脚链,不能吃饭,不能睡觉。 遭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 2001年6月7日,我因坚持不放弃信仰,被攀枝市仁和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1年8月13日,我被送到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迫害。在7月下旬的一天,下午2点左右,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拒绝穿罪犯服装,狱警吴菊仙指使七、八个犯人打我,强行用“苏秦背剑” 的酷刑铐在了铁门上,酷刑折磨使我疼痛难忍,最后呼吸都困难,过了2个小时左右后,一位姓何的警官赶来解除了对我强行用的“苏琴背剑”的酷刑。但何警官说今天不是她值班,是吴菊仙在值班,她没有权利给我解铐,只能把双手放在背后铐在铁门上。到了晚上,由于双手铐在铁门上无法吃饭,被饿了一晚上,还被整个一晚上铐在铁门上。大法弟子吕燕飞看到我被七、八个罪犯殴打,强迫我穿罪犯服,打后还强行用“苏秦背剑”的酷刑铐在铁门上,她为我抱不平去找警官,而被吴菊仙同样的酷刑折磨吊铐了一个通宵。 在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 2006年6月26日上午9点,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对我和肖会再、廖晓徽非法开庭审判。我们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攀枝花市610警察对我们刑讯逼供和伪造迫害我们的证据。 2006年6月下旬,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非法判我九年、廖晓徽四年、肖会再三年半有期徒刑。我们都不服,提起上诉,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我因医院鉴定出现严重病态而判监外执行,十天后放回家。 2007年8月下旬左右,我丈夫在攀枝花市仁和区610 等部门的施压下,配合610将我强行送进了攀枝花市精神病院,进医院的当天,610部门来了几名警察,跟医院的领导施压,不经过他们的同意不准我出院。我被非法的关押在攀枝花市精神病医院里,被几人强行的捆绑起来,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后,头昏,全身无力,头都抬不起来。被非法的关押4个多月后才回家。 2008年7月17日,在攀枝花市政法委,攀枝花市仁和区政法委,攀枝花市610,攀枝花市仁和区610等部门的指示下,原仁和区前进镇派出所所长李俊林等人做伪证,将我绑架到攀枝花看守所,后又被绑架到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后关押迫害。 我自从被绑架到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六监区以后,几年以来,我遭受了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严重摧残,多次被狱警以及狱警指使的犯人侮辱、谩骂、殴打、长时间的戴手铐、吊铐以及被电棒电击等迫害。 2008年7月19日左右,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六监区二分队原队长赵文娟,指使犯人孙晓红、王永珍等人,强行将我按在地上剪头发,脱下我的衣裤并把所有的衣裤收走,只穿胸罩和内裤,强迫我穿囚服。由于我认为自己没犯罪拒绝穿囚服。20多天后才还了我部分衣服。 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中,在六监区的原监区长岳红,副监区长文秀君,副监区长于爱萍,六监区一分队的队长朱晏等狱警的指示下,我的便服多次被收走,便服多次被刷囚服标记的油漆,我也被迫多次长时间的只穿胸罩和内裤。 2008年8月,我因炼功,狱警指使监控我的杀人犯田素香,她用针刺我的手脚,用拳头击打我的心脏部位,用盆子装着水从我的头上往下淋。见我继续炼,又拿竹棍把我的手打肿了。 2008年12月上旬我被狱警朱晏指挥犯人孙菊(杀人犯)、周燕(吸毒犯,已出狱)阿牛阿史等人强行脱下我的衣裤,刷囚服标记的油漆。其中犯人孙菊用手卡我的颈子,在我快要闭气时她才松开了。 2008年12月上旬,狱警朱晏指挥几个犯人强行的将我按在地上剪头发,头被按住全身动弹不得,杀人犯孙菊用两手卡住我的颈脖子,使我呼吸困难,疼痛难忍,差点闭气,之后头昏。但狱警朱晏不让我躺下休息,还用手铐把我铐了一下午。 2009年6月,我因修炼,盘腿立掌,狱警于爱平、双康英指使犯人周燕等人强行把我拖到狱警办公室,扯下我围在身上的床单(因我的外衣外裤被收走),狱警文秀君叫人拿来油漆,在我的胸罩、内裤上刷罪犯标记。文秀君又拿着数码相机强行给我拍照,并说要把我没穿衣服裤子的照片发到网上去。监区长岳红指使狱警朱晏把我用手铐铐上,又拖回监室在铁床上铐了一天。 2009年6月下旬左右,由于我要炼功,狱警朱晏用手铐将我双手反铐在背后,使我生活不能自理,吃饭靠别人喂,因睡的上铺,也不能上床睡觉。三天后才将手铐铐在胸前,一个月左右才解除手铐。 2009年6月28日,我因喊法轮大法好,狱警朱晏指使吸毒犯周燕用脏毛巾捂我的嘴,周燕双手抓住戴着手铐的我的头用力往墙上撞,边撞边说要把我整死,我当时被撞昏了。 2010年5月17日与19日,因我盘腿立掌,狱警昝红用两副手铐把我铐在大厅门上站立十小时左右。后狱警朱晏又把我铐了六天。 2010年10月下旬,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狱警朱晏,副监区长文秀君指使罪犯王萱,陈占花用脏帕子捂我的嘴,在捂嘴的过程中使劲的用手指甲掐我的嘴唇,将嘴唇掐伤了。 2010年10月10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因坚持要炼功,被罪犯王萱,陈占花阻止并被按在地上不能动,围观罪犯姚国洪用脚踢了我两下。 2010年10月2日,上午9点左右,我因为坚持炼功和高喊“法轮大法好”, 狱警朱晏指使罪犯王静强行收走我所有吃的东西,并用两副手铐将我双手吊铐在2.5米高左右的铁床上铺护栏上,直到12点左右才解除。 2010年11月24日下午4点半左右,我因高喊“法轮大法好”,被罪犯王萱,陈占花强行按在床上,罪犯陈占花抓紧我的双手,罪犯王萱的左手弯曲后压在我的腹部,又将她的身体压在我的身上,被压住的腹部疼痛难忍,她的右手用臭帕子把我的嘴捂住,过程中多次移动帕子捂我的鼻子,多次使我差点窒息,我在快窒息的痛苦中感受到了死亡,时间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时,我用尽全力才从床上翻了起来,还没站起,又被按在地上,嘴巴又被捂住,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过程中,罪犯王萱说是干部(指狱警)指使的。在2010年,成都女子监狱的值班室早就安装了监控设施,对阻止我炼功和高喊“法轮大法好”,是24小时重点监控,在我差点被整死时,值班的干部在干啥?当天值班的警官是魏红,副监区长文秀君,据说在我遭受痛苦折磨时,警官魏红去吃饭了,是副监区长文秀君在值班。 2011年9月左右,下午大约3点, 我因打坐炼功,就被教导员李玉容用电棒在我手臂上连续电了三次后,她指挥几个犯人将我拖到阳台上吊铐,暴晒太阳,两个小时左右才被放下来。她又向监狱汇报和申请,又将我吊铐了8天。 大概在2011年12月,在成都女子监狱五监区的底楼,举办了强行要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我因拒绝参加,被狱警教导员李玉容强行的戴上手铐,又指示几个犯人强行的将我抬到洗脑班,我因拒绝参加,姓张的副监狱长指示人将我铐在旁边,被强行的抬到洗脑班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晓宇,法轮功学员吕涛看到我和李晓宇被铐,去找狱警,她又被铐了起来。 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有16年了,我的家人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年幼的孩子被表姐照顾,亲人在承受着压力的同时还要照顾孩子,丈夫为了能让我早点回来,心里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四处奔波花钱找人,生意也无心去做荒废了多年,经济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的父母更是望眼欲穿,他们经常以泪洗面,我的母亲在我还在监狱中受折磨时就去世了。 所有参与迫害我的人员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也面临正义的审判。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所有参与迫害我的人员中还有可能改过自新,愿将功赎罪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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